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立法院的調查權、調閱權應如何設計?質疑關務署以關稅法的規定為藉口拒絕提供資料,認為此舉漠視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立法院的國會調查權與調閱權「要求你們提供資料,你們卻開什麼玩笑,以什麼關稅法的規定當藉口,那麼其他的法律規定以及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是算什麼?立法院國會調查權又算什麼?我們的調閱權算什麼?」發言紀錄
- 陳委員其邁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基於保障人權、確保健保財源穩定、永續經營3個理念,本席提出第二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我們現在的全民健康保險法是在1995年開始施行,第九條、第十條是關於居留納保對象的規定,最重要的就是第十條,將被保險人區分為6類,健保法第十條第6類第2目就是屬於其他類。其實在1995年兩岸之間的互動往來並沒有那麼頻繁,隨著時代的演進,這幾年來臺的中國人人數比過去來得多,在臺灣拿到居留證的中國人及其眷屬,不論是由於企業內部調動、投資經營管理、產業科技研發或學術科技研發,都是用第6類第2目來做處理,依現行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政府是補助4成,相較於中國企業在臺並不需要負擔受僱者健保費的支出,本國的雇主卻要負擔全額保費。如果當時人數不多,並不會衍生太大的爭議,但是現在問題來了,像郭台銘他們這種跨國企業內部的人事調動,關於中國勞工的部分,我們政府要負擔40%,至於台塑等本國企業所僱用的國內員工,政府卻只有補助負擔10%,這顯然非常的不合理。同樣的,如果是中國人來臺灣投資經營管理,他們是雇主,我們的政府還負擔40%的保費;如果是本國企業,臺灣的雇主必須全額負擔自己的保費,真的非常不合理。同樣都是企業,對於中國來的這些專業人士、受僱勞工、因內部調動而來臺的人員,我們的政府竟然還要負擔40%,所以本席認為應該要就第二十七條第6類第2目進行通盤調整。
至於中生或外生,民主進步黨的態度非常清楚,我們認為基於人權保障、健保的永續經營,可以將他們納入全民健康保險,不過中生、外生及因為企業內部調動、投資經營管理、產業科技研發或學術科技研發來臺的中國人及其眷屬等都必須全額負擔保費。但是其中有一類是在我國依親、長期居留的中國配偶,基於人權考量,我們同意他們可以用第6類第2目的方式來投保,我們也會在逐條討論的時候提出我們的意見,謝謝。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王委員育敏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要請教林代理部長,今天召委安排有關全民健保法的修正案,大家都知道,今天安排討論這個案子主要是針對陸生是否納保,我們看到內政委員會的委員已經有共識,畢竟我們跟大陸的關係比較特殊,如果需要修法,應該放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來修法。我們看到內政委員會已經修正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二十二條,也送出委員會了,現在正等待協商。如果針對陸生的議題,當然要回歸到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裡面去修法,絕對不是回到全民健保法來修法,要不然體例上會亂掉,衛福部是不是持同樣的看法?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王委員育敏
其次,陸生納保是人權的議題,我們都知道,我們在2009年就加入簽定兩公約,兩公約裡面很重要的是,在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公約第九條特別規定,人人享有社會保障,這保障當然包括社會保險。包括在日本與德國,他們對待學生的納保條件,不會有本國生與外國生的區分,只要你是學生的身分,納保的條件是一樣的。次長知道的情況是這樣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王委員育敏
就我們的全民健保制度而言,全部學生納保是沒有問題,現在大家關切的是,納保之後保費怎麼繳?針對僑生與外籍生,從開辦全民健保以來,如何收取他們的保費?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王委員育敏
就是外籍生負擔60%、政府負擔40%?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王委員育敏
再者,本席要跟你討論他們實際使用健保資源的情況,根據去年官方統計,把國人與僑生、外籍學生比較誰使用的健保醫療多,我們可以看到15至19歲國人使用的醫療點數平均是8,215點;僑生使用的點數是2,951點;外籍學生使用的點數1,601點。如果按照這個圖表可以很清楚地看到,國人使用的醫療點數遠遠高於外籍學生,為什麼是這樣的情況?在同樣年齡層的比較,國人的年輕學生使用的頻率都比外國學生來得高,是不是可以請健保署署長說明一下?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王委員育敏
其實對於外籍學生來講,他今天使用健保資源不是完全免費,他必須付掛號費,所以在使用上相對不像國人使用的頻率這麼高,畢竟他來這裡是學生的身分,要打工或生活費都很緊,在生病就醫時會節制地使用就醫資源。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王委員育敏
都呈現這樣的狀況?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王委員育敏
也就是說,這些外籍生繳了6成的保費,實質上他使用的只占6成保費的47%,等於他貢獻全民健保一半的錢?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王委員育敏
如果從財務上來算,跟大家的認知上產生很大的誤解,這些外籍生因為年輕,使用醫療資源比較節制,他自己繳了6成的保費,但是實質上他使用的醫療資源只占他所繳6成保費的47%,其他的這53%全部貢獻在全民健保裡面?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王委員育敏
所以,國人還有些會用到他們所繳的保費,是這樣的意思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王委員育敏
這個事實就非常清楚了,過去大家討論外籍生可以納保的這個議題,就覺得他們是占用了我們全民的醫療資源,但大家似忽略了一個事實,因為這些人都是年輕人,而且具有學生的身分,所以,他們在使用健保資源上,反而不像國人使用的頻率是這麼高,也就是說,他們只使用到所繳保費的6成,甚至還有剩下,所以說他們納保會侵蝕到我們的健保資源,這實是一個謬誤,也不是事實。在他們不會侵蝕到我們健保資源的情況下,我們今天來談陸生納保的問題又有什麼不支持的理由呢?包括在野黨蔡英文主席都說基於人權的考量,她支持陸生納保,既然陸生可以納保,為什麼還要實施所謂的一國兩制?外籍生跟陸生在保費上為什麼要有不一樣呢?本席覺得最荒謬的是,今天在野黨委員所提出來的版本,為了抵制陸生希望他們全額納保,竟然不惜摧毀我們在第6類第2目中所保障的二萬人口群,他們原來可以享有政府補貼的4成,而今在野黨委員提出來的版本竟然要將這二萬人口群統統封殺,眾所周知,第6類第2目所涵蓋的人口群都是經濟上比較弱勢,而且是沒有雇主的納保人,他們為了要阻擋陸生納保,居然使用這樣的方式,本席覺得非常不能認同,這完全是倒退走的情況,事實上,現在第6類第2目裡面除了外籍生之外,還包括外籍的傳教士、外籍配偶,請問署長,還有哪一些比較弱勢的人?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王委員育敏
所以,我覺得在野黨的版本真的是非常荒謬且不可行,台灣絕對沒有倒退走的理由,今天我們的全民健保在全世界應該是最好的醫療健保,而且我們有能力去照顧國外來台相對弱勢的學生、外籍傳教士及外籍配偶,今天沒有任何道理說一個已實施將近二十年的良好制度,因為有立法委員提出的修正版本而要讓它倒退走,甚至要全部把它摧毀的,今天在野黨委員提出來的版本,要求這些經濟相對弱勢者全部自付保費,我們認為這無疑是非常草率的立法,連他們剛剛也在台上講說:他們並沒有考慮到外籍配偶,這樣草率的一個版本,我們認為不可能在今天的委員會通過,而且,這也違反了當前世界上人權的實施情況,針對這部分,我認為衛福部務必要堅持立場。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其邁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看了一份衛福部的報告,讓我覺得實在很扯,而且很多不同黨籍委員也說了我認為是歪理的理由,從違反兩公約然後到拖外籍生下水,然後又講到馬總統還有國外的一些制度,因此,我就逐項來就教你們,首先,不同差別費率或是不同負擔比例,有違反兩公約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其邁
所以有違反兩公約嗎?應該是沒有啊!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其邁
你是唸什麼畢業的?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其邁
這6類15目不也違反兩公約嗎?因為負擔比例量能繳費啊!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其邁
但公務員和勞工負擔的比例不同,是否也違反兩公約?再請教一下,同樣是學生,第一位學生的父親是公務員,第二位學生的父親是勞工,第三位學生的父親是中國高官,則他們負擔的比例為何要不一樣?依照兩公約精神,不是大家都要一樣嗎?為何實際上中國學生補助40%,而倒楣一點,台灣學生像林代理部長的小孩,就是眷屬的部分要全額負擔呢?這有沒有違反兩公約呢?基本上,兩公約的精神很簡單,就是要提供一個環境,確保人人患病的時候,能夠享受到醫療服務及醫藥護理,這在兩公約中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十二條有規定,不能區分本國人或是外國人所以提供的醫療給付就不同,同樣都是住病房,不能本國人就是住好的,外國人就是住不好的,但是繳保費的部分,本來就是要根據能力、政府政策及財政狀況而有不同的考量,不然,我建議你們檢舉違反兩公約的國家,否則為何臺灣學生赴美國或澳大利亞求學都投保商業保險?
此外,根據衛福部報告中提及德國的作法,我們單就德國的部分進行討論。依照德國規定,凡30歲以下、屬於長期求學滿14學期者才可參加該國保險,其他人還是要乖乖地自費購買商業保險。司長念公衛系出身,你應該也清楚兩公約的規定,你們有沒有替臺灣學生爭取福利?你有沒有向聯合國投訴美國違反兩公約規定?為什麼那麼孬種,都不敢提出檢舉,等到中國學生要加入臺灣健保你們才提出兩公約,你們在鬼扯什麼?綜觀世界各國都是基於國家政策及政府財政負擔與繳稅等進行全盤考量,不是嗎?我哪一點有講錯,請你指正。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其邁
我一講你才說未違反兩公約。
本席就教司長第二個問題,馬英九總統感念美國政府讓他在赴美求學期間參加保險。請問司長,當時馬總統是投保美國的商業保險,還是現在的全民健保?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其邁
美國政府要求學生註冊時,提出保單繳費證明,如此學生才可以入學。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其邁
不知是因為馬總統持有綠卡,還是另有其他因素?我們姑且不討論這個問題。馬總統感謝美國政府,如今中國學生應該感謝馬英九總統讓他們來臺灣也要投保商業保險,他們應該心存感念,更何況我們也支持陸生終身納保,只是保費負擔不同。我講這樣沒有錯吧?事實上,世界各國設計留學生的保險制度都不盡相同,以日本留學生保險制度為例,日本與臺灣不同之處在於,第一,學校通常會依照留學生的家庭收入情況繳納保費;第二,日本部分負擔的費用比例高達三成,然而,我們的實務給付與醫療給付卻是便宜又統包。一名中國學生來臺參加商業保險約繳交一千多元的保費,凡是學生持醫療收據均可獲得保險現金給付,但若中國學生全額負擔保費參加全民健保,較之其參加商業保險,哪個對中國學生較為有利?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其邁
沒有錯,當然健保的保障會比較好。即便中國學生來臺負擔相關保費,他們所享受到的醫療給付還是會比商業保險來得好。對不對?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其邁
就中國學生而言,本席認為:第一,臺灣全民健保醫療給付並不會區別是中國學生、臺灣學生或外籍學生。第二,保費負擔本來就屬於公共衛生政策與健保政策必須處理的問題,哪些應該繳納比較高額的保費,甚至是有錢人必須繳納較高額的保費,甚至公務員必須負擔較高的保費;勞工則負擔較低的保費,這是政府的政策,才會有政府負擔比例不同的結果。對不對?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其邁
方才本席進行提案說明時指出,目前被保險人按身分別區分為6類15目,其中針對第6類第2目被保險人身分屬於其他類。對不對?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其邁
若我們扣除勞工、政府受雇者、農會會員或服兵役者仍然找不到其他歸類,就全部把他歸到……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其邁
對啊!現在的問題就來了,兩岸之間貿易往來頻繁,中國人來臺灣的人數很多,外國人來臺灣的人也很多,一些外國人由雇主協助他們參加健保,他們列為第1類被保險人,但如今以其他身分來臺的人數愈來愈多,所以你們必須根據第6類第2目針對被保險人加以細分,並說明清楚。早上我與委員同仁向你們就教的問題,同樣都是具有勞工身分,每每跨國企業內部調動,為何有一些中國的受雇者來臺灣就業,政府要補助他們40%的保費,然而,政府對於臺灣受雇者才補助10%的保費,這樣做是否合理?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其邁
他來臺灣不是受雇,那他來臺灣做什麼?這些中國勞工來臺,都是為企業在創造利潤,與國家利益、公共利益何干?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其邁
不管這些名目,只要企業邀請這些中國勞工來臺工作,政府本來就應該負擔40%的保費,如今變成只要中國人來,政府都負擔他們40%的健保費用,這樣有理嗎?難道沒有違反兩公約?事實上,中國勞工在企業界內部調動來臺灣工作,政府必須負擔他們40%的健保費,然而,對於臺灣受雇者,政府才補助10%的保費。以國民黨正在推動的服貿而言,一間美髮店聘請中國專業人士來臺灣,臺灣雇主將全額負擔保費。對不對?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其邁
若一間美髮店聘請中國專業經理人來臺灣工作,最後就變成來臺灣經商服務或從事專業交流研究,結果政府不分職業別,統統幫雇主負擔40%的保費,怎麼會有這樣的道理?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其邁
我要告訴你原因,因為他是中國人,所以我的看法很簡單,你們必須針對第6類第2目被保險人加以區分,哪些是中國勞工且確實在企業中從事交流專業活動,哪些人則是短期交流,哪些是學生類別,你本來就要把它做區分,並一次處理清楚,譬如我認為政府必須照顧一些來臺灣依親的中國配偶,他們可能都是臺灣之子的母親,政府應該協助他們處理……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其邁
我的意思是,今天民進黨的主張是什麼?我認為,政府必須根據健保財政與健保永續經營加以考量,因為臺灣的健保制度實在太好,所以本席贊成中生納保,而且相關保費應由被保險人全額負擔。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王委員育敏
(在席位上)好啦,就這樣,不用討論了,臨時提案處理完就散會。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王委員育敏
(在席位上)對啊,提案委員沒有意見,通過啦!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王委員育敏
(在席位上)沒有。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王委員育敏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這個議題從早上開始討論,到現在已經12時30分了。另外,其實委員的意見非常分歧,有些委員提出的版本有很多委員並不贊成,因為下午還有另一個議程,請問主席,下午的議程幾點開始?這樣的情況下若是進入逐條審查,時間根本不夠,所以本席建議今天的會議就處理至此,另擇期進行條審查。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王委員育敏
(在席位上)那現在就表決啊!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王委員育敏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上星期本委員會開會時,在野黨委員不斷的杯葛議事,一直要求程序發言,目的就是要食藥署提供海關貨號1518與3823這二項產品的流向,要求公布所有廠商的資料,但當時關務署公函的意見是不宜貿然公布,這讓衛福部心生疑慮,還好你們上星期沒有很躁進的公布這些資料,要不然有些委員可能見獵心喜的指控某些廠商,把這些非食用油都流向食用油,我不曉得到今天將會在社會上引發多大的爭議與波瀾,因此,本席還是要肯定衛福部為所當為,對於沒有被賦予的權利、不可以做的時候,你們還是守住了原則,但是本黨的委員極力要求你們基於職責要儘快清查完畢,也要向國人交代,不是向衛環委員會交代就好,而是要向國人交代,所以剛剛本黨團有召開記者會,也謝謝你們把所有查到的資料都如實的公告出來。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王委員育敏
南王化工?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王委員育敏
所以南王化工是在港邊就直接把這些貨運到自己的工廠了?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王委員育敏
也就是說,這些油脂根本就沒有進入頂新下面的工廠?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王委員育敏
這個部分你們查清楚了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王委員育敏
很清楚?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王委員育敏
這是確定的事實,我希望有些委員要提出指控之前,應該要掌握到基本數字,而不是看到黑影就開槍,這樣對於主管機關不好,當時還控訴主管機關護航,我不曉得護了什麼航,現在事實已經明瞭,食藥署很盡責的查出了流向,我希望委員質詢時也不要任意戴帽子或指控誰誰誰護航,這不是事實。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王委員育敏
27公斤?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王委員育敏
進口這麼少的油要做什麼?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王委員育敏
你們確定那部分有銷毀了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王委員育敏
這個部分你們也都查清楚了?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王委員育敏
本席原本認為今天下午不需要召開這個主題的會議,但是既然開會了,那也很好,讓食藥署針對這個議題可以清清楚楚的說明,本席認為向國人交代清楚是非常重要的,的確,前一陣子的情況是會讓國人感到恐慌的,有沒有非食用油再次流向食用油?經過這一次完整的清查與徹查,把事實還原清楚,給國人一個交代,這也是非常必要的事情。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王委員育敏
食品追溯追蹤系統在10月31日就要上路了,署長,你們有把握10月31日上路是所有的油品廠商統統能登錄完畢嗎?還是這只是一個開始?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王委員育敏
你可不可以簡單說明,到幾號為止,所有油品廠商的資料都會完整的登錄於食品追溯追蹤系統當中。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王委員育敏
今年年底所有的油品廠商,不管是進口或國內製造廠都要登錄完畢,是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王委員育敏
好,本席覺得食品追溯追蹤系統涉及未來我們對食品流向的追蹤管理,這是非常重要的工程,你們在中間過程中就要去查驗,看看廠商有沒有不實登錄,要展現出政府要為國人食安把關的決心,這個系統只能成功不能失敗,不要未來爆發出都登錄完成了,但卻是登錄假的,實質上又偷偷摸摸的在做一些非法的事情,這樣國人是無法接受的,你們要展現出公權力!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王委員育敏
關於伊波拉病毒後續疫情的控制,林代理部長是這方面的專家,本席希望可以先做好萬全的準備。像美國這次的處理也是有點荒謬,完全只靠當事人的陳述,沒有做重複確認,而且當事人已經生病那麼嚴重了,其居家環境的整理消毒還存有時間差,沒有在第一時間做好居家隔離和相關物品消毒措施,這些都不能在台灣發生。也就是,我們對於疫情的防治以及整個監控都要提高警覺,特別是如果預測法國和英國,本席擔心的是,因為英國跟香港非常密切,而香港跟台灣也很密切,對於未來整個疫情的發展和走勢,希望代理部長要發揮專業,該升高層級時就要升高層級。特別是我們現在西非進來的人比較少,我覺得可以結合外交部的力量,對於西非進來的朋友,我們可以施以比較高敏感度的觀察,而不是純然只是就他口頭的回應就算數,這部分請跟外交部再好好研議,好不好?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其邁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我想要請問有關人事決策的問題,任命署長的人事令應該是10月3日中午或下午批的公文,是不是?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其邁
那他是你直接任命的嗎?我直接問,到底是誰任命他的?是你還是邱文達任命的,或是院長交辦的?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其邁
你是代理部長就可以直接任命?老師,你的個性不是這樣,你是謙謙君子。那我現在問比較簡單一點,那是行政院交辦的,還是邱文達要力保副署長升任的?因為你是代理部長,代理的怎麼可以任命呢?我沒有看過代理首長在任命人事的,應該要等部長來,才能任命。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其邁
所以他是代理署長,不是升任的新署長?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其邁
所以你現在是代理的?好,那我就不問了。另外,9月23日總質詢時,衛福部告訴我在查偉業公司,也就是針對1501有關食用油的部分,頂新跟正義都是由偉業貿易行代理,但是偉業並沒有製造油,它是貿易行,那麼請問現在偉業的上游,現在調查的如何?它的油從哪裡來?從民國100年1月1日到現在,正義有730噸,頂新有95噸。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其邁
對,我知道。我現在要問你,誰提供給偉業的?我也派人去看過偉業。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其邁
忙著什麼?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其邁
所以查到現在?但是金寶運的資料一下子就出來了,為什麼偉業的部分拖了兩個禮拜還沒出來?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其邁
如果他們一年、兩年再回覆的話,那你們不就要等他們一年、兩年?你們就望穿秋水等他們?我們就繼續吃頂新跟正義的油?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其邁
我知道,但是之前我們吃那麼多了,應該要給國人一個交代,現在要怎麼辦?你們不是說要派人去嗎?結果派到現在還沒去?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其邁
去了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其邁
已經兩個禮拜了,還在磋商時間?他們不讓你去嗎?所以我建議,假如有類似這種情形,包括香港,任何油品以後全部都禁止進口,還有一些相關的食品,全部都禁止香港進口,因為他們不讓你查,所以你要跟他們談,告訴他們,如果不讓我們查,香港進口類的食品,以後我們都要嚴格管制,不讓他們進口。這樣做不做得到?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其邁
他們不讓你查廠有兩個可能,第一、不承認你是一個國家,第二、他們也在包庇,怕影響他們油品出口商的信譽,對不對?所以他們要掩蓋油品的部分。到現在兩個禮拜了,你們都還沒去,我還以為調查回來之後,主任會來向我報告目前的情況是如何,結果沒有!「漏氣」得要命!所以正義…
對話紀錄沒有收錄的發言
這場會議很長,上面的對話紀錄只保留了一部分。以下是陳其邁在同一段發言裡、上面沒有出現的話,逐字取自公報,但看不到前後其他人說了什麼;需要完整脈絡請看公報原文。
- 陳其邁
他們不讓你查廠有兩個可能,第一、不承認你是一個國家,第二、他們也在包庇,怕影響他們油品出口商的信譽,對不對?所以他們要掩蓋油品的部分。到現在兩個禮拜了,你們都還沒去,我還以為調查回來之後,主任會來向我報告目前的情況是如何,結果沒有!「漏氣」得要命!所以正義、頂新的東西,我們還繼續吃,我都搞不清楚,我們吃的東西到底是什麼!對不對?你告訴我,現在架上的都安全嗎?署長,請你再講一次好嗎?你保證現在架上的油品都安全,再做一次保證。
- 陳其邁
反正就是不能去嘛!對不對?金寶運的部分很快就出來了,這個我予以肯定,但是你……
- 陳其邁
我建議你最快的方式,你先到偉業公司拍照回來給我們看,請我們駐港辦事處協助,看偉業到底是哪一家公司,實際上有沒有在製造油品?這是最簡單的方式。
- 陳其邁
你也可以要求正義說明,從偉業代理進口的油品到底是什麼?你就知道偉業到底是哪幾家,正義假如不提供,那麼你們就要求正義所有的東西都下架,那麼簡單的事情,只是common sense而已!為什麼做不到?因為他們不能保證他們的食品是安全的,油品來源有問題,因為偉業是貿易行,並未生產油品。
- 陳其邁
更好笑的是,香港根本就沒有生產食用豬油,但偉業卻進口這些相關的食用油,那麼這不是跟金寶運一樣的話,那又是什麼?常理的推測就是如此,但是到現在正義跟頂新的油品還在架上,我說破了嘴,就只是那麼簡單的道理,所以怪不得部長要負責,原因就是在這裡,不是這樣嗎?我今天不會生氣,但是事情不是這樣嗎?我已經氣到不想再氣了,香港沒有生產豬油,而偉業代理豬油進口,請問那些豬油從哪裡來的?結果你們現在還說正義和頂新的油是安全的,還繼續放在架上販賣,我們政府就是這樣。
- 陳其邁
現在副署長代理署長,假如又真除,同樣這一批人,農委會以及環保署等等,都是抓幾個小咖交差了事,例如GMP的科長或環保署的處長,衛福部比較倒楣!坦白說關務署來報告,我看了都吐血,我今天不跟你們講,審查預算時再來!我告訴你,你跑不掉!要求你們提供資料,你們卻開什麼玩笑,以什麼關稅法的規定當藉口,那麼其他的法律規定以及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是算什麼?立法院國會調查權又算什麼?我們的調閱權算什麼?那一天林淑芬委員在這裡,主任也在這裡,關稅署說要提供衛生福利部相關資料,衛生福利部再提供給我們,這是大家講好的事情。你們走著瞧!我告訴你們,審查預算時,本席就會好好審查關務署的預算,開什麼玩笑!將國會當成什麼?執政黨的立委還自我閹割,幫你們護航!「頭殼壞去」,才會幫你們護航!
- 陳其邁
最後,這個問題比較「大條」,大家都在追,頂新的油跑去哪裡了?剛才林淑芬委員有問,現在我再問,3823植物性油脂精煉所得之酸性油跑去哪裡?頂新從100年到現在總共進口幾噸?你不知道啊!你是副署長,又不是新手!是六十噸、十五噸還是多少?
- 陳其邁
這些油跑去哪裡?有誰向他們買?
- 陳其邁
南王化工嗎?做肥皂嗎?是不是?
- 陳其邁
有沒有賣給臺中……
- 陳其邁
有沒有賣給臺中的道揚國際?他們在做純天然椰子健康油。
- 陳其邁
沒有嗎?
- 陳其邁
你們去年調查時有啊!當時調查油品混摻時就有。我唸資料給你聽,102年11月3日中央社刊載,在查大統長基的問題橄欖油時,有76件脂肪酸不完全符合的可疑名單之外,頂新的椰子油出售到台中市道揚國際公司分裝精製成椰子油成品之後,被驗出成分不純,案情有待釐清。所有報紙都有這個報導。請問目前這個案子查得如何?我現在不問頂新的事情,要問道揚的事情。這是去年的事情,到現在查得如何?頂新的椰子油賣到臺中道揚國際,這個純天然椰子健康油有沒有下架,現在有沒有賣?你們去年就查到,為何今天的報告卻沒有這個資料?頂新賣給道揚多少油?他們是當做食用油賣喔!
- 陳其邁
這是你們去年的資料,所以你們的調查有問題,對不對?
- 陳其邁
你們去年在查混合油時,查到道揚國際,道揚說他們拿去做肥皂。可是去網路上看,他們現在還在賣純天然椰子健康油,還在賣!供貨商是頂新,頂新是做什麼東西?是以3823進來,之後就跑到道揚了,不是嗎?頂新有沒有出產椰子油?你們都一問三不知!頂新在103年11月時就說他們的油是賣給臺中道揚國際。之後我們去問道揚國際,我們去查的時候,沒有查到油,原料也找不到。業者說拿去做肥皂,這樣就算了,他們也不提供資料。到底現在情況如何?去年你們勾稽時還查得到,說他們賣給道揚,為何今年提供的資料卻看不到道揚?
- 陳其邁
我現在問的是有些頂新進口的油流向道揚國際,對不對?
- 陳其邁
去年就已經查到這個部分,業者當時回稱他們拿去做肥皂。
- 陳其邁
既然如此,3823進來的東西到底有沒有跑到道揚?使用的情況到底是如何?你們要查啊!
- 陳其邁
頂新有沒有進口椰子油?
- 陳其邁
請教進口椰子油脂肪酸是要做什麼?
- 陳其邁
怎麼可以食用?亂講!3823就不可以食用,你們讓其進口還可以食用……
- 陳其邁
本席現在只問一個重點,你們當時查道揚國際的天然椰子油進來,因為當時頂新被懷疑是偽攙,對不對?所以那個油當時是不純,假如你們回憶當時他們的油不純,再來對照道揚的椰子油為何後來是用植物性油脂酸性油進來,當然頂新的油有可能後來是跑到道揚做成食用油。因此本席現在才回過頭問你們去年處理的如何?怎麼去年處理到最後沒有結果呢?就算了,他們說做肥皂,你們就相信了嗎?他們拿去哪裡做肥皂?你們知道道揚開的發票全部都是食用油嗎?他們向人家買發票、所開的發票全部都是食用油的發票,你們有沒有去查過?
- 陳其邁
你們何時要告訴我?多久的時間可以查清楚?
- 陳其邁
好。另外,剛剛林淑芬委員那麼生氣你們的資料為什麼給國民黨不給我們呢?法務部的講法已講得很清楚,你們何時可以給我們整理好的資料?
- 陳其邁
大概多久?
- 陳其邁
就是那個有號列、油品、總量、公司等等的資料……
- 陳其邁
沒關係,我看看什麼資料,我的發言時間已到。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陳其邁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