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紀錄
- 林委員岱樺書面意見
一、核能電廠產生之核廢料處理及管理對於環境衝擊及儲載地周邊及工作人員之生命、健康安全有重大關係,主責之台電公司應予重視,並建構能有效處理、安全管理之人力團隊及相應設備機具,但查核後端營運基金之過半人力竟用於辦理一般行政管理業務,顯見並未將重心置於專業處理及管理事務,請台電公司儘速提出現行團隊之人力效益評估及後續人力調整方案,以求名實相符,並落實核後端管理之目標。
二、就邁向非核家園之國家政策目標下,台電公司對於核一、核二之除役及相應電力供應替代計畫之規畫,請台電公司以書面向本席報告,併就現有核一、核二廠之核廢料貯存設施於除役前之需求及設施如何相應配合,以免核一、核二除役前之核廢料發生無安全妥當處所可放置之危險情況出現,請台電公司一併書面報告說明。
三、請水利署儘速就全國各地尚未有自來水供應之地區及戶數與相關統計資料建置提供予本席,並就如何逐步解決供水問題提出相應之預算及計畫予本席。
四、地方產業發展基金之本旨在於一鄉鎮一特色,然截至103年08月底止,各縣市未接受地方產業輔導資源之統計,北部尚有5鄉鎮、中部有16鄉鎮、南部達25鄉鎮,其中中南部未獲補助之鄉鎮占全部未獲補助之鄉鎮比例超過6成5,比例明顯偏高,亦有重北輕南之嫌,請經濟部提出原因分析及策進作為,並訂出改善此一情況之期程向本委員說明。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林岱樺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