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明文於經濟委員會會議邀請經濟部部長、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主任委員、行政院主計總處、審計部、行…

民主進步黨民主進步黨・嘉義縣第2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核廢料最終處置應如何處理?主張經濟部撤回用過核子燃料再處理的發包,認為再處理會產生更多高放射性廢棄物「我們希望部長能夠立即撤回,尤其核燃料的再處理其實會產生更多高放射性的廢棄物」核廢料最終處置應如何處理?主張再處理計畫先撤下,重新提出符合預算法規定的計畫「我覺得這個案子還是先撤下來,讓我們重新再做思考,提出一個真正符合預算法規定的計畫」核能在能源組合中應扮演什麼角色?認為2025非核家園不是口號,政府應清楚說明如何落實「2025年的非核家園並非口號,既是如此,更應該把如何落實這點清楚向台灣人民說明」

發言紀錄

  1. 陳委員明文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上個星期六有將近五、六萬民眾走上街頭響應314全國廢核大遊行,高喊2015能源民主,請問部長知道嗎?

  2. 主席

    請經濟部鄧部長答復。

  3. 鄧部長振中

    主席、各位委員。是,我們都有在注意。

  4. 陳委員明文

    今年的訴求是什麼?

  5. 鄧部長振中

    今年的訴求有七個。

  6. 陳委員明文

    主要訴求是什麼?人家走了老半天,身為經濟部長,你總不能不知道吧?

  7. 鄧部長振中

    我們很注意。

  8. 陳委員明文

    你有沒有注意?

  9. 鄧部長振中

    我們很注意……

  10. 陳委員明文

    你注意什麼?

  11. 鄧部長振中

    有七個訴求……

  12. 陳委員明文

    講主要訴求就好。

  13. 鄧部長振中

    我比較印象深刻的是大家一起努力看是否能節省一個核電廠的……

  14. 陳委員明文

    昨天北中南東都分別有大遊行,主要訴求為告別核電,能源新願,結果部長連主要訴求是什麼都不知道!有那麼多人上街遊行,結果部長還是不知道人家到底在訴求什麼!這樣你要如何接近民意?

  15. 鄧部長振中

    我這裡有資料,而且我有在注意。

  16. 陳委員明文

    既然你不知道,而我也告訴你了,那麼部長能否就人們上街頭反核所傳達的訊息與訴求做個回應?畢竟遊行才剛於上星期六結束,今天是星期一,所以部長請在此做個回應。

  17. 鄧部長振中

    有關核一、核二及核三廠應該儘速除役,不得延役這點,我們的政策是,把所有的選項都保留住,依照時間來進行,而原能會對台電的監督也會非常嚴密。所以我們現在的作法就是:留住選項,依照時間來進行,過程中一定嚴格遵守安全規範。

  18. 陳委員明文

    國民黨黨主席與民進黨黨主席都分別就2025年非核家園向臺灣人民宣示,這絕對不是口號,一定會落實,請問這點部長要如何回應?

  19. 鄧部長振中

    在這個時點上,我要重複剛才所報告的內容,我們有幾個重要的考慮因素:第一,供電能力;第二,國際上減核承諾與要求……

  20. 陳委員明文

    朱立倫講的話是如此簡潔有力,民進黨反核的訴求又是如此清楚,身為經濟部部長,你在立法院的答詢卻是囉哩八唆,不清不楚,也不知你的立場是什麼!難道民眾走上街頭只是去散步嗎?你真的毫不在意昨天民眾上街頭的訴求嗎?部長,你的答詢真的讓我對你太失望了!你似乎完全不知道他們的訴求到底是什麼!2025年的非核家園並非口號,既是如此,更應該把如何落實這點清楚向台灣人民說明。最近中國中央電視台前主播柴靜所製作的「穹頂之下」,部長看過了嗎?

  21. 鄧部長振中

    有。

  22. 陳委員明文

    那部片子把當前中國大陸,尤其是北京的空氣污染情形揭發出來了,而該片的重點在於,很多資源都被國企所掌握、壟斷,我們亦然!現在台電掌握、壟斷了資源,所以部長不能只聽台電的,身為經濟部長要貼近民意,要瞭解事實,那就要先了解台灣的能源政策到底是什麼,未來我們的能源走向是什麼,再重新思考,如此才是真正回應台灣人民的反核訴求。但從你今天所講的話來看,我認為你不夠格當經濟部長!因為你對於我們整體能源政策與走向仍舊不清楚,這讓我覺得非常遺憾!

  23. 鄧部長振中

    台電負責電力供應,而經濟部觀點所要考慮的,應比只考慮供電這點來得廣,我們會嚴格督導台電……

  24. 陳委員明文

    現在大家在談能源新願,或者說綠能的發展,我認為這是部長所該思考的,你到立法院來備詢,應該知道委員必定會這樣問,而你應該把新的能源政策講出來,結果有嗎?完全沒有!

  25. 鄧部長振中

    我覺得我應該把事情講清楚,讓大家都有充分的資訊……

  26. 陳委員明文

    針對此次台電招標違反預算法、藐視國會一事,這是大家所必須嚴肅面對的,而這點剛剛很多委員也都特別提到。104年度核後端基金預算書提到,核一、核二廠「用過核子燃料最終處置及再處理計畫」上特別註明,這個計畫奉行政院核定在案,時間從104年到127年,是不是?

  27. 鄧部長振中

    是。

  28. 陳委員明文

    所以核子燃料再處理計畫是從104年開始的新興計畫?部長,這是不是新興計畫?

  29. 鄧部長振中

    是,不過原本就有一個計畫在,我們現在是……

  30. 陳委員明文

    103年的計畫並沒有「再處理計畫」幾個字,而104年則加了「再處理計畫」……

  31. 鄧部長振中

    對。

  32. 陳委員明文

    這是一個從104年開始到127年為止的新興計畫,沒有錯吧!

  33. 鄧部長振中

    是。

  34. 陳委員明文

    你們不要分配……

  35. 鄧部長振中

    可是後面的整個程序是一個合法程序。

  36. 陳委員明文

    合法?是依據第五十四條嗎?第五十四條明文規定,新興資本支出跟新增計畫的年度預算都要經過審議程序完成後才能夠動用!

  37. 鄧部長振中

    是第八十八條。

  38. 陳委員明文

    通常我們會在招標公告裡面註明,但是你們的預算並沒有經過招標程序。你的報告書裡面提到是依據第八十八條?

  39. 鄧部長振中

    對,我們是依據第八十八條。

  40. 陳委員明文

    第八十八條是講,附屬單位預算執行之應變與補辦預算有兩個特殊情況,一個是發生重大變遷;另一個是正常業務之確實需要。第八十八條第三項講得很清楚,附屬單位預算之正常業務,係指附屬單位經常性業務範圍。請問什麼叫做正常業務?它是附屬單位的經常性業務嗎?你的是新興計畫,並不是經常性業務,怎麼可以運用第八十八條呢?你剛剛說必須要有重大變遷及天災地禍,請問你有什麼重大變遷?所以你們引用第八十八條基本上有問題的。副審計長,你能不能說明一下?就我剛剛所提到的,你們引用第八十八條,其實第八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就已經很清楚了,是不是?

  41. 主席

    請審計部吳副審計長答復。

  42. 吳副審計長國英

    主席、各位委員。審計部是監督執行單位……

  43. 陳委員明文

    監督執行單位?行政院可以引用第八十八條?這樣合法嗎?

  44. 吳副審計長國英

    關於預算法的解釋,是否請主計總處做說明?

  45. 陳委員明文

    副審計長,主計總處剛剛已經說尊重行政院。接下來我要問你,如果是引用第八十八條,第八十八條的條件是有重大變遷跟正常性業務,但事實上他們都不符合嘛!現在沒有重大變遷,也沒有所謂的正常性業務,它是附屬機關,所以不是經常性業務。這是一個新興計畫,如果這次我們把預算刪除掉,這個計畫就沒有了,他要怎麼執行?所以怎麼能夠在預算尚未通過前,就把公告提出去?可以這樣嗎?

  46. 吳副審計長國英

    預算法第八十八條有但書規定,就是預算核銷一定要經過行政院,並提報立法院備查。

  47. 陳委員明文

    對。你看立法院也沒有授權給你們,你們送到立法院的預算也只有104年度的,如果預算通過的話,你們也只能授權4年,但你們並不是這樣,你們一下子就發包了24年。請問如果這個新興計畫今年就被刪掉,你們要如何執行這個計畫?這是第一點。部長,等一下我們會提出一個臨時動議,在這件事情上國民兩黨在態度方面基本上是很清楚的,大家對於你的發包程序是違反預算法的,大家都同仇敵愾,而且你們藐視國會的表現非常清楚,我們希望部長能夠立即撤回,尤其核燃料的再處理其實會產生更多高放射性的廢棄物,你剛剛也講核廢料送去跟回來的體積會減少……

  48. 鄧部長振中

    對,不管是它的輻射程度、容積都會大幅減少,這才是整個處理的目的!

  49. 陳委員明文

    部長,你看英國把殘餘的廢棄物運回日本的樣子,是比原來的體積多了6.7倍,你知道吧!(投影片)

  50. 鄧部長振中

    不會啦!

  51. 陳委員明文

    怎麼不會?我們的核廢料再處理計畫是把鈽跟鈾提鍊出來以後,不管是法國還是英國他們的法律明文規定,不得收留來自國外的放射性物質。所以他們把所有處理過的廢棄物包括濾網、防護衣、鞋套、手套等耗材,一併運回這個國家,不論是日本也好,或是臺灣。如果是這樣,日本過去送到英國處理1斤的廢棄物,回來的就是6.7倍大,原來是就像這樣子!

  52. 鄧部長振中

    可不可以請工程師來說明。

  53. 陳委員明文

    原來燃料束一束是這個樣子,回來是原來的6.7倍。我跟你說,這個資料也不是我亂講的,這是有照片為證,今天我只是要告訴你,我們現在用過的燃料棒到去年底已經超過一萬七千多束,這次是要處理1,200束燃料棒,沒有錯吧?

  54. 鄧部長振中

    對。

  55. 陳委員明文

    如果照你們的公告,光這樣就要花掉112億6,000元,平均一束是900萬,未來要再處理這117,000束,恐怕還要再花1,600億,請問我們的財政要怎麼負擔這筆費用呢?

  56. 鄧部長振中

    我們是之前有存一筆錢在那個地方,這是第一個。第二個,我們一定給我們的核廢料找一個理想貯存的選項。

  57. 陳委員明文

    這個基金現在有多少錢?

  58. 鄧部長振中

    2,430億。

  59. 陳委員明文

    到今年年底要處理17,000束,再加上現在的1,200束,也就是說即將到來的處理經費是將近1,800億元。你想想看,20年以後運回來的核廢料,要貯存在哪裡?是放在澎湖?馬祖?還是要放在金門?綠島?你告訴我要放在哪裡?

  60. 鄧部長振中

    報告委員,它有一定的程序要去處理,地質、安全等都有很嚴格的要求,我們會另外做處理。

  61. 陳委員明文

    你告訴我要怎麼處理嘛!從早上到現在為止,你都沒有講出處理方案!

  62. 鄧部長振中

    委員,它有一定的辦法,它有一套規定在那邊……

  63. 陳委員明文

    什麼辦法?你連辦法都講不出來……

  64. 鄧部長振中

    原能會也會很嚴格的督導這個辦法。

  65. 陳委員明文

    什麼督導?現在我們都已經提出覆議,都準備上街了,現在我們提的這些枝節,為什麼老百姓會擔心?就是因為我們用核能很簡單,但是用了以後這些高階廢棄物要如何處理,都是一個問題。我今天特別提出這個問題是希望部長能夠好好的思考一下。我覺得這個案子還是先撤下來,讓我們重新再做思考,提出一個真正符合預算法規定的計畫,該公告的再行公告,該招標的再行招標。以上。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陳明文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