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紀錄
- 林委員岱樺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部長,為什麼要修電業法?
- 主席
請經濟部李部長說明。
- 李部長世光
主席、各位委員。因為我們認為,下一世代的能源必須有更多的選擇。
- 林委員岱樺
不修電業法可不可以支持綠能的發展?
- 李部長世光
不修電業法,綠能發展會是跛腳的。
- 林委員岱樺
為什麼會跛腳?是因為台電不配合?還是修了之後,台電就會配合你?
- 李部長世光
在法制結構上面,現行電業法是規範,所有的電力結構只能透過台電來售電,固然看起來是對台電的保障,其實也是對台電的限制。
- 林委員岱樺
第一、為了支持綠能發電的目標,而要修電業法,這實在讓本席很難決定,到底要不要支持?就算不支持你電業法的版本,我也在猶疑,要不要支持台電?但原則就是要支持綠能發展,所以只能說,這兩個都要打五十大板。因為修了電業法之後,不論對人民或直接消費者來說,是否能夠維持合理,甚至比較低價的電費?
第二、不管是民生用電或工業用電,它能不能穩定供電?所以電業法修了之後,本席有非常大的疑慮。可是如果不支持電業法,對於台電會不會真的配合新政府的政策,積極的發電?本席也質疑。因此,到底要不要直接支持電業法,站在民眾的角度,我非常擔憂,因為不論在合理的電價,穩定的民生及工業用電上,我都大打折扣。
我會質疑台電的原因,就像這張表所顯示的內容,這是台電提供的公開資訊。請問部長,修了電業法之後,台電會不會配合你?我認為不一定,不是他會故意攪局或扯後腿,就以數字來看,你說綠電先行,但以今年9月以前的裝置容量為例,可提供發電容量的設施有火力、核能及再生能源,到今年9月以前,火力包括燃油、燃煤、燃氣,其中燃煤部分占24.19%;燃氣部分占33.85%,所以火力整個油、煤、氣的裝置容量,大約是68.62%;核能在今年9月以前的裝置容量是16.37%;再生能源,包括水力、風力及太陽能的裝置容量是6.72%。
因此,就算今天電業法修過了,在沒有投資裝置容量的情況下,怎麼可能增加綠能呢?所以我說,不修是否能達成綠能政策?其實,只要部長指示下去,說再生能源比例必須提高到百分之幾,台電就要做,在董事長、總經理、所有同仁的帶領下,就去支持了,還需要修電業法嗎?也不見得。因此,我覺得發展再生能源的整體規劃,光是以現在的預算配置,根本沒有辦法呈現綠能先行。
再來看發電業的經營,我覺得行政院的版本非常奇怪,因為你報告的第3頁第2行說,電業法的修正,是要建立一個具有多元供給、公平使用及自由選擇的市場,可是行政院的版本是限制自由選擇,還是屬於保護的,但保護跟自由市場,本來就是矛盾的,你又說要建立多元供給、公平使用及自由選擇的市場。
在你的條文當中是說,非再生能源的發電業者,只能將電能賣給台電,不可以直接出售給用戶;其他委員的版本則認為,發電業者除了應設置發電廠,產生電能之外,所有電廠之間,都可以向其他電業業者自由購買。你們的版本不是在保護台電嗎?因為行政院的版本是說,所有電廠只能將電能賣給台電;其他委員的版本則說,電廠之間是可以買賣的。你說要逐步開放,本席很好奇,你要如何逐步開放?其他委員的版本,才叫真的自由啊!請問你怎麼逐步開放?
- 李部長世光
委員垂詢好幾個問題。第一、電業法修改之後,用戶會有多重選擇,所以對用戶來說,會比現在有更多的好處。至於什麼時候其他電力機構、電力的電廠可以自由買賣?那是到第二階段,就是6到9年之後,當整體市場、相關不同電業的架構都已經成熟的時候,才會開放那個部分。這個部分是為了穩定供電及電價,同時考慮到排碳等等的處理,是經過公聽會、各方意見綜合整理出來的。
- 林委員岱樺
我一直強調,真的對人民有好處嗎?在售電的部分,社區可以自己買電,包括未來除了台電可以直接賣電之外,其他業者也可以賣電,但是競爭的結果為何?就以中華電信來看,在其他民間電信業者投入之後,對民眾來說,也許剛開始費率有稍微降低,但自由化的結果是什麼?譬如遠傳、台灣大哥大,他們可以租用中華電信的固網,租完之後,就在價格上競爭,所以感覺上價格是降低了,但是實際問每一個使用手機的人,真的有降低嗎?他們為了賺錢,推出很多配套和方案來刺激消費者,但對消費者來說,真的有便宜嗎?我不認為有,以中華電信民營化之後來看,價格是不是真的有降?沒有。第二,總體來講,是誰能有辦法標下案子,還是只有財團嘛。財團是將本求利的,開放這麼多家競爭,最後除了中華電信之外,其他家還是財團。第三,以國庫來講,它投資了中華電信,因為是股東的關係,它必須繳庫,也因為這樣做而利潤降低了,所以繳庫金額也變少。因此,用戶端是否真的受益?其他競爭的業者不必繳庫,中華電信之外的業者,只是付出租金,其他都是財團的盈利,但卻未嘉惠消費者。
同理,台電也是如此,而台電的問題更為複雜,除了電費之外,若依照你們規劃百分百的自由化,輸、配都在自由化的範圍內,而輸、配電是最苦實幹的工作,「輸」包括電網維護、天災後的搶修,「配」是變電箱、配電所、變電所等,這些都要自由化。如果有人要標下工程,這些都是苦差事,需要大量資材及人力的成本,為了將本求利,怎會做得穩固如現在的台電呢?所以,你們將其切割成發電、輸電、配電到售電,其實是台電不長進,中央為了逼台電,搞了個自由化,但真的會讓用電戶的人民實質受益嗎?
站在民眾的立場,我相當質疑,農業、學校、路燈及中低收入戶的用電,目前都有減免,你說要將預算回歸到各主辦單位編列,現在財源這麼緊縮,他們如何去負擔這些費用?中低收入戶的部分回到內政部,學校的部分回到教育部,農業的部分回到農委會,路燈的部分就不知歸誰了,可能因為所在的道路,而有中央與地方之別。那些回歸到各部會的部分,除非政策有所指示,是絕對不會編列預算的,這又將引起民怨。
有關台電輸、配電的部分,站在民眾的立場,他們的感受最深,台電以統一集權的方式從事搶修的工作,都已經有這麼大的負荷量了,若包給民間做,其結果令人深感憂心,因為,這次災後的搶修工作,讓民眾對台電同仁真是百分百地尊敬及感佩。
- 李部長世光
關於委員垂詢的幾個問題,第一,搶修的部分,就是由輸配電業的同仁負責,是國營、自然壟斷的,這部分並未開放給民間。那部分其實與今天的設計是完全一樣的。第二,您類比中華電信的結構,它是有政府的投資,從自然的股東結構取回資金,其員工並非國營事業員工。在台電現在這個結構設計,即使它分為控股公司,它還是國營事業。所以,二者是不同的。
- 林委員岱樺
哪裡需要這麼複雜呢?為何將原本是一體的公司變成控股公司,讓它拆解為子公司,這不是很複雜嗎?
- 李部長世光
因為若不如此的話,其他新的電業結構就不能介入。
- 林委員岱樺
所以,你就在政策指示之後,百分百朝你現在綠能的目標邁進,台電配合你,你就能做到綠能先行,以及廣泛使用了,真的需要修改電業法嗎?今天本席持非常保留態度的原因是,我認為這將會衝擊到用電戶,包括偏遠地方的用電戶。而且你就算現在講不會影響,我告訴你,等到真正修正通過之後,情況就會無法收拾。
- 李部長世光
偏遠用戶實際上還是……
- 林委員岱樺
不是只有偏遠用戶而已,還有合理電價、穩定性,以及輸配電部分,在你們拆解之後,苦差事還是都由台電做,這樣你期待台電會賺錢嗎?你最重的成本,在輸配電的部分,還是台電在做。此外,在中低收入戶、農業及學校等的用電減免,若是各部會不吃下來的話,我們委員還是會要求台電要吃下來。台電有這麼大的成本及政策負擔,這與修不修法有什麼關係呢?
更何況,從發電、輸電、配電到售電,誰有能力吃下這四大部門?最後還是只有財團才有辦法去吃下這些集團。就像你的汽電共生廠一樣,當初支持自由化、支持綠能發展,才只有九家而已,政府就被它壓死了,簽了一個長約,結果我們還不能變動它的價格,所以,台電就悶著頭,讓九家汽電共生廠吃死,這是造成台電虧損的主要來源之一。所以,你們要慎審評估,重點是本席絕對支持小英及林全政府的綠能發展,但在這個過程中,你們設計的電業法,是否真的能達到目的?就算能夠達到目的,對於現有的用電戶,在電價合理、穩定,以及輸配電的搶修方面,是他們感受最深的,也是我最在意的部分。以上,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林岱樺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