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天麟於內政委員會會議邀請內政部部長葉俊榮率同所屬列席報告業務概況

民主進步黨民主進步黨・高雄市第6選舉區

發言紀錄

  1. 趙委員天麟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恭喜部長上任,不過部長任重道遠,因為內政部是第一大部,責任很重大,想要詢問部長的問題不是短短12分鐘就可以就教完畢,所以本席特別挑選一項個人覺得最重要的問題,這也是您在上任的隔天就去垂詢的事情,那就是救災防災的工作。

  2. 部長在上任的第二天就前往消防署災防中心、空勤總隊去做視察,您認為人民的安全、整體國土規劃,及決策納入公民參與是未來施政的三大面向,政府最重要的工作就是要讓人民安心,防災、治安是優先項目,這一點我們都支持,今天本席就針對防災、救災的部分與部長做討論。臺灣確實是危機社會,所以包括本席所在的選區高雄市,以及之前發生在新北市的八仙塵暴,臺灣社會已經是個危機社會,當然這些問題也不是臺灣獨有,因為我們是一個現代化的都會國家,必然會有這些現象的發生,因此,防災、救災工作對於國土範圍並不是很大的臺灣來說,其實是更重要的。

  3. 5月汛期即將來臨,颱風、水災、土石流等情況也會很嚴重,在這種情況之下,本席首先想要請教的是救災部門的效率問題,我們都知道,負責救災的消防署,從中央到地方最基層的弟兄、姊妹,或是義消、婦宣隊團體,大家都非常認真。可是我們現在在整個結構上賦予他們的責任很重,但給予的工具卻是不夠多,舉個例子來講,以美國為例,聯邦緊急事務管理總署(FEMA)是美國聯邦政府中,對緊急事務處理的專責機構,它負責聯邦政府對大型災害的應變、救濟、事先準備與演習、事後復建,以及整體減災規劃事項,而且他們也對地方政府提供整體救災計畫、相關的指導、支援,它處理的範圍很廣,包括颱風、地震、海嘯、水患、森林大火、核電廠、化學物爆炸,甚至暴動、恐怖攻擊等等都在其中。

  4. 我國其實在2010年8月也修正了災害防救法第七條,規範內政部應該設置災害防救署,執行災害防救業務,也就是把純粹救災為主的消防署改制為防災、救災都有行政效能的部分。當然我們知道,雖然經過6年了,但也不能完全苛責行政部門,因為立法院確實有一些不同的意見。如今上個屆次過去了,整個政府改造工作已經告一段落,新的屆次開始的時候,是立法院先,所以我們有看到在看守階段的內政部有送來一份相關的版本,可是這個版本在上一次不同政黨之間,對於這個新的災害防救署,我們不希望它只是一個幫行政院長卸責的單位,我們希望它是強化行政院,可以執行救災防災,又可以進行協調的單位。在這種情況之下,本席第一個要請教部長的是,關於災害防救署,內政部現在已經有一個草案送進來了,可是我要強調的是,那是在新政府上台前送來的,可不可以請您很認真、仔細的重新檢視一遍,並且透過所謂的黨政平台,跟行政院、立法院做充分的溝通後,列為最優先法案?在汛期來臨之前,可不可以快馬加鞭,讓這個組織再造工作,特別是讓負責防災救災的災害防救署趕快上路?

  5. 主席(林委員麗蟬代)

    請內政部葉部長答復。

  6. 葉部長俊榮

    主席、各位委員。謝謝趙委員的關心,災害防救機制的建立確實是非常重要的事情,消防署如何透過組改去建置是當中很重要的一環,所以我們會很努力去面對它。方向上我們雖然很仰慕美國FEMA的制度,但現在的規劃方向、大格局,並不是往美國FEMA的方向去走,而是在各部會的機制裡面,於行政院上架構一個好的網絡,最後是與行政院做搭配。在這樣的基礎下,我相信對於未來消防署的設計,我有瞭解到目前立法的狀況,基本上,有幾個方向還算是合乎我們原先的規劃,但是我還是會更進一步去詳細掌握,有機會再向委員報告我們有哪些新的想法。

  7. 趙委員天麟

    像這樣的災防署,未來如果經過溝通,成立之後,我們發現到,現在行政院有災防辦公室,也有中央災防委員會,如果再加上災防署,當然你剛才提到FEMA已經整合的很完成,在我國的國情與政治體制可能必須這樣去做,那要如何去避免疊床架屋,讓它的效率可以發揮呢?

  8. 葉部長俊榮

    行政院從院的角度去擘劃出包含災防辦的設計,本身其實是在回應,擔心各部會之間的機能沒辦法做行政院整體的整合,尤其過去面臨一個狀況,真正有災害發生時,匆促趕快成立,但平時的整備不能只靠各機關相關的量能,也不是只靠消防署,但是從院的角度,現在災防辦的設計,加上前面的會報與災害防制委員會,這樣層層的設計,其實已經運行到我認為相對成熟的地步了,未來消防署這邊,如何透過組改怎麼樣去好好把它銜接進去,這是短期內尤其面對汛期的時候,我看到這件事情,最急著要做的事情,就是趕快銜接上來,至於是不是有更大幅度的改變,行政院可能要更詳細的去研議。

  9. 趙委員天麟

    這部分我們尊重,即便只是銜接上來,但只要能夠發揮效率,效果還是一樣。

  10. 葉部長俊榮

    對,要往這個方向做。

  11. 趙委員天麟

    本席另外一項提醒是,先前高雄發生氣爆,後來八仙發生塵暴,剛好是隸屬於不同的地區、不同的執政者,中央、地方有時候是一樣,有時候是不一樣,當時出現我們很不願意看到的情況,因為救災其實是分秒必爭,可是當時我們卻花了相當多的溝通成本,在溝通一些我們認為不需要溝通的事情,舉例來講,當時所有醫院都在救災,可是衛福部、健保署、健保會對於健保費到底應該直接放在額度內或額度外,額度內就會影響到大部分醫院的營收,如果是額度外,就可以不計成本去做處理。當時因為有政治性的考慮,使得溝通成本長達6個月,也就是說,病人幾乎都要出院了,這件事才能拍板定案。不過這個不幸也奠定了一個好處,在八仙塵暴時,行政院因為有高雄的前例,所以可以立刻去做處理。但是我要強調的是,在銜接的過程中一定要記取過去的教訓,現在換民進黨執政,我們不希望看到民進黨政府未來去區分新北市是國民黨在執政,所以現在新北市的溝通成本反而變大了,然後臺中市、高雄市、臺南市是民進黨在執政,所以我們因此可以更有效率去做處理,這樣用政治去做優先考量的作法或救災防災系統,我會希望在新政府時期絕對不再發生,你可以做這樣的承諾嗎?

  12. 葉部長俊榮

    我非常欽佩委員這樣的想法,確實過去發生的事情,我們都要承受,而且都要繼續往前走,我們必須記取過去問題發生背後的原因,然後去面對它,我想這是新政府更需要去努力做到的,所以在這個方向上、基調上,我非常佩服委員是用這種態度在面對這些問題。

  13. 趙委員天麟

    另外,我要提出一件,它是最基層的單位,可是在高雄氣爆事件中,我們認為當時的溝通沒有很順暢,到現在問題也還沒有解決,就是環保署的毒災應變隊,環保署的毒災應變隊其實是針對化學毒化物去做相關檢測的單位,當然也包括救災,但是救災到底是屬於消防署或毒災應變隊的工作?一直都有權責沒辦法完全劃分的狀態。後來我很仔細去瞭解毒災應變隊,因為當時他們的犧牲也是滿慘重的,他們是用環保署的任務編組方式委外承包,承包給誰?承包給學校,然後學校再請學生或學者,直接編入防災救災的第一線,但他們的工作到底算不算是防災救災,他們自己也是有很多問號,他們認為他們只是去那邊判斷某物品是什麼,而不是去處理或消滅物品的單位。在這種情況之下,當時一共有5支隊伍抵達氣爆現場,造成5位燒燙傷,只是受傷情形有的嚴重,有的不嚴重。根據災害防救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他們必須是災害防救法認定的救災人員,才能得到相關的救助與補償,可是這些人只是一般的約聘身分,根本就沒辦法得到,只能依照一般的勞健保條件去請領補助。我要講的意思是,雖然高雄市政府利用善款幫助了他們很多,但本席要強調,在這一次消防署改制的過程中,是不是請您和環保署進行溝通,毒災應變隊的位階到底應該放在哪裡?是不是應該整個納進消防體系當中?請部長一併做參考。

  14. 葉部長俊榮

    跨部會連結的部分,我們也應該去面對,謝謝委員。

  15. 趙委員天麟

    其他小細節的部分,包括消防署的替代役男,這一次高雄氣爆就有很多替代役男嚴重燒傷,但他們的待遇差很多,這部分也請一併考量。

  16. 最後,我除了要對消防弟兄、姊妹表達敬佩之意,也要替他們請命一下,因為就我擔任議員到立委,我發現警察同仁受到大家重視的程度,其實已經不低了,因為大家會認為他們是負責第一線的治安,而且社會事件相對於消防事件可能更多,所以地方政府編列預算會得到民意代表的支持,雖然他們還是認為不夠,不過相對於消防弟兄,我認為他們確實是好一些,消防弟兄的部分,有很多是因為地方政府的財政困難,所以相關設備老舊,相關權益的部分,要他們做的部分很多,可是對於這個馬兒又不願意給他們足夠的草吃。我有觀察到,他們開始有比較多的抗爭出現。

  17. 葉部長俊榮

    瞭解。

  18. 趙委員天麟

    有比較多人開始在網路上串連,或是表達他們的意見,可是過去的政府我觀察到的是,從中央到地方的消防首長們,會比較偏向於去壓制他,而不是去支應得到他應該做的,所以我發現他們之間存在一定的緊張關係。今天我在這邊是善意的提醒部長,希望新政府上台後能夠展現新的氣象,我覺得那是從中央政府以下的理念,這些首長一定也不願意讓自己的消防弟兄、姊妹承受這種委屈啊!一定是中央政府的態度沒有那麼支持,才會導致這樣的結果,所以可不可以請求您,讓消防署能夠去支持他,也讓消防署去指導地方縣市政府各消防局,重視一下這個意見?要不然我覺得會有這樣的民心浮動,這是我觀察到的現象。

  19. 葉部長俊榮

    謝謝委員的提醒,不管是警察或消防,對於在第一線服務的同仁,我們都應該給予最大的支持,而且必須表示出我們對他們的重視,這些議題我會再去進一步詳細瞭解,然後往這個方向去努力。

  20. 趙委員天麟

    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趙天麟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