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麗善於經濟委員會會議一、審查本院委員劉建國等16人擬具「電業法增訂第十六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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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核能在能源組合中應扮演什麼角色?表示2025年達到非核家園是目標,但不能停電、限電或缺電「我們一再地說2025年要達到非核家園,這是我們的目標」核能在能源組合中應扮演什麼角色?認為現在的再生能源政策過度商業化,主要補助大企業「現在的再生能源政策過度商業化,幾乎都是補助非常大的企業、非常大的公司」

發言紀錄

  1. 張委員麗善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先請教一下,台電設置這個「促進電力發展營運協助金」,簡稱促協金,成立這個促協金的目的是什麼?請朱總經理回答。

  2. 主席

    請台灣電力公司朱總經理說明。

  3. 朱總經理文成

    主席、各位委員。我想是針對電業的發展及營運的時候,對這些設施附近的居民有一些回饋的意思。

  4. 張委員麗善

    剛才很多委員都關心在電力發展的過程中,民眾的健康會受到影響,或是周邊的環境會受到影響,所以這個促協金最重要的目的就是要回饋地方,對不對?

  5. 朱總經理文成

    是。

  6. 張委員麗善

    在電力發展的同時要做如何的推進,這也是其中的目的之一,不過我們重視的還是如何回饋地方,所以我要請教一下,這個回饋金本身是利用什麼樣的公式計算出來的?是不是每一個電廠都一致?

  7. 朱總經理文成

    我們整體的經費是按照營業的某一個比例來收取,但是針對不同的設施,甚至包括興建中的,我們是有一個辦法,裡面有詳細的規定,有不同的計算方式。

  8. 張委員麗善

    那是每一家電廠都不一樣嗎?現在有9家民營電廠。

  9. 朱總經理文成

    主要是根據燃料的種類,和發電量有關係。

  10. 張委員麗善

    燃料的種類現在有煤和天然氣,這兩種的回饋金額也不一樣?

  11. 朱總經理文成

    一樣。抱歉!我剛才的回答有錯誤。

  12. 張委員麗善

    一樣嗎?

  13. 朱總經理文成

    是按照發電量來計算。

  14. 張委員麗善

    你們可以清楚掌控每一家電廠每年要補助多少嗎?

  15. 朱總經理文成

    整個金額是可以知道。

  16. 張委員麗善

    都很清楚吧?

  17. 朱總經理文成

    是。

  18. 張委員麗善

    按照公式計算嘛!

  19. 朱總經理文成

    對。

  20. 張委員麗善

    對這些回饋金,你們是增加在電價裡面?

  21. 朱總經理文成

    是。

  22. 張委員麗善

    向他們買電?

  23. 朱總經理文成

    對。

  24. 張委員麗善

    對於這些回饋金如何妥善的回饋地方和如何運用,你們有沒有監督的機制?

  25. 朱總經理文成

    目前沒有這個法規可以干涉它。

  26. 張委員麗善

    沒有法規干涉它?

  27. 朱總經理文成

    沒有辦法干涉。

  28. 張委員麗善

    請次長說明。

  29. 主席

    請經濟部楊次長說明。

  30. 楊次長偉甫

    主席、各位委員。所以這就是修法的目的。

  31. 張委員麗善

    對嘛!增加在電價裡面,結果好像是開了一個小門來圖利民營電廠,那你又沒有監督的機制,到底他們拿了這些錢有沒有真正回饋地方?還是造成地方的污染,讓民眾怨聲載道?我們覺得很納悶,所以針對回饋金的部分,希望你們一定要建立監督機制,要非常清楚。假設他們沒有妥善的運用,你是不是要趕快尋求滾動的機制來調降電價?可不可以這樣?他們如果沒有充分的運用,而且效率不高,這個機制也是可以思考的方向,這樣子才能夠嚴格監控這些民營電廠。

  32. 我再請問一下,剛才王惠美委員說的,麥寮這個IPP電廠到底每年拿到多少回饋金?

  33. 楊次長偉甫

    是不是請台電來回答?

  34. 朱總經理文成

    這個可能是我們雙方契約上不能公布的項目。

  35. 張委員麗善

    是商業秘密嗎?

  36. 朱總經理文成

    這個不能告訴你。

  37. 張委員麗善

    但是所造成的地方污染呢?我們應該清楚瞭解他們拿到多少促協金、回饋基金以及如何運用。這些都要很清楚的讓我們知道,否則我們無法瞭解他們的使用情形。

  38. 朱總經理文成

    其實這次委員提案修法裡面就有一些詳細的規定,相信就能夠比較透明。

  39. 張委員麗善

    雲林縣斗六市看起來好像離麥寮很遠,但是當地的PM2.5是全國最高的,所以我們也懷疑是不是台中的火力發電廠造成PM2.5這麼高。我們看到台中火力發電廠在南投縣有一個透明的監測機制,可以看PM2.5的指數到哪裡,甚至還有回饋。上次我曾提出臨時提案,認為應該考慮雲林縣斗六市最緊鄰的這個區塊,是不是也要同等的來做這樣的監測機制,甚至要同等的回饋?你們可不可以瞭解一下?

  40. 朱總經理文成

    我想這是民營企業IPP的營運作為,台灣電力公司無權干涉。這點請你包涵。

  41. 張委員麗善

    朱總經理,錢是你們撥的,你怎麼可以說沒辦法管理他們?

  42. 朱總經理文成

    所以我們要修法,這條修完以後,其實裡面就有一些很清楚的規定了。

  43. 張委員麗善

    好。我再請問你,現在你們所說的電業,除了台電公司及9家民營電廠以外,電業還包括什麼?

  44. 朱總經理文成

    很多再生能源業者也是電業。

  45. 張委員麗善

    對,還有水利電廠也是電業。

  46. 朱總經理文成

    是的。

  47. 張委員麗善

    但是現在的回饋機制是排除再生能源及水力電廠,對不對?

  48. 朱總經理文成

    是的。

  49. 張委員麗善

    也就是說,你們是針對有污染的、會排放CO2或PM2.5的,對這些有污染情況的才會給回饋金嗎?

  50. 朱總經理文成

    是的。

  51. 張委員麗善

    那風力發電呢?它的噪音太大了,影響居民的生活。這會不會納入?

  52. 朱總經理文成

    您說的非常有道理,所以我們這次修法會考慮到所有的再生能源,按照對環境影響的比例,也要負擔一些義務。

  53. 張委員麗善

    好。次長,你們在發展電業的同時,我們一再地說2025年要達到非核家園,這是我們的目標,但是我們看到核一、核二、核三退役了,核四不用,我們講求在什麼情況下這些都不用了,但是不能停電、限電,甚至缺電,所以相對的,我們在提怎樣才能符合非核家園的標準時。我特別要講,現在的再生能源政策過度商業化,幾乎都是補助非常大的企業、非常大的公司,例如太陽能光電,每年要發出百億、千億,甚至把良田拿來種電。現在我舉一個例子,元長鄉有一個阿伯,每天將小小的太陽能光電板推出去外面曬太陽,儲存電力後,中午睡覺時就用這個來吹電風扇。我舉這個例子的目的是,假設我們家家戶戶的電源都能自給自足,我相信就不用廣設這些太陽能光電,所以我要講一個政策。最近我收到省商會的陳情,也就是從現在開始到107年,好像要停止太陽能熱水器的補助案。我家也裝太陽能熱水器,陳副局長,你家有沒有裝?

  54. 主席

    請經濟部能源局陳副局長說明。

  55. 陳副局長玲慧

    主席、各位委員。因為我住在台北。

  56. 張委員麗善

    台北不能裝嗎?

  57. 陳副局長玲慧

    台北的效率比較差。

  58. 張委員麗善

    好。請問次長有沒有裝?

  59. 楊次長偉甫

    有。

  60. 張委員麗善

    你知道太陽能熱水器是用太陽能的輻射,直接讓冷水變熱水,完全是沒有電的,不像太陽能光電經過發展以後,可能儲存的電力只有15%,但是耗費的成本那麼多。從89年到現在,這幾年的發展大概只有30萬戶用太陽能熱水器。假設我們推廣30萬戶,就可以等於是1,540座大安森林公園,大概等於台中火力發電廠3個月的發電量,大概等於核四發電廠4個半月的發電量。所以我們在想,奇怪了,你們用大筆大筆的鈔票大力支持這些財團做太陽能光電,倘若家家戶戶都有太陽能熱水器可以自給自足,就不必用電啊!這可以說是小兵立大功,而且我看每年的預算不到3億元,結果你們卻捨本逐末,說現在要停掉。

  61. 我希望能源局,還有我們的次長,今天得知這個訊息後能好好檢討。因為我看到成功大學一再跟大家宣導,假設沒有補助的時候,還有沒有人會裝太陽能熱水器?雖說補助額度也很小,但那是一種鼓勵作用。我覺得你們很奇怪,既然要發展綠能,為什麼不讓每個家庭的屋頂可以自給自足,洗熱水就不用電,為什麼不做呢?是否太過本末倒置了?

  62. 今天本席提出此意見,希望能源局能好好思考,經濟部這邊也請好好督促,共同達到2025年非核家園,謝謝。

  63. 主席(蘇委員震清)

    現在先行宣告,等黃國昌委員發言完畢將處理臨時提案並休息,待會先請議事人員將臨時提案影印給行政單位,也請行政單位利用時間好好了解提案內容,先與提案委員做溝通,也請黨團通知提案委員與經濟委員會的委員,待會要處理臨時提案。

  64. 請蘇委員治芬發言。(不在場)蘇委員不在場。

  6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6. 楊次長偉甫

    對。

  67. 主席

    好,其他的沒有什麼問題嘛?就是融合3個版本。

  68. 張委員麗善

    剛剛講到的是「電業之發電、輸電、變電」,加上「發電」。

  69. 主席

    有「發電」啊!就是「提升發電、輸電及變電設施」。OK?好,根據行政單位與各位委員的共同討論,本條照修正文字通過。

  70. 接下來處理附帶決議

    電業法增訂第十六條之一,電力開發協助金之提撥比例,爰由中央主管機關於3個月內公告之。請問行政機關,對這部分有沒有什麼問題?

  7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2. 委員劉建國等16人及委員蘇治芬等21人提案併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請問各位,對本案不須交黨團協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73. 本案不須交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本席說明,本次會議審查通過之條文,文字授權主席與議事人員整理。

  74. 張委員麗善

    (在席位上)還有兩個臨時提案。

  75. 主席

    先保留吧!你還要再修正嗎?

  76. 張委員麗善

    (在席位上)主席,修正動議的內容你沒有唸出來,你要唸出各委員的名字。

  77. 主席

    修正動議已經宣讀過了。

  78. 張委員麗善

    (在席位上)我知道,但你沒有唸……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張麗善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