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彥秀於貳、105年9月23日部分

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臺北市第4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立法院行使人事同意權應有哪些程序?主張立法院行使大法官和司法院正副院長同意權應先立法再審查「我們呼籲落實立法院人事同意權的審查,那就是必須先立法再審查,這是國民黨不變的立場。」立法院行使人事同意權應有哪些程序?認為應趁兩次提名之機建立大法官審查的制度及更公開透明的審查過程,才是真正維持大法官公信力的最好方法「我認為如果能趁此機會把這兩次提名當成助力,建立審查的制度及更公開透明的審查過程,才是真正維持大法官公信力的最好方法。」立法院行使人事同意權應有哪些程序?質疑未儘速行使大法官人事同意權就會造成憲政空窗期的說法,認為只要以大法官現有總額計算釋憲門檻,仍可處理須解釋的法律事件。「沒有憲政空窗期的問題,因為只要以現額的門檻來計算,所有必須要解釋的法律事件還是可以行使」

發言紀錄

  1. 李委員彥秀

    (9時7分)主席、各位同仁。今天我要透過國是論壇機會,針對立法院行使大法官和司法院正副院長同意權一事,再次表達國民黨團的立場與看法,對於這件事情,我們希望先立法再審查。在這段時間,民進黨立法院黨團一直表示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若不儘速在本週或是下一週行使,有可能會造成憲政空窗期,但是我必須要透過今天國是論壇再次強調,大法官解釋憲法是以現有的總額來計算門檻,跟法定總額根本沒有關係,民進黨屢次表示會有憲政空窗期,實在是居心叵測,我們呼籲落實立法院人事同意權的審查,那就是必須先立法再審查,這是國民黨不變的立場。

  2. 蔡英文總統兩次提名大法官人選過程中,都暴露出現行人選的問題,司改會也一直不斷呼籲要用專門的審查委員以及更周延的審查方式來進行審查,我認為如果能趁此機會把這兩次提名當成助力,建立審查的制度及更公開透明的審查過程,才是真正維持大法官公信力的最好方法。

  3. 司法院大法官是我們最後一道司法防線,也是守護憲法的最終機關,我們希望透過制度的完善以避免審查的問題。之前大法官因為沒有連任或再任問題,我們也比較能夠期待他們在做成憲法解釋時,少一點利益考量,如果針對司法院院長被提名人許宗力希望放寬為再任,這就難以避免未來的大法官會不會迎合特定政黨而做出憲法上的解釋,以獲取日後的提名?對於大法官卸任之後能不能再任的問題,其實現在法界也有很多不同意見,包括大法官許宗力他自己都不反對釋憲,所以在此我要透過今天國是論壇的機會再次強調,民進黨說要儘速行使否則會有憲政空窗期,我剛才已經強調過了,沒有憲政空窗期的問題,因為只要以現額的門檻來計算,所有必須要解釋的法律事件還是可以行使,我認為兩次的蔡英文總統提名,在這一次當中應該更慎重,國民黨黨團對於很多的大法官人選沒有任何的意見,我們希望可以按照立法院大家同意的時間來行使,但是對於制度的建立,我個人認為是非常重要,我們也希望在兩次的提名過程中少一點爭議,未來大法官、司法院院長的高度,透過立法院的嚴審可以再一次的確立。以上是我今天國是論壇的意見,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李彥秀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