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立法院行使人事同意權應有哪些程序?認為為避免出現空窗期並履行憲法規定本院的職責,10月份一定要完成整個司法院人事同意權案的審查「大法官的任期是到10月31日,所以為了不要有空窗期,10月份一定要完成整個司法院人事同意權案的審查,這也是憲法規定本院的職責」立法院行使人事同意權應有哪些程序?主張應進入審查進行實質審查,把被提名人是否適合擔任職務、有無違憲問題攤在國人面前「也就是說,如果沒有辦法進入審查的話,就沒有辦法把這個人是否適合擔任這個職務、有無違憲問題等等攤在國人面前。」立法院行使人事同意權應有哪些程序?反對以程序杯葛不願讓審查程序進行,認為那違反立法院應盡的憲法職責「光用杯葛、杯葛、再杯葛,大家看到的是選輸了耍脾氣,不願意讓程序進行,違反立法院應盡的憲法職責」發言紀錄
- 吳委員秉叡
(10時56分)主席、各位同仁。大法官的任期是到10月31日,所以為了不要有空窗期,10月份一定要完成整個司法院人事同意權案的審查,這也是憲法規定本院的職責,而且院長、副院長都已經辭職,所以現在是等待一有接任人選後就要離開他的職務。國民黨委員現在以一部分人的看法來這裡強力指責某某人是否再任、有違憲之虞,事實上已有很多學者在報章雜誌發表專門的論文,其實沒有這個問題,這個問題容有爭議,但本院該做的工作是做實質的審查,看看這些到底有沒有道理,並彰顯在國人面前,所以程序的公平正義是必要的。也就是說,如果沒有辦法進入審查的話,就沒有辦法把這個人是否適合擔任這個職務、有無違憲問題等等攤在國人面前。
一個真正的政治工作者,他應該是說服社會大眾,他應該是說服所有國人,如果國民黨認為的道理是正確的,你們必須充分的說服國人,讓所有人都認為他來擔任是不適當的,如此一來,如果民進黨投票贊成的話,民進黨在政治工作上就變成是錯誤的,將來也會受到政治上的處罰。可是不走這條路、程序上一直杯葛、不願意進行審查程序、不願意在實體上讓許宗力先生有無違憲以及他適不適合擔任司法院院長這件事,在立法院經過公聽會討論、經過審查,讓國人了解問題的梗概,只是在程序上杯葛,在這個地方謾罵、指責,說人家違憲,這是憑你主觀的意見。
我想一個政治工作者若在好的政治議題上能得到國人的支持,將來他在政治的市場上才能得到更多的支持,這才是正確的道路,如果不思此途,光用杯葛、杯葛、再杯葛,大家看到的是選輸了耍脾氣,不願意讓程序進行,違反立法院應盡的憲法職責,這樣子的杯葛絕對不會得到國人的支持,反而國人看到的是一個耍脾氣、不知道如何向國人說服、不講道理的在野黨,這樣的在野黨絕對沒有資格叫做忠誠的反對黨!大家說對不對?所以本席謹代表民主進步黨黨團,依照立法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三條第二項及第五十九條之規定,提出停止討論案,逕付表決!謝謝大家!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吳秉叡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