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紀錄
- 林委員俊憲書面質詢
一、中華民國輻射防護協會人事費用
104年度各類獎金超過公務人員標準2.5個月者共25家,獎金發放月數最高者為原能會所轄中華民國輻射防護協會,發放年終獎金高達8.7個月,請問主委,為何輻射防護協會績效獎金為何如此高?輻射協會是否應該比照公務人員標準發放獎金?請問標準在哪裏?是否該刪減獎金發放金額,比照公務人員標準?整個協會人數只有18人,年度人事費用竟然要2,235萬,平均每人每年可領高達124萬,主委,你們原能會平均每人每年也才領113萬,一個你們項下所管轄的防護協會竟可以拿124萬,我實在替你們原能會的員工感到不值。還有你知道國際級的應用科技研發機構工研院平均每位專業博士一年薪資也只不過119萬,請問防護協會這18人的背景究竟為何?為何可以每年領高達124萬元?
二、利益迴避
原子能委員會102年度至104年度委辦費為2,984萬元,其中來自台電公司之委辦費2,681萬元,所占比率竟然高達89.85%,原子能委員會使用台電公司委辦費充為出國計畫經費,同時又負監督台電公司有關核能之相關業務,請問主委,這中間是否存有利益衝突?之前有立委批露,台電核二廠向原子能委員會申請除役,但台電卻將除役規劃作業以2.6億餘元決標交由原能會所屬的核研所執行,請問主委這種誇張行徑是否有綁標之嫌,你又是怎麼看待這件事?核研所是原能會下屬機構,原能會肩負監督台電核電機組,但核研所不斷承接台電核電鉅額標案。台電和原能會應當要利益迴避,你們原能會卻一直視而不見?監察院早已糾正過核研所,指承包台電標案有「利益輸送及監督包庇之虞」,教育委員會也早就做出決議,規定核研所自2013年起若非經教育委員會報告,不得接受台電委託的研究案、技術服務案、檢測案或任何來自台電經費的支援」但核研所對此決議制之不理,請問原能會是要怎麼監督自己的金主?請問這件事,主委你要如何解決?
三、委辦費
原能會年年委辦費佔業務費都超過60%,但是原能會員工人數高達271人,請問這些員工每天到底都在做什麼?雖然106年有縮減人員編制,但在委辦費仍高達63.61%的情況下,員工只少了5人,顯然不符比例。主委,你認為這合理嗎?請問你應該如何提高人員運用效率並檢討現在的用人制度?人才使用是否應該檢討改善?台灣的核安是交在原能會手中,希望不是交在米蟲的大本營,主委也不希望你的原能會被外界視為這種印象,所以,本席要求你們應立即檢討人員編制並降低委外發包比率!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林俊憲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