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紀錄
- 陳委員明文書面質詢
一、「微罪入營」政策立法,符合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715號文
部長,根據立法院三讀修正通過,並由國防部於(今年)3月16日公告實施的「志願士兵選訓實施辦法「其中第4條第3項第5款(如下)放寬了志願役士兵的甄選基準及管道,讓曾經觸犯輕微罪刑的人,能夠行使憲法第18條所保障的有關「人民服公職」的權利,能夠有機會加入國軍、投入保家衛國的軍旅生涯。
- 根據新通過的辦法(參加志願士兵甄選者,須符合下列條件)規定
「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或未受強制戒治、觀察、勒戒及保護管束等保安處分之裁判確定。但獲准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執行完畢、緩刑期滿而緩刑之宣告未經撤銷,或符合少年事件處理法第八十三條之一第一項(註1)規定者,不在此限。」
而據媒體報導,此案主要因為一位邱姓男子因有過失傷害前科(經法院刑事判決判處拘役50日定讞),在2010年報名志願役專業軍士官時,遭國防部所屬考選委員會依該年考選簡章「曾受刑之宣告者不得報考」規定,拒絕邱男報名;邱男為此向司法院大法官會議申請釋憲,最後遭司法院大法官會議以715號解釋「牴觸人民服公職權利」。因此,國防部提案修改本辦法,並經立法院三讀通過該項修正案。(蘋果日報,03.27.2017)
- 事實上,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早於2013年12月20日,即已針對此案作出釋字第715號【曾受刑之宣告者不得報考預備軍士官班案】解釋文(如下)
- 中華民國九十九(2010)年國軍志願役專業預備軍官預備士官班考選簡章壹、二、(二)規定
「曾受刑之宣告……者,不得報考。……」與憲法第二十三條法律保留原則無違。惟其對應考試資格所為之限制,逾越必要程度,牴觸憲法第二十三條比例原則,與憲法第十八條保障人民服公職之權利意旨不符。相關機關就嗣後同類考試應依本解釋意旨妥為訂定招生簡章。
- 此外,該(釋字第715號文)理由書還提到
「行為人觸犯刑事法律而受刑之宣告,如係出於故意犯罪,顯示其欠缺恪遵法紀之品德;如屬過失犯,則係欠缺相當之注意能力,倘許其擔任國軍基層幹部,或將不利於部隊整體素質及整體職能之提升,或有危害國防安全之虞。系爭規定限制其報考,固屬必要。然過失犯因疏忽而觸法,本無如同故意犯罪之惡性可言,苟係偶然一次,且其過失情節輕微者,難認其必然欠缺應具備之服役品德、能力而影響國軍戰力。系爭規定剝奪其透過系爭考選以擔任軍職之機會,非屬達成目的之最小侵害手段,逾越必要程度……。」
請問部長,國防部或內政部役政署是否有統計,從政府推動募兵制以來到本次修法前,過去每年大約有多少這樣的案例,因為當事人觸犯「輕微罪刑」而被拒絕於國軍的大門之外?
本席認為,這次的修法,不僅符合憲法規定以及人權保障的精神,事實上,由於僅開放「輕微罪刑」的部分,顯然也是考慮及兼顧了部隊管理及人員素質的要求。
請問部長,您的看法如何?您認為國防部是否已經做好了必要的因應準備?
二、優化部隊心理建設與管理制度,攸關新(開放)政策的成敗
請問部長,目前新的「辦法」已經正式公告實施;經查,國防部「國軍人才招募中心」的網頁,有關「志願士兵甄選條件」也已配合修法作出了新的規範(註2)。所以,今年的召募,也將適用新的辦法了?可否請部長證實、說明。
本席認為,對於這些未來可能加入國軍的「更生人」,在他們已經承擔並服完法律對他們的過失所施加的處罰之後,整個社會,包括國軍,也都應該給他們改過自新、重新做人的機會,各界應該鼓勵並協助他們能夠更好的重返社會,這才是符合當事人以及全體社會的最大利益。
就像法國的外籍傭兵部隊,其中有些人過去是有重大前科,但這並不影響其軍事專業及威名然不可諱言,此一政策的調整,對目前部隊幹部,可能會造成一些心態或管理上的挑戰或考驗。
因此,如何優化目前部隊軍官及幹部的心理建設與管理制度,確保這些未來可能加入國軍的「更生人」或「新成員」,能夠平等且公正的被對待,能夠依其「今日的表現」被部隊所認同與接納,而非因「以前的過失」而遭受到「歧視」,這點很重要,也關乎這項開放政策的成敗。
對此,希望在部長的帶領下,國防部要做好相關配套,讓新政策能夠更好的落實,同時讓我們的國軍部隊更加精實、專業,更具有戰鬥力!
三、關注中共航母建軍發展進程
請問部長,繼「遼寧號」之後,報載中共首艘國產航母在遼寧大連造船廠建造,目前已經完成艦體構造,甚至這幾天就可能舉行「下水」儀式,預計在2020年成軍服役。
請問部長,您認為這艘同樣採取滑跳式飛行甲板的航母一旦成軍服役,連同名義上作為「訓練艦」的「遼寧號」,中共海軍將組成兩個航母戰鬥群,這對臺灣的國防安全影響評估如何?
除了目前即將下水的航母,依我方掌握,中共目前總共還有幾艘(國產)航母正在建造中?(估)預計總共要建幾艘?第三艘航母是否具備某種(飛機)彈射裝置?甚至採取「核子動力」?
部長,這兩個航母戰鬥群對我臺澎防衛作戰計畫是否造成重大影響?主要是直接還是間接的影響?我們是否有找出其相關弱點,以作為反制及因應之道?希望今後的漢光演習,國防部要把中共航母此一變數,納入國軍兵推重點項目。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陳明文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