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麗善於內政、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一、審查本院委員吳志揚等16人擬具「跟蹤騷擾防制法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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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張委員麗善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看到我們的國道警察與消防隊員在執行勤務時不幸遇難的事情,這幾天我們的心情都非常沉重,誠如內政部長所說,警消人員的工作有非常高的危險性,而且也是屬於非常特殊性的工作,我周遭也有很多朋友在擔任警消與義消的工作,我不知道他們在進出火場執行救援任務時,現場有沒有做危險評估與判斷?當現場指揮官在發號司令要求警消人員立即衝進火場之前,你們有沒有告訴他們整個火場的危險性?當然,對消防人員來說,救人滅火乃是天經地義,但不是指揮官一個指令下去,警消人員就得出生入死、冒險衝向火場,除了要評估火場危險性之外,你們有沒有考慮到他們是否裝備齊全且具有高度安全性?今天你們跟我們說「因為當天指揮、判斷及相關訊息上都有失誤」;對裝備是否足夠且具有安全性,你們並沒有說明。

  2. 所謂人命關天、人命無價,對這些英勇的警消人員不幸遇難,次長,你們所要表達的應該不只是因公殉職的撫卹而已,未來對於警消人員如何給予生命及安全上的保障,你們也應該有完整的配套。在經過這幾次警消人員折損事件之後,加上年金改革的效應,未來你們在招募包括警消人員在內的公務人員,我相信一定不若以往那般順利,請問次長,目前全國警察缺額總共有多少?大概超過2,000人,對不對?歷經幾次同儕所發生的不幸事件,未來消防隊員就算穿上很安全的裝備,也許都沒有勇氣衝進火場裡去救人。對以上幾個問題,是否請次長作說明?

  3. 主席

    請內政部邱次長說明。

  4. 邱次長昌嶽

    主席、各位委員。針對警消人員配備的部分,我們一定會立即加強,此其一;第二,有關人力的部分,我們也一定會補足;第三,關於勤務的部分,未來將力求單純化,俾讓消防隊員有休息的機會;第四,針對火災現場情勢的掌握,未來也要更為精準,一如委員所說,這並不是指揮官一個人的問題,有很多的命令的下達,都需要事前做全盤的思考。

  5. 張委員麗善

    經過這幾次令人心痛的事件之後,我希望你們未來依照剛才次長提出幾個改善的步驟落實去做,而且要做得很完整,是否請內政部針對未來你們要怎麼做提一份書面報告給本席參考?

  6. 邱次長昌嶽

    經過這次不幸事件,本部已經成立專案調查小組,後續整個檢討過程與改進措施的研擬,我們會送一份報告給委員參考。

  7. 張委員麗善

    好,謝謝次長。接下來回到今天要審查的法案,即有關跟蹤騷擾防制法草案,這是吳志揚、王育敏兩位委員所提出來的草案;事實上,這個法案早在105年時就已經提出來,惟執政黨上任以來好像覺得這個法沒有立法的必要性與重要性,但在這段期間根據一些民間團體的調查報告,包括對16歲到24歲的女性進行訪查,結果發現每8名女性中就有1人曾有被跟蹤與騷擾的經驗,而接獲保護的個案,在被跟蹤與騷擾期間甚至長達35年之久,造成被害人心裡上極大的不安,並嚴重影響到她們日常的生活,嚴重者甚至造成她們身心受創,基於上述,請問這個法到底重不重要?

  8. 其實,執政黨上任以來認為最重要的法案與政策,就是通過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的設置、封存核四,以及深澳電廠擴建開發案等等,我們都了解,這些都是屬於政治性的議題,至於民間需求甚殷的法案,包括本案在內,則是從105年一直擱置到現在,現在楊鎮浯委員當上召委後,就把執政黨視為不重要的法案排上議程,剛才聽到王育敏委員在就立法要旨做說明時,她希望這個法案能跟社會的期待無縫接軌,不要到最後制定一個事與願違的條例。

  9. 根據憲法,一般民眾擁有四大自由,包括言論自由、信仰自由及免於貧困與恐懼的自由,而本法所規範的內容就是屬於免於恐懼的自由。至於騷擾的情況則可分為好幾種,包括用通訊、網路或是跟蹤的方式來騷擾對方,請問次長或是警政署,當你們看到有人用這些特殊的方式騷擾他人時,請問你們會採取什麼樣的方式來作為因應?

  10. 邱次長昌嶽

    其實,從頭到尾我們都是以很認真的態度來看待這個法案,覺得這個法立得很有價值,可以說是繼家暴、性騷擾之後,對婦女人身安全所做的最後一塊拼圖,我們若把這一塊做好,台灣婦女人身安全的保障就更完備、也更好。

  11. 如果有婦女同胞遇到委員所說的情況,在處理程序上我們希望能做到簡易、快速,並做即時且兼顧人權程序的處置,以避免造成任何傷害。至於是否做到由警察核發處分令或禁制令等等,我們認為還是要慎重一點,不能完全不顧慮到憲法所保障程序的正當性。

  12. 張委員麗善

    部長有無考慮設立一支保護的專線,讓婦女同胞在遇到類似騷擾情況時,可以立即跟警政署連繫並有一個訴願的管道。

  13. 邱次長昌嶽

    委員這個建議,我們可以考慮。

  14. 張委員麗善

    應該這樣做,因為有很多騷擾案件要去陳述時,如果有一個專線,對於婦女朋友而言還算有一個保障。所以,你們在研擬過程中,如果成立一個婦女保護專線,可以讓婦女針對她本身受到跟蹤、跟隨或騷擾等事件所造成的不安,有一個陳述的管道,甚至讓這個管道落實為實質的保護,讓她們在人身安全上能夠得到更大的保障。

  15. 邱次長昌嶽

    委員的意見很寶貴,我們會很認真地來考慮這件事情。

  16. 張委員麗善

    謝謝次長。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張麗善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