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奕華於經濟委員會會議

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核能在能源組合中應扮演什麼角色?要求經濟部在公投通過後窮盡一切方法與可能落實公投結果,該修法就修法、該解套就解套,不能因困難度高就兩手一攤稱不可能、只能做2年「不能因為困難度高,就兩手一攤,說不可能,做不到,只能做2年,在公投通過後,就沒有窮盡一切方法與可能,該修法就修法,該解套就解套」核能在能源組合中應扮演什麼角色?質疑經濟部根本是想用拖的、先拖過2年再繼續貫徹2025非核家園,根本是傲慢、不尊重民意「但經濟部根本是想用拖的,先拖過2年,反正備載容量還夠,然後繼續貫徹2025非核家園,是不是?這根本就是傲慢,不尊重民意!」核能在能源組合中應扮演什麼角色?質疑核一、核二、核三若沒延役及核四若沒重啟而逐漸除役,其發電缺口是由離岸風力等綠電主力來彌補,而不是用來取代或減少火力發電「若核四+核一+核二+核三總裝置發電量7,844MW,而這些若沒延役或重啟,都將逐漸除役,這些發電缺口,就是由近年綠電主力的離岸風力發電來彌補,而不是用來取代或減少火力發電的,不是嗎?」

發言紀錄

  1. 委員林奕華書面意見

  2. 一、邀請經濟部針對公投通過議案「平均每年降低1%之方式,逐年降低火力發電廠發電量」、廢除「核能發電廠設備應於中華民國一百一十四年以前,全部停止運轉」之條文,有關國家能源政策之調整、核廢料之處置,缺電及電價可能驟增疑慮等因應做法提出專案報告,並備質詢。

  3. 一、公投效力僅2年?經濟部以拖待變?

  4. (請經濟部長 沈榮津上台備詢)

  5. 1.去年底公投結果,其中攸關我國能源政策的「反空污公投」要求每年火力發電量下降1%、「反深澳公投」要求停止新建、擴建任何燃煤發電廠或發電機組織能源政策,及「以核養綠公投」廢除2025非核家園年限,這三個公投各以795萬、759萬及589萬票支持通過,甚至比我國史上總統最高當選票數的765萬票還高,這麼高的民意,姑且不論擁核或廢核,沈部長你認為這背後代表的什麼意義?

  6. 2.這代表的是全國民眾關心空氣污染問題日益嚴重,也是對於能源配置不當,造成空污問題嚴重的反彈,更是要求我們經濟部逐年減少燃煤發電,不是嗎?結果經濟部經過2個月盤點研議後,告訴我們只有前2年做得到(108及109年)年減火力發電1%,第3年起做不到,因為火力發電占比高(106年達86%),在火電被減1%及用電持續成長前提下,綠電、核電無法再額外增加,導致有缺電情形,而核一、核二延役不可能,核四重啟不可能,結果花了15億辦的公投效力只有2年,不是笑話嗎?

  7. 3.從法制面來看,根據公投法第30條第5項及第6項的規定,「經複決廢止之法律、自治條例,立法機關於二年內不得再制定相同之法律。」、「經創制或複決之重大政策,行政機關於二年內不得變更該創制或複決案內容之施政。」,這是規定至少二年不得變更,但沒說二年後就可以隨意變更,不是嗎?若2年後沒有重大民意變化,行政機關當然要繼續依據公投結果執行,若要改變也必須視當時的民意而做施政,不是嗎?而明年之後換誰執政還不一定,更何況現在就有五案公投案在等,到時又會公投綁大選,因此在公投過關,新民意沒有產生之前,怎可以隨意更改。

  8. 4.經濟部有去和地方政府溝通嗎?有和地方民眾溝通嗎?不能因為困難度高,就兩手一攤,說不可能,做不到,只能做2年,在公投通過後,就沒有窮盡一切方法與可能,該修法就修法,該解套就解套,但經濟部根本是想用拖的,先拖過2年,反正備載容量還夠,然後繼續貫徹2025非核家園,是不是?這根本就是傲慢,不尊重民意!究竟把795萬的民意置於何處?如果執意如此,2020大家還會再用選票告訴執政者,該如何做!

  9. 二、綠能發電不是降低火電,而是取代核電!

  10. 1.本席想請問沈部長,現在經濟部這個核一、核二延役也不行,那個核四也不可能的狀況下,但用電需求持續增加的現在,本席查了一下現在天氣還算涼爽的春天,我們從2月、3月到4月,都是處於供電吃緊的狀態,根據公投決議減少的1%的燃煤電量,每一年要減少的1%,究竟是降載哪個燃煤電廠的燃煤機組?還是剛好歲修停機而自然減少的1%?又增加了哪個綠能發電的比例?這其中存在了一個非常弔詭的數字迷失,若只是增加綠能比例,而燃煤發電機租根本沒有停用,只是降載或是歲修,甚至改機組用超臨界或超超臨界,那仍然空污依舊,根本就沒有達到公投結果的意義,全民希望減少燃煤發電,帶來空污改善,而是因為其他發電比例增加,尤其是同為火力發電的燃氣!

  11. 2.本席請問,現在經濟部全力發展的綠電,是要來取代火力發電的嗎?不是這樣的吧?

  12. 3.其實經濟部一直在貫徹蔡英文總統的能源政策,既使公投結果給了經濟部使用核電的可能,但是仍然無法改變經濟部的能源政策,其實蔡總統非常明確的說過,綠電配占比20%,主要是取代廢核後的電力缺口,它不是來取代火電減少的缺口,如果綠電如國外一樣是用來取代火電,那台電何必要之前要考慮蓋深澳電廠?何必要為大潭電廠蓋中油第三天然氣接收站?因為政府預計將同為火力而非燃煤的燃氣發電量,從現在的36.18%逐年提高到2025年達成50%的目標。

  13. 4.而再看看政府極力推動的離岸風力發電,甚至因為公投結果差點讓外商跑掉,政府不惜一路開綠燈,調整躉購費率,每度5.1元提高到5.5元,更火速在20天內場勘審定給予七家廠商海岸管理同意,若2025完成上線併聯發電,總裝置發電量容量5,500MW(百萬瓦),年發電量198億度,簽20年購電合約,購電費用1兆多近2兆元。

  14. 5.我們再看看,核電是接近零排放、幾近零空污的發電方式,核四花了2,800多億蓋,現在封存又要花近200億,總共約3千億的成本(採購的核燃料棒共1,744束,採購金額約新台幣80億元。封存核四3年33.45億元。每年核四500員工人事費7億。),核四裝置發電量2,700MW(百萬瓦),年發電量就200億度,若核四+核一+核二+核三總裝置發電量7,844MW,而這些若沒延役或重啟,都將逐漸除役,這些發電缺口,就是由近年綠電主力的離岸風力發電來彌補,而不是用來取代或減少火力發電的,不是嗎?

  15. 6.所以,本席實在看不出來,花這麼多錢搞出的離岸風電綠能,甚至其他綠能發電,若沒有實際減用火力發電,不管是燃煤還是燃氣,燒的還是一樣多,到底能如何有效解決秋冬期間空氣污染、PM2.5等問題?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林奕華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