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學聖於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會議

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桃園市第3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核廢料最終處置應如何處理?質疑核一廠貯存場是否會逕為永久核廢場,要求原能會依法辦理最終處置場址的選定與審查程序。「依照前述規範,核一廠的貯存場會不會最後逕為永久的核廢場,請原能會務需一切依法辦理。」核能在能源組合中應扮演什麼角色?主張政府更應舉辦全國能源會議徹底檢討能源配比「在民間高度關注的前提下,本席呼籲,政府更應舉辦全國能源會議徹底檢討能源配比及核廢去向。」核廢料最終處置應如何處理?主張政府更應舉辦全國能源會議徹底檢討核廢去向「在民間高度關注的前提下,本席呼籲,政府更應舉辦全國能源會議徹底檢討能源配比及核廢去向。」

發言紀錄

  1. 委員陳學聖書面意見

  2. 日昨(3月13日)凌晨4點19分發生芮氏規模5.1地震,地震深度132.5公里,震央位於新北市貢寮區,震央距離核一、核二廠均不到30公里,引發民眾憂心,雖原能會表示各機組均正常運作,無異常。新北市前市長朱立倫今受訪表示,使用核能第一個要重視核安,核能不是今天才使用,已經用了30年,不管如何一定重視核安,面對核能態度理性務實。

  3. 2018年2月5日台電「高階核廢料候選場址建議調查區域報告」,未來貯放3座核電廠用過燃料棒的最終處置場址,排除人口密度高及斷層等不穩定地質,還有水庫集水區等限制開放區後,全台僅八分之一面積合適,母岩特性為花崗岩優先,主要分布區域在台灣東部及離島3縣市,對於可能成為高階核廢候選場址,馬祖選出的陳雪生委員受訪說

    「不可能」,「憑什麼把台灣毒垃圾放在馬祖。」當時原能會回應將開說明會邀各界意見,該年底前完成審查,候選場址要在2028年完成,也就是2025年非核家園後的3年,另需進行10年「詳細場址與試驗」、6年「處置場設計與安全分析評估」,預計2045年開始建造,2055年啟用。若按照該會監督位階,選址公民投票須辦理公開說明會或辯論會,以強化民眾參與,另處置設施環境影響評估及建照申請,亦須分別依法辦理公聽會及聽證會,政府始得核定處置設施場址。依照前述規範,核一廠的貯存場會不會最後逕為永久的核廢場,請原能會務需一切依法辦理。

  4. 再依2018年5月1日報載,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公布《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設置條例》修正草案總說明,將納入高放射性廢棄物的處理作業,處置設施場址回饋金也由50億元提高為100億元,並增加選址作業配套獎勵措施,包括場址調查評估獎勵金、自願場址獎勵金等,但查本院議事處法律提案系統,行政院版該法相關法案最後送入本院會期時間為2010年9月24日。原能會對於高、低放核廢最終處置態度到底為何?能否確實監督台電?原能會應說清楚。

  5. 我國曾在1998年、2009年和2015年舉辦過3次全國能源會議,在核能議題上是否續用核電未有共識;今年日本福島核災屆滿8周年,馬英九基金會及長風基金會3月9日、10日舉辦「民間能源會議」,台灣環境保護聯盟11日舉辦「福島核災八周年─2019民間能源會議」,在民間高度關注的前提下,本席呼籲,政府更應舉辦全國能源會議徹底檢討能源配比及核廢去向。

  6. 以上質詢,敬請答覆。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陳學聖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