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核廢料最終處置應如何處理?認為依「放射性物料管理法」,台電公司負有切實執行低放處置計畫之義務。「依「放射性物料管理法」,台電公司則負有切實執行低放處置計畫之義務。」核廢料最終處置應如何處理?要求原能會秉持安全監督職責,依物管法嚴格執行相關審查及檢查作業,督促台電公司依處置計畫切實執行,以儘早解決國內核廢料困境。「原能會為全民的原能會,秉持安全監督職責,依物管法嚴格執行相關審查及檢查作業,督促台電公司依處置計畫切實執行,以儘早解決國內核廢料困境。」核廢料最終處置應如何處理?主張核廢料為高度鄰避設施,選址作業須高度尊重地方民眾與政府意願。「惟核廢料為高度鄰避設施,選址作業須高度尊重地方民眾與政府意願」核廢料最終處置應如何處理?主張原能會應針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結果再行上訴。「對於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結果,本席支持原能會再行上訴。」核電廠的安全監管與核災應變應如何確保?反對將原能會組改改掉,認為應將原能會留著。「我是最挺你們留著的,我是最反對你們被組改改掉的。」發言紀錄
- 陳委員學聖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要請教主委,可以確認一下你跟台電之間的關係,你曾經因為台電沒有依照規定,把蘭嶼的低階核廢料遷移,所以開罰了1,000萬元,今年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確認後,接受了台電請求撤銷原處分的訴求,所以判台電勝訴免罰。是不是確定這個事情?
- 主席
請原能會謝主任委員說明。
- 謝主任委員曉星
主席、各位委員。目前還沒有,因為我們還可以上訴。
- 陳委員學聖
當然,我先確定,是不是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 謝主任委員曉星
是的,有這麼一件事情。
- 陳委員學聖
你是不是沒有認真打?
- 謝主任委員曉星
我沒有認真打……
- 陳委員學聖
沒有認真打才輸啊!你看你講不出來了,你這個明明白白輸了,立法委員……
- 謝主任委員曉星
你的意思是說,認真打就不會輸?
- 陳委員學聖
對,認真打,台電就要罰,罰就表示你有那個決心要把核廢料從蘭嶼遷走,現在台電發現它不遷也免罰,可以不再繼續去找那個最終選址,你知道這個官司影響多大嗎?
- 謝主任委員曉星
我不知道。
- 陳委員學聖
它不僅影響你、影響原能會,也影響到小英總統曾經在選前跟蘭嶼民眾的承諾。
- 謝主任委員曉星
是的。
- 陳委員學聖
承諾的結果是,我本來答應大家,我選上以後要把蘭嶼的廢料遷走,結果沒有想到,她選上以後蘭嶼核廢料不僅沒有遷走,台電還免罰,小英很厲害。主委,你將了小英一軍,太棒了!主委,你講不出來,你口才便給,常常喜歡跟我搶話,現在講不出話來了。
- 謝主任委員曉星
我可以回答嗎?
- 陳委員學聖
我就是讓你回答,是你不敢回答而已啊!
- 謝主任委員曉星
我坦白說,就是因為小英總統上來以後,我們才罰了它,以前從來沒有裁罰它,我開始裁罰,而且現在已經裁罰5,000萬元。遇到這種法官,你剛才講了,我就承認我努力不夠,我就要儘量去努力,我現在蒐集這些資訊了,立法委員給我的監督、建言,我都會採納。
- 陳委員學聖
你敗在哪裡?你講。
- 謝主任委員曉星
我敗在法院採取低放選址條例來判案,不是按照我們的物管法,物管法上面寫得清清楚楚,就是所有的時程擺在那個地方,它延宕了,我就跟它罰。他沒有採納這一點,同時他把經濟部抓出來,他認為這件事情是經濟部的事情。判決書我還沒有看到,所以我不敢……
- 陳委員學聖
所以你要請小英趕快進行司改,讓大法官多對你們判決有利一點。我很欣賞這個判決,就表示小英在玩假的,右手開罰,左手免罰,玩兩手策略、糊弄大家,你看到現在為止小英上任3年,她解決過什麼事情沒有?從核廢料在蘭嶼的,到人家的臨時貯存場,到最終選址,沒有一件完成,怪不得原能會要被裁撤,你們真的是代罪羔羊,我是最挺你們留著的,我是最反對你們被組改改掉的。現在她正好拿這件事情說「主委,你看原能會沒有替我好好辯護,害我總統大選連初選都輸掉」,對不對?你本來每次都口才便給,今天我第一次看到你……
- 謝主任委員曉星
不是,你現在又把它扯到政治裡面去,什麼初選?
- 陳委員學聖
這本來就是政治,你不知道嗎?蘭嶼這事情就是政治。你知道在2016年之前的時候,我還做教委會召委、坐在高金委員這個位置的時候,民進黨有委員講蘭嶼那邊有什麼熱點,我陪著上山下海,原能會好多人陪著我走,走完以後那些民進黨委員在2016年執政之後,一句話就沒有再講過,核一、核二廠重新啟動也沒有再講過,所以我覺得你們是代罪羔羊,主委,原能會面臨了一個很大的挑戰。
接下來我很好奇,想請教吳副主委,我沒有質詢過你,但是我對你的專長很有興趣,因為你是學音樂又學機械的,你的專長裡面有一項叫系統故障模式與效益分析。現在原能會整個系統故障了,你知道嗎?你怎麼幫原能會脫困?主委,不要害怕,我不是吃人的立委,我是非常友善的對不對?我以前都讓你講話,是你今天自己不講話的,所以讓給副主委講。副主委,你來原能會有什麼感覺?
- 主席
請原能會吳副主任委員說明。
- 吳副主任委員美玲
主席、各位委員。基本上,如果在選定故障分析裡面,我們會選既有的條件會有哪些變數,然後我們可以去解決,還有一些不確定的因素,然後我們要怎麼去解決?首先,我們開始要掌控的就是我們可以掌控的一些變數因子,就是我們可以看得到的,實際上我們可以看得到、摸得到的這些變數因子,我們可以先提出來,之後我們再評估一些看不到的,譬如天氣、風災,這些我們可以把它加入到我們的變數因子裡面去。
- 陳委員學聖
現在原能會沒有辦法處理最終選址問題的時候,系統整個故障,整個政府也故障了,怎麼辦?怎麼突破?你剛剛講的都是專有名詞,現在透露實際的地名、組織單位,怎麼去解決它?妳不用擔心,妳不會搶他的位置,妳放心!謝主委,我請她講,你怕什麼?不要護美心切。副主委,不要害怕,真的大膽講,怎麼解決現在的困境?我不會吃人,妳放心!我面有慈悲。謝主委,我不准你講,怎麼解決困境?也許你有新的創意,我覺得主委找你來,一定有想法在的,我沒有弄陷阱給你,你放心!
- 吳副主任委員美玲
很抱歉!我的專業主要還是以我們的廠裡面的一些機械零件這一個區塊為主,更高層級的這種話,我比較不方便在這裡回應。
- 陳委員學聖
好吧!很懂得幫主委講話,老二哲學學得很好。謝主委不要講,我繼續問她一些事情,大家都不看好原能會,可是我覺得原能會是我一直很欣賞的單位,可惜被邊緣化了,原能會有沒有再生的機會?除了組改之外,像核研所有很多非常優秀的人,包括我們合力的很多廠商,我都覺得它底下有非常多的高階工程師,非常棒!怎麼樣讓原能會再生?這也是系統故障的一部分,我不希望原能會變成青輔會,都是末代主委,都在猜末代主委到誰截止,吳副主委有沒有辦法突破原能會現在的困境?
- 吳副主任委員美玲
我覺得我們就是一個監督的角色,我們監督的就是台電整個選址的部分。監督的這一個部分,我覺得我們還有再生的一個機會點。
- 陳委員學聖
核研所有些專長是別的單位沒有辦法的,可以創造出核研所自己的特色出來,有沒有?
- 吳副主任委員美玲
有,核研所有很多的特色。
- 陳委員學聖
講講看,有沒有你來了以後給他們帶來新的動力的?
- 吳副主任委員美玲
其實他們在核安或核食的部分,尤其是核食的部分,我覺得做得還不錯,只是在一般民眾的廣泛度方面還要再推廣;在科技方面,我覺得也非常的棒,是真的很好。
- 陳委員學聖
副主委都說非常棒,主委,你看你給他的壓力很大,他怕講錯話會取代你這個主委。
- 謝主任委員曉星
因為剛才你所問到的一些問題是超越技術層面。我找他來主要是針對我們這幾個電廠已經老化,有一些ability跟風險管理(PRA)的部分要再加強,這是未來他可以著墨的。剛才委員提到核研所的部分,坦白講,核研所大部分都是做學術研究,跟他的專長也相符合,所以這部分他的回答跟委員所要問的可靠度那部分,因為場址的選擇也好,核廢的處理也好,基本上是超越技術層面的,所以很難回答。
- 陳委員學聖
這本來就是政治問題,我再次強調,原能會就是做代罪羔羊,對於忽略你們的專業、用政治擊垮你們,這是我一直對原能會覺得很抱歉的地方,所以我剛才特別請吳副主委回答,就是要透過他代表原能會還是有生生不息的力量。但你剛才提到,你請他來是針對老舊電廠的風險評估,請問老舊電廠經過他的介入後,現在風險性有降低嗎?
- 謝主任委員曉星
不是,至少我們了解目前及將來老舊電廠在管制時應強化哪些部分。
- 陳委員學聖
所以現在是在建立模式當中,還沒有開始執行?
- 謝主任委員曉星
是。
- 陳委員學聖
那要趕快,因為不知道什麼時候原能會就不見了,你們要趕快把這些事情做好。
- 謝主任委員曉星
是的。
- 陳委員學聖
我再次強調,原能會所處理的問題,政治問題不是你們的專長,把你們技術問題的專業做好,好不好?
- 謝主任委員曉星
好,謝謝。
- 主席
謝謝陳學聖委員的質詢,也請吳副主委幫主委多分擔一些工作,你終於被質詢了,你好像從來沒有站在這個位子上發表你的看法。
登記質詢的委員都已發言完畢,另有蔣乃辛委員及陳學聖委員提出書面意見。
- 委員蔣乃辛書面意見
依據原能會及台電公司之估算,三座核電廠、蘭嶼貯存場及醫農學研的低階核廢料,總計73萬9,325桶,另有2萬2,849束的高放射性用過核燃料。惟目前台電就低階核廢料的集中式貯存選址卻仍尚無對策,高階核廢料的暫存設施至今也無可行辦法。
查原子能委員會認為台灣電力公司未依時程選定最終處置場址,依《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條例》裁罰台電1,000萬元,並要求啟用集中貯存場、境外存放、返回原核能電廠等應變方案。台電不服提告抗罰,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認為最終處置場址的選定,不是台電能夠決定,台電沒有違反行政法上的義務,不該被裁罰,於4月11日撤銷原處分,原能會針對此判決,如何捍衛機關專業立場並積極作為?台電規劃之「低階核廢料進行選址與集中儲藏」如何進行,實為疑問。
高階核廢料(燃料棒)的貯存問題更為嚴重,核一廠的乾式貯存設施仍未取得完工證明,核二廠的乾式貯存設施尚未動工。原能會強調「如期廢核」,但核電廠除役後的高階核廢料(如燃料棒)、以及低階核廢料(如廠房、設備等)之處置至今卻無法解套。核電廠停止運轉發電並非「完成除役」,燃料棒等高階核廢料未移出即無法拆卸廠房。眼見高階核廢料和低階核廢料無處安置,核一廠如何按時程如期除役?在地方政府持反對態度下,高階核廢料之貯存問題難解,高階核廢料(燃料棒)將何去何從?
- 核一廠、核二廠將相繼除役,惟核電廠之除役工程環節繁複,包括處理電廠運轉40年產生之高階核廢料,另除役過程中也將產生核廢料,例如
反應器內部與組件、燃料池結構與系統、機械與電氣設備、受輻射汙染的牆壁、泥土等低階核廢料,都必須暫時貯存,但至今仍無妥當因應對策。
- 核廢料問題不僅關係核電廠所在地民眾之安全和健康,亦關係全國之核能安全。試問
在台電於行政訴訟中勝訴的情況下,原能會對於後繼低階核廢料之處置規劃為何?在新北市政府反對於核一廠增建乾式貯存槽的情況下,原能會對於後繼高階核廢料之推動方案為何?核一廠、核二廠的除役不只是停止運轉,若冷卻池與反應器的燃料棒無法移出、無法拆卸廠房、具有高度輻射燃料棒仍在,原能會根本無法將核電廠進行完全的除役!為逢迎執政黨立場而喪失專業立場的原能會,勢必面臨政策跳票,公信力恐毀於一旦,如何向國人交代,對歷史負責?特此提出質詢。
- 委員陳學聖書面意見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於民國105年7月底對台電公司開罰,貯放在蘭嶼的低階核廢料遲未遷移,台電未能於105年3月底前依「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設置條例」提出最終處置場址,依法開罰新台幣1仟萬元;台電公司不服遭罰,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今年4月11日報載,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認定,台電公司並無地方政府監督權責,本件開罰與「行政罰法」第1條所明定須有違反行政法上義務,始受行政罰的原則有違,因此台電請求撤撤原處分為有理由,判台電勝訴免罰。全案還可上訴。
蔡英文總統在105年8月1日「原住民族日」特地前往蘭嶼,對於政府在當地族人不知情的情況下,將核廢料存置在蘭嶼發表道歉,允諾行政院組成蘭嶼核廢料貯存場設置真相調查小組,釐清真相;多年過去,不止遷出核廢遙遙無期,民進黨政府甚至還不斷運送核廢檢整容器到蘭嶼,蘭嶼青年行動聯盟選在8月1日「原住民族日」讓蘭嶼全島立反核戰旗並進行封港行動,不讓台電運補。
本席認為,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為民眾高度關切議題,依「放射性物料管理法」,台電公司則負有切實執行低放處置計畫之義務。原能會為全民的原能會,秉持安全監督職責,依物管法嚴格執行相關審查及檢查作業,督促台電公司依處置計畫切實執行,以儘早解決國內核廢料困境。核廢料處置涉及民眾安全、環境正義及世代正義,惟核廢料為高度鄰避設施,選址作業須高度尊重地方民眾與政府意願,對於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結果,本席支持原能會再行上訴。
以上質詢,敬請答覆。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陳學聖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