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東明Uliw.Qaljupayare於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會議一、審查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案

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山地原住民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核廢料最終處置應如何處理?認為原能會對台電選址延宕的罰款流於形式「所以我想也是流於形式」核廢料最終處置應如何處理?認為蘭嶼核廢料遷移遙遙無期,較務實的作法是先做好補償要點再規劃遷移「因此我認為比較務實的作法是,你們的補償要點要確實把它做好,慢慢的再規劃遷移的工作」核廢料最終處置應如何處理?主張蘭嶼核廢料既然遷不走,就應注意其安全、維持檢測「就是認為既然遷不走,就應該要注意它的安全」

發言紀錄

  1. 簡委員東明

    (11時11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記得2016年也就是3年前8月15日,蔡總統為了了解貯存在蘭嶼的核廢料為什麼都沒辦法遷移,實際去蘭嶼作一個了解,結果他指示了兩點,第一個是要真相調查,第二個是蘭嶼核廢料的補償作業要點。對於真相調查的結果,是不是請主委重點說明?

  2. 主席

    請原能會謝主任委員說明。

  3. 謝主任委員曉星

    主席、各位委員。有關真相調查、相關的補償作業要點,這個作業要點已經制訂,而且已經實施了。

  4. 簡委員東明

    我先問真相調查的結果。

  5. 謝主任委員曉星

    真相調查報告已經出來了,所以針對剛剛你講的補償作業要點,就是蘭嶼核廢料、蘭嶼貯存場、借用原住民……

  6. 簡委員東明

    主委,其實真相再怎麼調查,還是只有一點,當時就是用欺騙的方式把核廢料放到蘭嶼,40年前政府跟蘭嶼的居民本來說是要建一個魚罐頭工廠,因為那邊也出產很多魚產,大家以為是真的,沒有想到這個罐頭是大型的罐頭,不是小型的,是核廢料的罐頭,這是一個真相,當時蘭嶼的居民完全被欺騙了。你們現在針對蘭嶼補償作業要點的制訂,會議相當多,不斷地在召開,但是我們覺得核廢料的遷移始終是遙遙無期。你們這個作業要點有沒有跟當地的居民充分地溝通?

  7. 謝主任委員曉星

    我沒有去參加那個會議,但是我所了解的,他們有跟當地居民溝通,因為當地過去的鄉長有參加,好像真相調查委員會裡面有一位委員是周貴光村長。

  8. 簡委員東明

    你們的要點大概的內容就是補償金金額的問題。

  9. 謝主任委員曉星

    25.5億元。

  10. 簡委員東明

    不管金額多寡,只要當地接受,我們當然就沒有什麼意見。但是這個要點目前是原則同意,還是已經定稿了?

  11. 謝主任委員曉星

    已經定稿了,在上個禮拜五已經出來了。

  12. 簡委員東明

    定稿而已嘛?

  13. 謝主任委員曉星

    沒有,行政院已經頒發了。

  14. 簡委員東明

    已經頒布了?

  15. 謝主任委員曉星

    對,上個禮拜五18日就即刻執行。

  16. 簡委員東明

    上禮拜五,這樣也是經過半年。

  17. 謝主任委員曉星

    3月底經濟部送行政院。

  18. 簡委員東明

    經過半年,現在已經定案了。我想這個要點可能是唯一可以解決這個問題的,我想要遷真的是太不容易、太困難,我在立法院已經關注了十幾年了,沒有什麼任何進度,是不是?

  19. 謝主任委員曉星

    關於蘭嶼貯存場遷場非常謝謝委員讓我可以利用這個機會說明。剛才林奕華委員質詢時,我沒有說明完整,106年2月15日我們核定台灣電力公司的有兩項,一個是蘭嶼貯存場遷場的計畫書,另外一個是集中式貯存的計畫書,我們針對蘭嶼貯存場是9年,也就是4加5,4年是讓他們搬遷,5年是將來整個場地的布置,所以4加5整個是9年。另外一個就是集中式的貯存,基本上是3年找場址,5年興建,然後4年再搬遷,共計是12年,這是我們當初在106年2月15日核定的,當然台灣電力公司有他們自己的看法,他們認為在找尋場地這部分他們可能有困難,所以在這種情況之下他們將3用一個N來代表,但是這部分送到永續會的推動小組經過這一、兩年最終的討論結果,在今年3月15日作成一項決議……

  20. 簡委員東明

    謝主委,因為我的質詢時間有限,請你做成書面說明,因為已經談了十幾年了,我們真的是已經沒有信心了,你再說幾年幾年,我們真的很難相信,就像101年核定公告是達仁和烏坵,105年還兩次請臺東縣政府和金門縣政府辦理公投,結果他們不同意,所以沒有地方可以遷,你再說幾年都沒有用。

  21. 另外,你們原能會對台電無法如期選址的作業,也是不斷的依規定罰款,最近罰款的情形,105年8月罰了1,000萬元,106年11月罰了3,000萬元,108年2月罰了5,000萬元,這個罰款他們有沒有繳?

  22. 謝主任委員曉星

    有罰……

  23. 簡委員東明

    有罰,但他們沒有繳。

  24. 謝主任委員曉星

    他先對行政院提訴願,訴願敗訴之後,到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25. 簡委員東明

    最近罰了三次,也都處於訴訟中。

  26. 謝主任委員曉星

    我們已經進入第三次……

  27. 簡委員東明

    都是訴訟中。

  28. 謝主任委員曉星

    是的。

  29. 簡委員東明

    所以原能會對台電的罰款也很難推動啊!他們不繳款而且提出訴訟,所以我想也是流於形式,你們以形式上的公文裁罰台電,結果他們還是不執行,等於還是沒有用,所以我想核廢料的遷移真的是遙遙無期,所以我們希望你把上個禮拜五最新頒布的作業要點能夠把它做好,目前我們只能面對這樣的問題,你再怎麼罰台電,它一毛錢罰款都不繳,按照你每次的罰款金額,它不知道要罰多少錢,所以這根本遷不走?因此我認為比較務實的作法是,你們的補償要點要確實把它做好,慢慢的再規劃遷移的工作。

  30. 最後,蘭嶼核廢料的檢測次數為什麼年年減少?103年蘭嶼檢測221次、104年227次、105年208次,到106年就變成148次,到107年只剩124次,是認為已經比較安全還是怎麼樣?

  31. 謝主任委員曉星

    不是,我們還有額外的平行監測,所以是第三方的監測,每年我們都還要做平行監測,因為過去有一些民間團體質疑檢測出來的數據是不是很精準,所以在那種情況下,後來我們在這105年,就是我接任之後……

  32. 簡委員東明

    這個統計數據應該是你們所檢測的……

  33. 謝主任委員曉星

    我們還有平行監測,就是第三方的,就是配合蘭嶼在地的居民一起做,每年暑假我們都要做。

  34. 簡委員東明

    但數值就是一直減少。

  35. 謝主任委員曉星

    實際數字並沒有減少。

  36. 簡委員東明

    我之所以提出這個問題,就是認為既然遷不走,就應該要注意它的安全。

  37. 謝主任委員曉星

    是,所以我們現在還是有在做蘭嶼貯存場的營運提升計畫,現在目前已經相關的重裝桶,基本上大概都已經運到,從這個月月底大概就開始要執行,因為現在台電所開出的規格不符合我們的規格。

  38. 簡委員東明

    謝主委,總歸一句話,我們覺得很失望,對你們沒有任何的信心,你們再提出數據,我們都沒有信心覺得你們什麼時候會遷出,請你們憑你們的良心來好好處理這個問題。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簡東明Uliw.Qaljupayare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