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核廢料最終處置應如何處理?認為原能會對台電選址延宕的罰款流於形式「所以我想也是流於形式」核廢料最終處置應如何處理?認為蘭嶼核廢料遷移遙遙無期,較務實的作法是先做好補償要點再規劃遷移「因此我認為比較務實的作法是,你們的補償要點要確實把它做好,慢慢的再規劃遷移的工作」核廢料最終處置應如何處理?主張蘭嶼核廢料既然遷不走,就應注意其安全、維持檢測「就是認為既然遷不走,就應該要注意它的安全」發言紀錄
- 簡委員東明
(11時11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記得2016年也就是3年前8月15日,蔡總統為了了解貯存在蘭嶼的核廢料為什麼都沒辦法遷移,實際去蘭嶼作一個了解,結果他指示了兩點,第一個是要真相調查,第二個是蘭嶼核廢料的補償作業要點。對於真相調查的結果,是不是請主委重點說明?
- 主席
請原能會謝主任委員說明。
- 謝主任委員曉星
主席、各位委員。有關真相調查、相關的補償作業要點,這個作業要點已經制訂,而且已經實施了。
- 簡委員東明
我先問真相調查的結果。
- 謝主任委員曉星
真相調查報告已經出來了,所以針對剛剛你講的補償作業要點,就是蘭嶼核廢料、蘭嶼貯存場、借用原住民……
- 簡委員東明
主委,其實真相再怎麼調查,還是只有一點,當時就是用欺騙的方式把核廢料放到蘭嶼,40年前政府跟蘭嶼的居民本來說是要建一個魚罐頭工廠,因為那邊也出產很多魚產,大家以為是真的,沒有想到這個罐頭是大型的罐頭,不是小型的,是核廢料的罐頭,這是一個真相,當時蘭嶼的居民完全被欺騙了。你們現在針對蘭嶼補償作業要點的制訂,會議相當多,不斷地在召開,但是我們覺得核廢料的遷移始終是遙遙無期。你們這個作業要點有沒有跟當地的居民充分地溝通?
- 謝主任委員曉星
我沒有去參加那個會議,但是我所了解的,他們有跟當地居民溝通,因為當地過去的鄉長有參加,好像真相調查委員會裡面有一位委員是周貴光村長。
- 簡委員東明
你們的要點大概的內容就是補償金金額的問題。
- 謝主任委員曉星
25.5億元。
- 簡委員東明
不管金額多寡,只要當地接受,我們當然就沒有什麼意見。但是這個要點目前是原則同意,還是已經定稿了?
- 謝主任委員曉星
已經定稿了,在上個禮拜五已經出來了。
- 簡委員東明
定稿而已嘛?
- 謝主任委員曉星
沒有,行政院已經頒發了。
- 簡委員東明
已經頒布了?
- 謝主任委員曉星
對,上個禮拜五18日就即刻執行。
- 簡委員東明
上禮拜五,這樣也是經過半年。
- 謝主任委員曉星
3月底經濟部送行政院。
- 簡委員東明
經過半年,現在已經定案了。我想這個要點可能是唯一可以解決這個問題的,我想要遷真的是太不容易、太困難,我在立法院已經關注了十幾年了,沒有什麼任何進度,是不是?
- 謝主任委員曉星
關於蘭嶼貯存場遷場非常謝謝委員讓我可以利用這個機會說明。剛才林奕華委員質詢時,我沒有說明完整,106年2月15日我們核定台灣電力公司的有兩項,一個是蘭嶼貯存場遷場的計畫書,另外一個是集中式貯存的計畫書,我們針對蘭嶼貯存場是9年,也就是4加5,4年是讓他們搬遷,5年是將來整個場地的布置,所以4加5整個是9年。另外一個就是集中式的貯存,基本上是3年找場址,5年興建,然後4年再搬遷,共計是12年,這是我們當初在106年2月15日核定的,當然台灣電力公司有他們自己的看法,他們認為在找尋場地這部分他們可能有困難,所以在這種情況之下他們將3用一個N來代表,但是這部分送到永續會的推動小組經過這一、兩年最終的討論結果,在今年3月15日作成一項決議……
- 簡委員東明
謝主委,因為我的質詢時間有限,請你做成書面說明,因為已經談了十幾年了,我們真的是已經沒有信心了,你再說幾年幾年,我們真的很難相信,就像101年核定公告是達仁和烏坵,105年還兩次請臺東縣政府和金門縣政府辦理公投,結果他們不同意,所以沒有地方可以遷,你再說幾年都沒有用。
另外,你們原能會對台電無法如期選址的作業,也是不斷的依規定罰款,最近罰款的情形,105年8月罰了1,000萬元,106年11月罰了3,000萬元,108年2月罰了5,000萬元,這個罰款他們有沒有繳?
- 謝主任委員曉星
有罰……
- 簡委員東明
有罰,但他們沒有繳。
- 謝主任委員曉星
他先對行政院提訴願,訴願敗訴之後,到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 簡委員東明
最近罰了三次,也都處於訴訟中。
- 謝主任委員曉星
我們已經進入第三次……
- 簡委員東明
都是訴訟中。
- 謝主任委員曉星
是的。
- 簡委員東明
所以原能會對台電的罰款也很難推動啊!他們不繳款而且提出訴訟,所以我想也是流於形式,你們以形式上的公文裁罰台電,結果他們還是不執行,等於還是沒有用,所以我想核廢料的遷移真的是遙遙無期,所以我們希望你把上個禮拜五最新頒布的作業要點能夠把它做好,目前我們只能面對這樣的問題,你再怎麼罰台電,它一毛錢罰款都不繳,按照你每次的罰款金額,它不知道要罰多少錢,所以這根本遷不走?因此我認為比較務實的作法是,你們的補償要點要確實把它做好,慢慢的再規劃遷移的工作。
最後,蘭嶼核廢料的檢測次數為什麼年年減少?103年蘭嶼檢測221次、104年227次、105年208次,到106年就變成148次,到107年只剩124次,是認為已經比較安全還是怎麼樣?
- 謝主任委員曉星
不是,我們還有額外的平行監測,所以是第三方的監測,每年我們都還要做平行監測,因為過去有一些民間團體質疑檢測出來的數據是不是很精準,所以在那種情況下,後來我們在這105年,就是我接任之後……
- 簡委員東明
這個統計數據應該是你們所檢測的……
- 謝主任委員曉星
我們還有平行監測,就是第三方的,就是配合蘭嶼在地的居民一起做,每年暑假我們都要做。
- 簡委員東明
但數值就是一直減少。
- 謝主任委員曉星
實際數字並沒有減少。
- 簡委員東明
我之所以提出這個問題,就是認為既然遷不走,就應該要注意它的安全。
- 謝主任委員曉星
是,所以我們現在還是有在做蘭嶼貯存場的營運提升計畫,現在目前已經相關的重裝桶,基本上大概都已經運到,從這個月月底大概就開始要執行,因為現在台電所開出的規格不符合我們的規格。
- 簡委員東明
謝主委,總歸一句話,我們覺得很失望,對你們沒有任何的信心,你們再提出數據,我們都沒有信心覺得你們什麼時候會遷出,請你們憑你們的良心來好好處理這個問題。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簡東明Uliw.Qaljupayare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