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對「藐視國會」應否處罰?如何處罰?認為官員藉口不來是拒絕國會監督,官員答非所問、實問虛答、避重就輕、問東答西是妨礙國會監督,均構成藐視國會「如果官員藉口不來,就是拒絕國會監督,藐視國會,應該嚴懲。如果官員答非所問、實問虛答、避重就輕、問東答西,就是妨礙國會監督,藐視國會,同樣應該嚴懲」對「藐視國會」應否處罰?如何處罰?主張應在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中新增藐視國會條款,對藉故不來、迴避備詢義務,或答詢時拒絕誠實以報、無故逃避回答問題的官員,經決議認定為藐視國會,列為立法院不受歡迎人物並轟出立法院「因此本席將會提出修法,在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當中新增藐視國會條款,針對藉故不來、迴避備詢義務的官員,或是答詢時拒絕誠實以報或無故逃避回答問題的官員,可經決議控以藐視國會之行為,列為立法院不受歡迎之人物,把這些傲慢官員轟出立法院。」發言紀錄
- 陳委員以信
(9時15分)主席、各位同仁。近來在本席質詢台上發生多次政府官員藐視國會的惡劣情況,上周本席總質詢蘇貞昌院長時,蘇院長一再答非所問、實問虛答、迴避問題、轉移焦點,絲毫不把立法委員的問題放在眼裡,許多國人看到了都感到非常憤怒。今天本席是立法委員,站在這裡代表人民監督政府,蘇院長身為國家最高行政首長,站在這裡代表政府接受人民監督,但是蘇院長面對國會監督時,竟是如此傲慢態度,藐視國會,莫此為甚,這不只是蘇院長您個人態度失格,更代表蔡英文政府整體態度的失格,本席今天要在此提出嚴厲譴責。
尤其正所謂上樑不正下樑歪,院長在院會備詢傲慢,政府首長在委員會更是不遑多讓。昨天本席在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質詢時,就是問一個有沒有看過蔡英文總統給拜登準總統賀函的簡單問題,此事並不涉及國安機密,但是國安會秘書長顧立雄態度非常傲慢,本席追問了幾分鐘,他不回答就是不回答。再問到川普總統有沒有寫信給蔡總統時,總統府秘書長李大維竟然說,外交官不能說有或沒有,否則就不配做外交官,明明他是以總統府秘書長的身分在立法院備詢,竟然還以為自己是外交官,把國會答詢當成是講外交辭令而沾沾自喜。這顯示蔡政府上下充斥傲慢官員,無視人民監督,藐視國會,莫此為甚。
如果從憲法高度來看待此事,根據權力分立原則,立法權是代表人民監督行政權,行政官員到立法院備詢就是代表行政權接受立法權的監督,如果官員藉口不來,就是拒絕國會監督,藐視國會,應該嚴懲。如果官員答非所問、實問虛答、避重就輕、問東答西,就是妨礙國會監督,藐視國會,同樣應該嚴懲,因為藐視國會就是藐視人民主權,就是藐視民主法治原則。
以上般般案例證明立法院有制裁官員藐視國會行為的迫切需要,因此本席將會提出修法,在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當中新增藐視國會條款,針對藉故不來、迴避備詢義務的官員,或是答詢時拒絕誠實以報或無故逃避回答問題的官員,可經決議控以藐視國會之行為,列為立法院不受歡迎之人物,把這些傲慢官員轟出立法院。這才是從制度面推動國會改革,落實憲法權力分立以及民主法治的原則,希望本院委員以及社會各界可以支持。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陳以信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