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紀錄
- 林委員宜瑾
(11時6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辛苦了,首先我要很肯定教育部,這次的產創條例可以促進臺灣的創新發展,坊間對於這個條例其實都樂見其成,也肯定教育部為了學術和人才培育所做的努力,可是本席身為民意代表,必須對一些隱憂或是未來可想而知的狀況先做提醒。
- 主席
請教育部潘部長說明。
- 潘部長文忠
主席、各位委員。請委員指教。
- 林委員宜瑾
其實這個條例真的是立意良善,可是還是要提醒教育部「假設制度相對不穩定,學生的權益如何確保」的問題。像過去大學也都有嘗試創新的學程和上課方式,當然,我們都很支持大學的創新,可是站在學生的角度來看,過往的創新制度常常會給學生在畢業學分上帶來困擾。我以臺南成大為例,成大有推出「踏溯台南」的必修課,規定每年大一新生都要修課,據以瞭解臺南的史地文化。這個課當然立意良善,但實施之後,遇到降轉的學生,假設大三的政治系學生降轉到大二的會計系,本來學校教職員是跟他說:不用補修「踏溯台南」這堂課,可是到他申請畢業證書的那一刻,學校才跟他說:你必須要補修「踏溯台南」這堂課才能畢業。有類似這樣的狀況發生,當然這是一個實例,過去很多創新的學程,常常會因為制度設計的不周全,導致學生的困擾。
- 產創條例草案第二十三條規定,研究學院的入學資格、招生、修業期限和學分數等,不受大學法的規範。表示這個研究學院是非常特殊的體系,既然特殊,我覺得就應該要跟學生或家長講清楚
如何確保學生的權益?根據草案第十條,創新計畫期程為八年以上十二年以下。也就是說,這個創新的研究學院可能只存在8年至12年,而不是長期存在的體系,至少目前的規劃是這樣。舉例來說,假設有學生第8年入學卻不小心被當,沒有如期畢業的話,他還有重修的機會嗎?這些意料之外的小事,我希望教育部在一開始考慮時就要考慮清楚,也要做一些配套,才不會徒增學生和家長的困擾。這點提醒一下部長。
- 潘部長文忠
對於委員支持這樣的發展對國家人才培育的重要,本人表示感謝。確實如委員所說,這一次條例的設計就是要讓學校和產業的發展能夠有所突破,所以也排除了相關的既有法規,且在過程當中有加入把關的基層設計。其實我們最關心的還是學生的受教權益和學習過程,這個也有退場設計,針對這個部分,如果學校要提出申辦,因為他要排除很多,學程有很多改變,學位授予也有很多改變,所以我們會要求學校在申請的計畫書當中,就必須把學生的轉銜列入考慮。就像委員提到的,可能學生是第8年入學,萬一那個計畫就結束了,後續要怎麼處理等等。因為它的母體還是在學校,所以我們要求他們在申請的計畫書當中,對於這方面要有規劃,除了學生受教的轉銜、學分的承認及學位等等之外,因為教職員工也是學校的成員,尤其是編制內的,都要在這上面去做好。換言之,學校進場被支持,退場也要把這些問題在計畫書中一併做規劃,這樣就可以解決委員所關心的問題,而且對於學生有保障,他們也才敢進來,進來以後才能安心學習。
- 林委員宜瑾
好,謝謝部長。另外,我們很清楚臺灣的產業都是以中小企業為主,中小企業一向是臺灣產業的基底,臺灣之所以能挺過N次國際金融海嘯,其實很大一部分是因為臺灣經濟是由中小企業所撐起,而不是特定企業獨大的狀況。我們就很清楚知道,既然臺灣的產業是眾多不同的中小企業組成,我們在支持人才培育的同時,也要注意資源的分配。現在不只半導體、人工智慧、金融業需要人才,其實各行各業也都需要,包括農業、社會科學或是傳統製造業也需要創新,所以我建議教育部在推展這種新計畫的同時,也要注意不要偏廢單一產業的發展。
- 潘部長文忠
是,謝謝委員。確實我們很審慎,教育部是這個條例的主管機關,但是在執行上,國家重點產業絕對不是只有教育部一個部會來認,像科技部,尤其是經濟部、國發會,都是關係到整個臺灣產業長程發展、人才需求的幾個主要部會,我們加上學者專家合組的審議會,會把未來申請的標準以及相關規範予以審議後,對外公告。當然,未來在執行上也一定會把委員所考量到的整體區域發展、產業等列入其中。其實過去半導體只是被拿來舉例,並不是一個條例只為單一產業,在設計上也不是如此。
- 林委員宜瑾
另外,請教高教司朱司長,針對高教深耕計畫,教育部每年會檢視辦學成效,以作為經費增減的重要依據,雖然這個深耕計畫跟過往所謂的賣點計畫不同,但明顯相較以往,是少些競爭,而且更平均分配經費,可是在大學端對這部分還是有不一致的看法,有些認為比過往平均,有些還是擔憂會強者更強。本席認為類似深耕計畫這種外加的競爭經費,必定會有獎優跟扶弱這兩種路線的爭議,獎優必定會朝向強化國際競爭力的方向走,可是扶弱其實帶有提升社會各方面基礎人才素質的目標,所以當兩個目的混在一起處理時,難免會有一些爭議,是不是未來這部分也可以分成兩個計畫處理,或用不同的方向來評比,或是作分配計畫的標準?
本席認為,高教問題的重點,在於教育部更應該從區域類型做政策方向差異化的協助,讓各類型,譬如旗艦型、綜合型、技職型的學校在自有特色上,或是學校立基發展屬於自己強項部分,來協助學生儲備能力,以因應多元的社會,雖然在深耕計畫裡,這個指標有針對減少學校同質化的情形,可是除了既有的關鍵指標外,學校其實也可以針對這個面向再新增所謂自訂指標,畢竟這個計畫是學校要爭取補助的重要管道。目前審查的方法,包括機制、人員、對象、利益迴避、指標、資訊透明化等等,後續會不會有滾動式的檢討?我想這一點朱司長可能要再深思,不然我恐怕強者越強、弱者越弱的這種大學階級化效應會繼續存在,真的不利於高教發展,對學生也無助,這點要提醒高教司。
最後要提醒司長的是,有些補助對學校是錦上添花,可是有些真的是至關重要,是雪中送炭,我想大學教學品質全面提升跟學生學習成效的提升,當然跟國家人才培育息息相關,但我覺得如果可以讓常態補助更穩定,讓大學沒有後顧之憂,可以進行教學創新跟創意的投資,有利於校務的長期發展,我覺得這樣可能會比較好,所以由競爭型轉為大學常態性的穩定補助,或許是未來可以更努力的方向,司長,這是本席的提醒,不曉得你有什麼看法?
- 主席
請教育部高教司朱司長說明。
- 朱司長俊彰
主席、各位委員。跟委員做三點回應,第一,在過去頂大、教卓時,確實有三分之一的學校是拿不到這筆經費,但在深耕之後,我們讓學校依自己的特色來提計畫。第二,因為是依照自己的特色,所以學校可以自訂指標,自己跟自己比,我們每年都會請學校提報它的執行成果,依照學校的執行成果,我們來分配經費,而不會所有學校都用一個標準來看待。第三,剛剛提到的深耕計畫裡,我們特別每年拉了8億元出來,專門做弱勢學生的助學這一塊,不會把這部分和教學創新放在一起,也就是分兩個經費執行。以上報告。
- 林委員宜瑾
好,謝謝司長,謝謝部長,謝謝主席。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林宜瑾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