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世杰於內政、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聯席會議審查行政院函送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提名名單,陳恩民為委員,請同意案

民主進步黨民主進步黨・桃園市第2選舉區

發言紀錄

  1. 黃委員世杰

    (9時37分)主席、陳被提名人、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想今天我要特別探討一個我之前也質詢過中選會的問題,這個問題其實是涉及憲政層次的問題,我們現在公民投票的提案實務上可以說相當踴躍,但是我們也遺憾地說,其實有很多都是政治性的操作,而公民投票不失為是一個促進社會民主的政治與政策等相關議題討論的重要場域,最近有一個案子我上次有特別提到關於黃士修案,假設你順利獲得同意進入中選會之後,就會遇到這件事情,他們提到這個案子之理由書被認為有很多跟事實不符的地方,剛好最近最高行政法院也對過去陳前院長所提負數票的案子作出判決,不知道你知不知道這個案子?

  2. 主席(沈委員發惠)

    請被提名人陳恩民先生答復。

  3. 陳恩民先生

    主席、各位委員。不好意思,我不知道這個案子。

  4. 黃委員世杰

    我現在特別舉出這個案子裡面有一點跟剛剛我們提到的核四重啟公投案一個連結起來的地方就是,我們公投法有規定如果提案不能瞭解其提案真意,經補正還是沒辦法通過的話就予以駁回,理由書裡面的內容記載與事實不符算不算該當這一條?我們在第十條有規定、第九條也有辦法,對不對?可是其實我看過相關的條文,其實對這件事情沒有很明確的說明,我們對主文比較計較,主文的規定很多,可是理由書其實沒有很明確的規定,但是最高行政法院在判決裡面提到,因為這個負數票公投的理由書就提到聯合國秘書長的推選方式,他把它類比成一種負數票的方式,其實是與事實不符,所以法院認為中選會要求它要改正這個部分,他沒辦法改正,或是拒絕改正而有與提案內容不符,沒有辦法瞭解其真意的情形,所以就認為中選會駁回它的處分是可以的。我認為這是一個憲政問題,我可以理解我們中選會獨立行使職權,在審查公投提案的時候要很注意小心,不能隨便限制人民的參政權、不能夠隨便去限制言論自由等,但是我們也要思考如果像這樣的理由書可以亂寫,主文像剛剛那樣全部都是政治性的操作,裡面有非常多錯誤的資訊,我們中選會又限於他是一個獨立的機關,辦理公投選務的時候,也不能出來替任何一方做任何宣傳或釐清,那我們在提案審查的過程中,是不是應該扮演過濾跟篩選的角色?不然對於我們的審議式民主有很大的危害,所以我給你充分的時間,請你針對這一點,就你的看法、方向提供給我們大家作參考。

  5. 陳恩民先生

    謝謝委員,我的看法是認為,因為公投法第九條對這整個提案主文內容等,都有一些規定,以一個選務機關的看法來看的話,就是畢竟這是個直接民權的行使,選務機關如果都是要去擋人家的話,如果是符合這些法律的規定,然後在聽證會之後,他也做了適當地補正的話,經過委員多數決的決議的話,我認為就應該尊重它,

  6. 黃委員世杰

    你講的是程序的問題,我想我們不會有太大意見,但是我現在問你的是實質的界線要怎麼來劃定?因為我們已經發現這個問題,我們現在對於假訊息,甚至外國勢力操弄,以及這些審議式民主裡面所帶來的弊病,其實我們已經有很多的討論,我們現在有一個具體的個案,法院也曾經表態過,雖然一個判決不足以成為穩定的見解,但是未來會怎麼樣,還不曉得,而且我們會一直不斷地面臨到這個問題,其實監察院也有提出糾正,他們的看法是認為你們對於理由書採取完全放任的方法,其實辦一次公投要滾動非常大的社會資源,我們花了很多預算去辦,結果得到的是一個很低品質的討論跟一個很低品質的決策,其實公投的提案跟後面的操作,都是政治性的,這無助於我們民主的發展,所以我是認為說你也是法律人,你也對憲政議題非常瞭解,我希望中選會在這件事情的政策面上必須要有態度,因為辦法你們可以修訂,那當然我認同這當然不是由中選會獨立機關就可以擔保這一定不會有問題,所以我們才加入這些機制,如同你剛剛講的要舉行聽證、要有專家學者鑑定,而且討論的過程是公開的、可以讓社會去評判的,對不對?

  7. 陳恩民先生

    是。

  8. 黃委員世杰

    可是如果我們畫地自限,整個程序裡面所展現出來對資訊的討論跟揭露,以及這些東西統統都沒有達到它的效果,那這樣的話,我們這個程序就形容虛設,因為你們認為只要滿足程序就可以了,那公民投票過程的討論跟你們去維持這件事情對社會有益的政策責任都沒有盡到,所以我希望說你能夠再想一下這個問題,而不是只是程序性的回答,好不好?

  9. 陳恩民先生

    好,我將來如果有機會擔任中選會委員的話,在委員會裡面,也會多跟他們瞭解。

  10. 黃委員世杰

    因為在上次質詢時,我希望中選會能在3個月內就這個問題作出研究,然後不管你們要委託研究或是怎麼做,請你們提供一個報告給本委員會做參考,因為我認為這個問題是非常重要的,這是我們真正要深化民主討論公民投票所要面對的問題,這個界限是中選會要負起的責任,而不是說因為你們是獨立機關,所以要客觀中立,所以這些事情通通都不參與、都不涉入,放任大家在這過程中來亂搞,大家來擾亂社會,我覺得這個是很有問題的,我們應該增加討論的品質,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黃世杰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