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奕華於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4次會議邀請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主任委員謝曉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外交部、經濟部

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臺北市第6選舉區

發言紀錄

  1. 林委員奕華

    (10時11分)謝謝主席,有請謝曉星主委、外交部的郭秘書長以及經濟部的劉執行長,還有台電的鍾總經理,還有海委會國家研究院的邱院長。

  2. 主席

    請原能會謝主任委員說明。

  3. 謝主任委員曉星

    林召委早。

  4. 林委員奕華

    主委,您剛剛說您不孤單,可是我覺得您很孤單耶!因為我覺得你這一次整個事件……

  5. 謝主任委員曉星

    我跟您講「德不孤,必有鄰」,我做的是好事,我不孤單。

  6. 林委員奕華

    對,但是這一次我聽到整個行政院系統甚至到總統,對這件事情表達的態度最清楚的就只有你一個,非常清楚。

  7. 謝主任委員曉星

    那是我應該做的。

  8. 林委員奕華

    對,這是你該做的。但是接下來我要請教外交部郭秘書長。

  9. 主席

    請外交部臺日關係協會郭秘書長說明。

  10. 郭秘書長仲熙

    委員好。

  11. 林委員奕華

    剛才主委提到對於日本福島核電廠可能會排放氚廢水這件事情,原能會從108年就大致上掌握了訊息,也都說有跟外交部表達意見,請問外交部到底知不知道或清不清楚這件事情對我們整個,不管是漁業也好,或是對我國海洋的影響,這件事情到底外交部在4月13日之前有沒有清楚的了解或掌握?有沒有?

  12. 郭秘書長仲熙

    有。我們非常了解。

  13. 林委員奕華

    如果有,請問駐日大使謝長廷的發言是來自於外交部的訓令嗎?是嗎?

  14. 郭秘書長仲熙

    不是。

  15. 林委員奕華

    不是來自於外交部的訓令?

  16. 郭秘書長仲熙

    沒有。

  17. 林委員奕華

    他不是我們的駐日大使嗎?

  18. 郭秘書長仲熙

    是。

  19. 林委員奕華

    請問外交部給駐日大使的訓令是什麼?

  20. 郭秘書長仲熙

    是轉達原能會的關切,還有相關的……

  21. 林委員奕華

    原能會表達的不是「關切」喔!它是表達「反對」喔!抱歉,外交辭令是要精確的。

  22. 郭秘書長仲熙

    是,在4月14日的時候已經有再一次轉達「反對」……

  23. 林委員奕華

    有表達「反對」嗎?

  24. 郭秘書長仲熙

    有有有。

  25. 林委員奕華

    外交部到目前為止,你們在對外發言上只有說「表示遺憾」……

  26. 郭秘書長仲熙

    關切,高度關切。

  27. 林委員奕華

    或是表示高度關切,請問外交部到目前為止有沒有公開的在記者會上或是在公開的場合說過對這件事表示「反對」,有沒有?

  28. 郭秘書長仲熙

    反對沒有,但是高度關切是有。

  29. 林委員奕華

    對,沒有!只有高度關切,所以我才說主委你很孤單。真正該發言的,抱歉,我要說真正要表達國家立場的是外交部耶!外交部現在變成原能會的外交局了,變成是原能會主委衝在前面說我們國家要反對,結果外交部叫做「配合原能會表達意見」,而且你是「反對」,外交部配合的結果變成只有「遺憾」,只有「高度關切」而沒有「反對」兩個字。主委,你自己覺得這樣有表達我們的立場嗎?

  30. 謝主任委員曉星

    召委,我可以講話了嗎?

  31. 林委員奕華

    可以講,請說。

  32. 謝主任委員曉星

    其實我非常謝謝,我剛才已經講過「德不孤,必有鄰」,我們做我們該做的事,而且我們是專業的。坦白說,這也就是為什麼日本交流協會駐台的副代表要兩度來本會拜訪,來說明這件事情,那你就可以看出來他了解,因為我們彼此之間有互通的。

  33. 林委員奕華

    我知道啊!因為你說反對,我真的去取得你的文件,我也看到你的確寫說你是代表要重申表示反對,所以你的立場是非常、非常清楚的,但是這是我唯一一個……

  34. 謝主任委員曉星

    是啊!所以我們以專業的立場來做的事就……

  35. 林委員奕華

    這是我看到目前唯一一個官方文件裡面,而且這是你交給副代表,並不是一個公開的,是交給副代表,後來你剛才說網站上你有提,但是在外交體系上我沒有看到任何有表示反對的公開文件、公開的說明,反而看到駐日大使還在說我們核一廠、核二廠過去也排放了廢水,造成了秘雕魚的問題,還有又說我們原子能委員會也承認,我們有把爐心冷卻水排放入海。所以,我要請教經濟部國營會,你要不要在這邊再次重申駐日大使這樣的說法,根本是侮辱你們的專業,你們有這樣做嗎?有沒有?台電總經理說一下,有沒有?

  36. 主席

    請台電公司鍾總經理說明。

  37. 鍾總經理炳利

    報告委員,秘雕魚並不是排放核廢水的問題,是因為溫排水的問題,所以這是兩回事。

  38. 林委員奕華

    對,是因為海水溫度的關係嘛!

  39. 鍾總經理炳利

    是,是沒有關係的。

  40. 林委員奕華

    所以是無關的嘛!

  41. 鍾總經理炳利

    無關。

  42. 林委員奕華

    請問你們有跟日本一樣隨便亂排放廢水嗎?

  43. 鍾總經理炳利

    我們這個廢水跟污染水是完全不一樣。

  44. 林委員奕華

    是啊!

  45. 鍾總經理炳利

    我們的廢水是因為我們的工作服裡面,可能有些是在工作的時候,從洗衣房裡面出來了這個水,我們絕對沒有污染水。

  46. 林委員奕華

    所以是洗衣房的水,並不是真的所謂的污染水,這個剛才主委已經講得很清楚了。

  47. 鍾總經理炳利

    對。

  48. 林委員奕華

    請問外交部秘書長,外交人員難道沒有發言的規範嗎?身為駐日大使,我們講任何大使好了,任何大使可以在自己臉書上帶風向?所以我們講是「助日大使」,是幫助的「助」,他是在幫助日本嗎?還是由此來重申中華民國對此事反對的立場?你們有去糾正駐日大使的發言嗎?有沒有?

  49. 郭秘書長仲熙

    我們會確實轉達。

  50. 林委員奕華

    你們會確實轉達?什麼叫確實轉達?你們就應該要正式的告訴他,身為一個大使,不能隨便亂發言,而且講得好像臺灣的核電廠隨便排放不應該排的廢水,在污染海洋,這對我們國家形象是多大的傷害啊!如果沒有講清楚,這是傷害國家的形象!

  51. 郭秘書長仲熙

    是。

  52. 林委員奕華

    不能因為要幫助日本就傷害臺灣的形象啊!這是外交部官員應該要有的風格和風骨嗎?是他應該要講的話嗎?

  53. 郭秘書長仲熙

    是,委員的意見,我們會忠實的轉達。

  54. 林委員奕華

    忠實轉達?那本席請你再次表達,請問你們對日本有沒有表達反對之意?

  55. 郭秘書長仲熙

    政府是一體的,原能會已經表達反對的意見,我們在4月14日已經再一次把原能會、農委會反對的意見以及我們漁民的憂慮都已經再度致函向日方……

  56. 林委員奕華

    所以你們都是配合,配合原能會、配合漁業署,對不對?

  57. 郭秘書長仲熙

    對。

  58. 林委員奕華

    我真的要對你們表示遺憾,這麼嚴重的事情,外交部只有表示遺憾,只有高度關切,只有轉達原能會和漁業署的反對,但是我看不到國家立場的反對,這讓我覺得外交部官員沒有肩膀、沒有骨頭!所以我再次要求外交部要正式表達我們對這件事情的反對,這才是國家的立場,請你把這話帶回去。

  59. 郭秘書長仲熙

    是。

  60. 林委員奕華

    再者,在經濟委員會那天的報告有提到國家海域放射性物質環境輻射監測及安全評估,是由核能研究所和海委會等一起合作,這有一個先期整備計畫,請問這個計畫是什麼時候就做好的?我們在108年就掌握到這個訊息,是什麼時候就做好了?

  61. 謝主任委員曉星

    主要我們是超前部署嘛!這是超前部署的一部分。

  62. 林委員奕華

    那這個計畫什麼時候就做好了?

  63. 謝主任委員曉星

    我沒有記錯的話,針對這件事情我所知道的,大概在3月間的時候我們最後──其實這個計畫在去年年底就已經完成。

  64. 林委員奕華

    我聽到的是去年就做好了。

  65. 謝主任委員曉星

    是的,但是我們要找錢啊!

  66. 林委員奕華

    去年就做好了,結果你找不到錢?

  67. 謝主任委員曉星

    沒有,不是找不到錢……

  68. 林委員奕華

    一定要等到日本在4月13日宣布之後,4月14日行政院院長才開會?

  69. 謝主任委員曉星

    不是,你申請這個計畫,其實年度預算裡面都會做一些分配嘛!在這種情況之下會有時間性,我們在去年年底提出來的時候……

  70. 林委員奕華

    聽說去年年底你們是碰壁的嘛!

  71. 謝主任委員曉星

    就循著相關的管道,因為那時候我們還不曉得日本到底是不是決定在兩年後排放。

  72. 林委員奕華

    所以去年你們提出爭取經費的結果是碰壁的,對不對?

  73. 謝主任委員曉星

    沒有碰壁。

  74. 林委員奕華

    有啦!就碰壁嘛!

  75. 謝主任委員曉星

    而且我要強調,在兩個月前,我們告訴了行政院,行政院瞭解這個狀況以後,秘書長就親自聽他們做這個計畫報告,而且指示我和科技部要針對這個計畫,結果沒想到不到半個月之後,日本就正式宣布了。

  76. 林委員奕華

    我聽到正式核定就是4月14日,但是之前你們就做好了,我要表達的是,這件事情真的多虧了原能會,你們是有提早發現問題,也跨部會做了,但是我聽到的是,在4月13日之前,其實對你們原來提的這個先期整備計畫的反應並沒有那麼積極,等到日本真的宣布之後,才真的積極來回應你們所提的相關計畫。

  77. 謝主任委員曉星

    我只能說在這個之前,我們已經向秘書長報告過,秘書長也聽過,秘書長說完全支持。

  78. 林委員奕華

    再請問為什麼只有1.5年?

  79. 謝主任委員曉星

    不是,因為未來兩年日本就可能要排放了,我們為了超前部署,我們把時程限定希望在1.5年完成,我們不設定兩年,所以它叫整備計畫,後面還有一個4年應變期的計畫。

  80. 林委員奕華

    所以1.5年之後,再有4年?

  81. 謝主任委員曉星

    是的,1.5年加上4年,是5.5年。

  82. 林委員奕華

    5.5年,這樣夠嗎?

  83. 謝主任委員曉星

    當然不夠,所以我們要滾動式的檢討。我還是強調,兩年後的事情到底會怎麼樣,誰都不能夠保證什麼,但是我們要超前部署,只能就現有情資、現有的資訊做最好的準備,這是我們目前能夠做的。

  84. 林委員奕華

    我今天提出的臨時提案,因為日本一排放要30年,所以我覺得起碼在1.5年之後還要有10年計畫,好不好?

  85. 謝主任委員曉星

    是的,謝謝委員,這個計畫可以做很久的。

  86. 林委員奕華

    當然要做很久啊!

  87. 謝主任委員曉星

    可能做10年、30年,甚至更久。

  88. 林委員奕華

    太好了。

  89. 最後請教漁業署,真的要拜託,這部分影響真的非常大,140億元非同小可,剛才很多委員都提到了,千萬不要等到後來發現問題了才去向日本求償,我們要因應的部分,不管原能會或是漁業署,你們有多少準備的工作,所以我才說外交部現在表達抗議、反對很重要,但是我看不到這個動作和說法,那對於我們後續要去求償,剛才主委也說要求償,外交部都沒有抗議、沒有反對,怎麼求償?還是請你們在這部分做好精算,我們都站在同樣的立場,如果日本真的這樣做,對我們有影響,不是現在所講的真的有影響,我們該準備的、這時候該花的錢,我覺得就必須要去求償,政府要站在全民的立場,這個有沒有問題?

  90. 主席

    請農委會漁業署林副署長說明。

  91. 林副署長國平

    是,謝謝委員,我們會盡力的準備這些工作。

  92. 林委員奕華

    會盡力準備這些事情?

  93. 林副署長國平

    是。

  94. 林委員奕華

    我們後續會做相關的監督,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林奕華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