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易餘於財政、經濟、教育及文化三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審查「中華民國108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

民主進步黨民主進步黨・嘉義縣第1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核能在能源組合中應扮演什麼角色?認為臺灣未來能源轉型的方向大概是不能再走核能這條路「但核能這條路大概是不能再走了」

發言紀錄

  1. 蔡委員易餘

    (15時51分)謝謝主席,本席想請經濟部曾次長及台電楊董事長上臺備詢。

  2. 主席

    請經濟部曾次長說明。

  3. 曾次長文生

    委員好。

  4. 蔡委員易餘

    次長,在討論三接的問題之前,有一個背景問題我一直很想要詢問一下,就是這個三接工程為什麼是由中油來施作,而不是台電自己施作?

  5. 曾次長文生

    這件事情在2012年時經濟部有討論過,是因為中油有這些相關的經驗,所以交給中油來做。

  6. 蔡委員易餘

    中油有相關的經驗,那台電沒有嗎?過去台電也有做過這種接收站啊!

  7. 曾次長文生

    台電到目前為止還沒有天然氣接收站的經驗。

  8. 蔡委員易餘

    台電都沒有天然氣接收站的經驗?

  9. 曾次長文生

    台電正努力在做,包括協和以及臺中。

  10. 蔡委員易餘

    所以目前這樣的合作架構是中油做接收站,然後他們去買LGM液態天然氣回來,然後台電再跟中油買天然氣,是這樣的架構嗎?

  11. 曾次長文生

    是,過去大潭電廠1到6號機,現在既有的機組跟7號機,也是由中油供應。

  12. 蔡委員易餘

    都是中油供應?

  13. 曾次長文生

    是的。

  14. 蔡委員易餘

    因為他們都是國營事業,所以也不會有太多問題,不過我覺得這個前提背景事實必須先說明清楚,否則我們在做一些Q&A的時候會看不到。

  15. 曾次長文生

    OK,我們會趕快提出。

  16. 蔡委員易餘

    因為大家在討論中油三接工程的時候,它的背景就是我們要做能源轉型這件事情,而能源轉型就是跟台電有關的,所以關於這個背景事實,雖然現在大家的討論度很高,大多數人都知道,可是還是會有一些人不知道。

  17. 曾次長文生

    我知道委員的意思,針對背景資訊,我們必須要做更深入的說明,這部分我們會去做。

  18. 蔡委員易餘

    沒有錯,這是第一個要強調。第二個,整個能源轉型,我想是勢在必行啦,從減煤到增加燃氣,這一直是經濟部不斷在努力的方向,之後綠能也會慢慢再跟上來,但核能這條路大概是不能再走了,這大概是臺灣未來能源轉型的方向。但是在能源轉型的過程中,難免會遇到一些挫折,8月28日的公投大概會是一個最大的挑戰,為了這個挑戰,經濟部這邊也不斷在做溝通,首先我們把原本232公頃的工業區開發,把它大幅度的減少,減少到整個將它往外海推,然後在外海設接收站,內陸就是做儲存槽以及另外兩個儲存槽的空間,大概只剩下23公頃。關於232公頃變成23公頃這件事情,部長已經多次對外做過說明,而且很多人都接受耶,接受度是很高的喔。

  19. 曾次長文生

    是。

  20. 蔡委員易餘

    也許有些人還是會不懂,但是大家聽了這樣的解釋之後,很多人是接受的喔,董事長先回座好了。現在我們說要往外推,等於我們願意為了環團的主張,願意為了海底下的藻礁,而且這些藻礁甚至是被海沙所覆蓋的,是在海沙下面的藻礁,我們願意為它再往外推455公尺,必須花費150億元。

  21. 曾次長文生

    是的。

  22. 蔡委員易餘

    這件事情反而變成當時在講的人現在無法接受了,質疑為什麼要花這筆錢?本席要問次長的是,畢竟150億元是一筆很大的預算,所以大家現在都在思考這件事情。現在為了要外推,整個接收站就會往外推出去嘛,請問次長,技術上有沒有可能採取北邊的堤防不外推,只有南邊的堤防外推?這樣做預算是不是就可以少很多?

  23. 曾次長文生

    關於委員提出的問題,北邊的……

  24. 蔡委員易餘

    請你看這個圖,它是整個都往外推,對不對?

  25. 曾次長文生

    委員是說上面的不推,下面的才推,是不是?

  26. 蔡委員易餘

    是,這樣整個港的面積就縮小了,大概就少了一半的港口面積,可是它的入口仍然一樣大,但在尾端的部分會變窄。

  27. 曾次長文生

    跟委員報告,其實它最大的問題是在於它的需要啦,也就是圖上中間寫的不浚挖的那個圈,它其實是迴船池,迴船池有其安全設計的規範,範圍一定要這麼大才行,現在如果要往北移,整個北邊的堤防就要推出去。委員應該也有看到,那個堤防本來是做斜的,現在改為平的,而且我們也縮短它的距離,而縮短距離當然會對環境友善,我們也在思考怎麼樣減少工程所花費的時間,因為減少工程所花費的時間,關於委員所提到的預算估列等等也會有幫助,因此我們一開始在設想的時候,也有設想怎樣做可以不需要增加比較多的經費。

  28. 蔡委員易餘

    你的意思是說,這中間有一塊是我們承諾不浚挖的空間,所以北邊的提防不往外推也不行了?

  29. 曾次長文生

    因為天然氣船是大型的船隻,它在靠港卸收的時候,船頭必須要面向港口,這樣遇到狀況時它才可以隨時啟動開出去,它是正面開進來,調頭停好以後才開始做卸收,現在那個池子就是提供它調頭之用,所以是那個調頭的迴船池占了最大的空間。

  30. 蔡委員易餘

    看起來你們在技術上也是經過充分的設計,因為我聽到很多聲音都認為我們在這個時候去做這樣的讓步,我們願意再替藻礁多做一點,在環保這件事情上,我們再多付一點心力,但相對的,付出這樣一點心力不是沒有代價的,包括剛剛講到預算的代價,也許就是一個代價,但預算的部分,未來只要經濟變好,預算問題自然就比較有辦法解決。可是剩下的另外一個代價,就是三接工程這件事情要被延宕兩年半,延宕兩年半這件事情意味著這兩年,也許因為臺灣整個經濟發展,我們的用電需求會提高,當用電需要提高的時候,我們就會面臨一個很難去精準確保臺灣因經濟發展附帶產生用電需求提高的問題,次長,這些你們都有精準的算好嗎?還是延宕這兩年會變成一顆未來的未爆彈?

  31. 曾次長文生

    跟委員報告,其實這幾年來我們快速增加很多電力設施的投資,幾乎都全部投在天然氣的發電設備上,所以相應的狀況,我們其實就是在減煤上有比較顯著的成果。

  32. 蔡委員易餘

    對,減煤部分我們看到很大的發展。

  33. 曾次長文生

    關於委員剛才問到的供電問題,其實我們手上有足夠的機組,但是我們在燃料選擇上面,我們儘量選擇低排放的機組,真正的狀況會是這樣子,為了供電的穩定,我們會盡全力掌握。相對來說,我們看到的狀況是,只要台電沒有大的機組跳機,2023、2024年維持綠燈是沒有問題的,但縱使跳機也一定有超過6%的備轉容量率,只是我們過去減煤的速度比較快,這兩年的時間要快速減煤或許不那麼容易,但台電公司還是會在機組的空污防制設備上繼續投資,所以input就是投入的煤沒辦法快速下降,但output就是排放這部分我們會持續讓它下降。

  34. 蔡委員易餘

    次長,我知道你講的意思,但是可以看出我們為了藻礁付出的這兩年,也許我們在推動減煤的工作上就會相對的受到一點挫折。

  35. 曾次長文生

    沒有像之前的……

  36. 蔡委員易餘

    沒有辦法像之前那麼順嘛,因為之前如果按三接緊接著燃氣馬上補足,減煤這個工作就更好推動,看起來就要付出這樣的代價,所以我覺得很多事情還是得攤開讓社會大眾知道,我們願意為了藻礁付出,而且我們願意再外推讓藻礁的保護能夠做得更好,我覺得這些事情要讓社會知道,因為政府真心在跟民間商量、溝通而不是一意孤行,我們還是努力面對這個公投的挑戰,我們一定得要守下這個議題,好不好?謝謝。

  37. 曾次長文生

    好。謝謝委員。

  38. 主席

    接下來登記發言的邱委員議瑩、張廖委員萬堅、蔡委員壁如、洪委員孟楷、劉委員世芳、鄭天財Sra Kacaw委員、陳委員明文、李委員德維、陳委員歐珀、林委員俊憲、廖委員婉汝、蘇委員震清、莊委員競程及江委員啟臣均不在場。

  39. 請吳委員怡玎發言。

  40. 吳委員怡玎

    (16時2分)次長、副局長好。我們現在看到的這張圖是107年的全國電力資源供需報告,當時推估什麼東西要除役,什麼時候要新增,電力的供需才能符合臺灣的需求。請看下一頁,這是從107年開始到今年2月整個電力供需預期跟實際達成的狀況,我們可以看到在火力發電方面,不管是燃煤或是燃氣,我要提醒大家的是燃氣並不是零碳,而且燃氣排放的碳是任何現在的空污設備都沒有辦法改善的。現行的空污設備主要在控制氮氧化物跟硫氧化物,但是對於碳的排放,也就是全世界正朝向的碳的「零淨排」是完全沒有幫助的。

  41. 我們在火力發電方面確實依照計畫達成度93%非常高,我們在核電方面也是,今年6月核二的1號機也要開始停機,所以它也即將百分之百除役了,但是我們看到政府一直在推動的太陽能光電或是風力發電及其他再生能源的達成率非常地低,太陽能59%還算是高的,風力6%,其他再生能源是2%。現在核二廠1號機組大概占我們3%的供電,目前的備載容量平均大概就12%左右,我想請問一下,12%減掉3%我們的備載容量就從綠燈變成黃燈了,我們怎麼辦?

  42. 主席

    請經濟部曾次長說明。

  43. 曾次長文生

    跟委員報告,我們其實還有新的機組,像今年有嘉義的一個新的IPP會上來,發電量50萬;至於您提到的光電的部分……

  44. 吳委員怡玎

    就那個火力,就是找火力補上來?

  45. 曾次長文生

    那個天然氣機組,這是一個。第二個是您提到風力實際的狀況跟風力計畫的狀況,因為早上包含審計部門給我們的一些指正,我也覺得我們應該要說清楚。我們當時簽的行政契約,我們如果規劃2021年要上,其實行政契約能允許的狀況是廠商最起碼要做好水下的基礎或是有一半的風機,這個算是它的trade-off,那它真正算……

  46. 吳委員怡玎

    所以你的意思是說能源局的這個顯示方法其實是不正確的,並不是2021年可以供電?

  47. 曾次長文生

    我覺得有一些misunderstanding,就是不是完全的精準,這個部分我們要做一些調整跟說明,這是第一個部分。第二個部分是,因為去年確實我想委員也理解就是COVID-19的關係,包含我們在國外的海事工程船……

  48. 吳委員怡玎

    這個我懂,今年能趕上來嗎?

  49. 曾次長文生

    今年我們會趕上的第一個是台電原來的風場會併聯,然後雲林那個風場我們……

  50. 吳委員怡玎

    所以你風場可以增加大概多少?你現在大概只有……

  51. 曾次長文生

    加上……

  52. 吳委員怡玎

    這個是MW。

  53. 曾次長文生

    對。我先說第一個,2021年有幾個大風場,因為契約的關係,所以實際的計算量會lag一年,那我們要把這個東西再校正……

  54. 吳委員怡玎

    應該說它實際供電是什麼時候?

  55. 曾次長文生

    依照風能現在的狀況,行政契約是定在今年,但是它實際上可能會在明年併聯,但我已經說了有兩個風場,就是台電的風場跟雲林的風場應該是今年都會併聯,那個加起來應該有700MW。

  56. 吳委員怡玎

    我們先不說三接還是其他的,基本上就是核二廠的3%下去,你就是要靠火力發電了?

  57. 曾次長文生

    應該這樣講,它是天然氣機組沒有錯,這是20……

  58. 吳委員怡玎

    對,就是火力發電。

  59. 曾次長文生

    你現在講的是2021年的狀況?

  60. 吳委員怡玎

    對,2021年,因為2021年6月就要停機了。

  61. 曾次長文生

    是,但有部分也會是再生能源,因為您剛剛也提到了有部分是再生能源。

  62. 吳委員怡玎

    現在顯示的是到2月底的數字,請問一下,6月核二要下去了,這段期間你有任何再生能源上來了嗎?

  63. 曾次長文生

    報告委員,再生能源其實是陸續在併網,它不是像大機組一次……

  64. 吳委員怡玎

    我知道,可是您都預估得出來,所以我才要問你能上來多少?

  65. 曾次長文生

    因為您的統計光電才4GW多,我們現在實際上已經超過6GW了。

  66. 吳委員怡玎

    能源局可不可以解釋一下,為什麼你們只有update到2月?

  67. 主席

    請經濟部能源局李副局長說明。

  68. 李副局長君禮

    以光電來講,目前我們到2月的資料大概是4.1GW,但是我們現在已經完成的有6.03GW,到6月時應該還會再增加。

  69. 吳委員怡玎

    所以到6月會再增加到多少?

  70. 曾次長文生

    這個還要具體統計。

  71. 吳委員怡玎

    請問一下能源局那邊……

  72. 李副局長君禮

    我們現在是6.03GW,我們預計到6月至少會到6.78GW以上。

  73. 吳委員怡玎

    核二廠1號機的發電量是98.5MW,它跟你剛剛講的那些數字比起來真的差很遠,所以就算上來要怎麼補這個缺口還很遠,所以我們是不是可以預期6月核二停機之後,我們的空氣污染會更嚴重?

  74. 曾次長文生

    委員,影響空氣污染的因素有非常的多,不是只有一個。

  75. 吳委員怡玎

    我現在說的是排放,來自於我們自己的排放。

  76. 曾次長文生

    我們用天然氣來替代,這是確定的。您如果要提到核電,因為它不是單一因素,核電的部分包括它已經屆期,現在核二的1號機是提前停機,它的執照到年底,可是它提前停機就是因為它的燃料池已經滿了,這個都是現實問題,這不是我們的選擇問題……

  77. 吳委員怡玎

    我知道,我的建議是你的綠能要趕快上來,不要綠能沒上來,結果還推說三接是我們要開火力發電的原因,今天是提醒大家綠能沒有上來,再生能源沒有上來也是一個很大的原因。很簡單,我希望你們推再生能源的動作可以再快一點。

  78. 曾次長文生

    好的。

  79. 吳委員怡玎

    然後非不得已要用火力發電的時候,麻煩請用排放強度低一點的機組,因為我們現在的空污真的是太可怕了。

  80. 曾次長文生

    報告委員,我們現在真的是這樣子在做的。

  81. 吳委員怡玎

    謝謝。

  82. 曾次長文生

    謝謝。

  83. 主席

    謝謝。接下來登記發言的劉委員櫂豪、何委員欣純、林委員為洲、余委員天、鄭委員運鵬、陳委員亭妃及高委員虹安均不在場。

  84. 現在處理討論事項及6個臨時提案。請先宣讀審查項目。

  85. 審查「中華民國108年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含附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案審查項目

  86. 一、單位決算部分

  87. (一)經濟部主管

    經濟部、能源局。

  88. (二)農委會主管

    農業委員會、漁業署及所屬。

  89. (三)原子能委員會。

  90. 二、營業基金決算部分

    臺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91. 三、非營業特種基金決算部分

  92. 特別收入基金

  93. (一)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

  94. (二)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

  95. 主席

    請問各位,對以上的決算審查報告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案通過。

  96. 繼續處理臨時提案。

  97. 臨時提案

  98. 1、

  99. 鑒於全球暖化造成氣候劇烈變遷,據此學者提出台灣缺水情況恐成新常態。爰建請經濟部邀集各地方政府水利主管機關、自來水公司、台北自來水事業處等水資源相關單位,以台灣去年迄今之乾旱為模型檢討水資源政策,以避免乾旱常態化對台灣民生用水及對高科技產業之衝擊。

  100. 提案人

    羅明才  賴士葆  萬美玲  謝衣鳯

  101. 2、

  102. 全台漁業養殖面積超過4萬公頃,從業人員多達10萬多人,然而目前水產養殖缺乏專屬管理法源,適用法源繁多且複雜,例如《漁業法》多規範開放水域的捕撈作業,水產養殖用藥規範在《畜產法》、水產設施規範則規定於《農發條例》,在補助方面,也因沒有專法之保障,導致寒害等天災補助漁民無所適從,沒有專法也導致預算編列沒有法規依循,使養殖漁業相關建設經費逐年遞減,從業人員越來越不受重視。為落實我國養殖漁業發展,制定《水產養殖法》刻不容緩,建議漁業署加強與產業界溝通,盡速推動專法訂定,並於兩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制定《水產養殖法》可行性評估報告」。

  103. 提案人

    邱志偉

  104. 連署人

    鄭運鵬  邱議瑩  陳亭妃

  105. 3、

  106. 鑑於高雄市興達發電廠自新建駁運碼頭供運煤使用後,舊有駁運碼頭已廢棄閒置多時,又永安地方民眾有意利用深入海中長達1公里的舊駁運碼頭發展觀光,惟該駁運碼頭興建至今已逾40年,其安全性及開放觀光對於電廠營運之影響尚須評估,爰請經濟部於三個月內,針對舊駁運碼頭結構安全性、開放觀光對電廠營運影響等面向進行評估,並邀集交通部觀光局、高雄市政府、永安區公所及在地里長,討論舊駁運碼頭未來開放觀光使用其後續維護管理事宜,提出「興達發電廠舊駁運碼頭開放觀光可行性評估」予本院財政委員會。

  107. 提案人

    邱志偉

  108. 連署人

    賴惠員  陳亭妃  鍾佳濱

  109. 4、

  110. 由於離岸風機對於台灣海岸生態與水下噪音等調查監測及評估作業規範,於109年2月完成離岸風場海域生態調查與監測作業方法初稿,分別對海洋哺乳類動物、鳥類、底棲生物及魚類等類別,提出風場開發前、施工中、營運期間執行調查與監測作業範圍、頻率及方法;並已完成離岸風場水下噪音監測與評估技術方法初稿,對風場之基線調查、施工、營運及除役等階段,就硬體設備規格、分析系統、數值模擬、監測等作業,俾利建立水下生態環境的基本資料。為實踐能源開發與海洋生態環境永續共榮願景,爰建請農委會主政,協調經濟部、海委會研擬如何建立海洋牧場,並應和漁民、相關社會利益者、公民團體建立共管、監督機制,並於一個月內提出報告予委員會。

  111. 提案人

    蘇治芬  范 雲  賴瑞隆

  112. 5、

  113. 標準檢驗局因應風力發電機設計及性能驗證需求,訂定相關國家驗證標準,惟其標準仍不足以承受近年襲臺之極限陣風,亟待研謀妥處,俾強化風力機抗颱能力,爰建請經濟部應就我國地理環境易受颱風侵襲之特性,研擬風力機抗颱能力更高等級標準,以強化我國風機之品質,並於兩周內提出報告予委員會。

  114. 提案人

    蘇治芬  范 雲  賴瑞隆

  115. 6、

  116. 鑒於台灣農林廢棄物沒有妥適處理,導致資源變垃圾,還需耗費資源處理;農林廢棄物包括蔗渣、稻穀、及竹林等農林廢棄物,如能妥當規劃不但可以省下處理農林廢棄物垃圾的經費,也可創造更多元的利用。如國際間對竹子的研究,以竹代木、以竹代鋼、以竹代塑、甚至以竹勝沐。爰建請農委會主政,協調經濟部、原民會、環保署、國產署等單位籌措農林剩廢料源與運用。增加竹產品多元性,創造零廢棄的竹循環產業,積極發展農林剩廢生質能源,並於一個月內提出報告予委員會。

  117. 提案人

    蘇治芬  范 雲  賴瑞隆

  118. 主席

    請問各位,對第1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119. 請問各位,對第2案有無異議?

  120. 請農委會漁業署林副署長說明。

  121. 林副署長國平

    關於第2案,在此跟各位委員報告,我們已經跟邱委員協調過了,要改的部分是將第3行後段的「畜產法」改成「動物用藥品管理法」,這是第一個修改的部分;第二個是倒數第3行的「制定水產養殖法」改成「制定水產養殖專法或專章」;倒數第2行部分,就是中間的「儘速推動專法,並」這幾個字刪除;最後就是「向財政委員會提出『制定水產養殖法或於漁業法法訂定水產養殖專章之可行性評估報告』。」。

  122. 主席

    請教一下,是跟財政委員會還是經濟委員會提出?

  123. 蔡委員易餘

    應該是經濟委員會吧?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蔡易餘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