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宜瑾於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財政、內政、經濟、教育及文化、交通、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

民主進步黨民主進步黨・臺南市第4選舉區

發言紀錄

  1. 林委員宜瑾

    (12時22分)首先請教臺鐵局杜局長,本席有針對臺南車站古蹟安全提升再利用工程因損壞文物而停工,6月份本席有跟你開過協調會,對後續修復工程獲得一定程度的共識;8月份您也召開協調會,和監造單位、營造單位進行討論。現在已經10月了,這個案子看起來毫無進展,可不可以請局長說明一下目前處理進度為何?

  2. 主席

    請交通部臺鐵局杜局長說明。

  3. 杜局長微

    跟委員報告,從6月開始到現在,這個案子的監造建築師事務所一直都不履行應盡的職務……

  4. 林委員宜瑾

    對,它擺爛,沒錯。

  5. 杜局長微

    所以這個部分我們現在已經委請……

  6. 林委員宜瑾

    可是是你們跟他們簽約的嘛!

  7. 杜局長微

    對、對、對。

  8. 林委員宜瑾

    所以我覺得你們有義務看是要把它換掉或怎麼樣。

  9. 杜局長微

    是、是、是。對於這個施工廠商的計價是有影響的,因為沒有監造嘛!

  10. 林委員宜瑾

    沒錯。

  11. 杜局長微

    所以這個部分我們現在已經在尋求結構技師公會另起一個清點結算的工作,這個清點結算工作完成以後,就可以對施工廠商做完整的計價。

  12. 林委員宜瑾

    相關時程的安排呢?

  13. 杜局長微

    跟委員報告,因為它是個古蹟,所以像明天我們還會陪同結構技師公會方面到成大的專家學者那邊做一個確認,這需要一點時間;確認完畢以後,他們就可以來執行這個清點結算工作。

  14. 林委員宜瑾

    古蹟修復的時間越拖,整個車站重見天日的時間也會跟著拖,現在臺南市的門面每天都被灰色的布幕籠罩著,臺南市民來來去去已經看很久了,所以我覺得這個事情要快,希望臺鐵主動出擊來解決這個事情,好不好?

  15. 杜局長微

    好。

  16. 林委員宜瑾

    就是三方嘛,監造、營造和臺鐵,你們三方的關係趕快去做一些處理,趕快復工,這是當務之急,好不好?

  17. 杜局長微

    是。

  18. 林委員宜瑾

    謝謝。

  19. 接下來本席要請教內政部花次長。上上個禮拜,我和王美惠召委及張宏陸委員開了一場記者,主題是300億元的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必須有所改革。我們知道政府從2007年開始就有補貼租金的政策,現在當然有很大的進步,以前補貼的戶數沒那麼多,限制也比較多,現在則擴大補貼範圍,讓很多年輕人和學生可以獲得補貼,確實值得鼓勵。可是我覺得好還要更好,不能因為行政程序而影響到民眾的權益。譬如資格審查的時間需要3個月,3個月後既然通過審查,獲得核可資格,那麼審查的這3個月是不是可以回溯給予補貼?

  20. 補貼租金的時間自申請日起算是年輕人和學生的訴求,譬如本席所示的案例

    小宜租房子,今年擴大補助之後,他7月申請,經過3個月的審查期,通過之後,10月開始撥款。可是很多年輕人的租期不穩定,如果他今年的租期只到年底,實際上就只能領到3個月的補貼。也就是說,,對今年租期只有一年的人來講,因為7月開始申請,他就少了3個月的補貼。所以我的意思是說,如果有租屋的事實,你們也認定了,實務上應該可以做一些處理。

  21. 我昨天有和營建署溝通,你們報院的專案計畫是說10月才開始撥款,可是你們的作業規定並沒有這樣寫,它寫的是,補貼核撥日是主管機關指定的月份。這兩個意思差很多,前者(專案計畫)是定死的,後者(作業規定)卻是一副還有彈性調整空間的樣子。昨天營建署來的時候很有誠意,我們也想出一些具體的後續措施,可是話又講回來,營建署的回復是,第一,這樣的補貼方式已經行之有年;第二,就算租約停止,只要民眾持續提交新的租約,就會補滿12個月。換句話說,前提是明年要續約,如果租約只到今年年底,就真的只能領這3個月,租約到明年則會補一個月,這點我們是清楚的。

  22. 我認為這件事情的核心思考是要確定申請者是否有持續租屋的事實,所以本席在此要拜託內政部檢討300億元的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在下次報給行政院前,是否可以針對今年的辦理狀況進行改善?如同我剛才講的,如果申請核准之後,讓申請租金補貼的民眾從申請日就開始領取補貼,避免行政程序影響民眾的權益。第二個,修改計畫與作業規定的不同調,讓民眾更清楚政府精確的施政方向是如何。以上的陳述,是否請花次長簡單回應一下?

  23. 主席

    請內政部花次長說明。

  24. 花次長敬群

    跟委員報告,如果這是一個本來就存在的補助對象,其實不會影響到他之前的租約,我們本來就會持續補助,所以……

  25. 林委員宜瑾

    這是租約有持續到明年,但租約到今年年底的話……

  26. 花次長敬群

    當然有租屋事實才有補貼啊,沒有租屋事實當然不需要補貼,這都很清楚。至於新進的補貼戶,多年來我們都講的很清楚,什麼時候開始啟動這一期的補貼,所以這是多年來都很清楚的作為。這麼多年來從來沒有聽過,我真的是第一次聽到要回溯。

  27. 林委員宜瑾

    從申請日……

  28. 花次長敬群

    其實對於預算、遊戲規則及不同申請人之間的相對公平性是需要考慮的。以剛才委員舉的這個例子,他明年繼續申請,我們就一路補助下去,就不會有剛才講的狀況。所以只有第一次申請時,大家可能會覺得7月就開始租屋了,怎麼10月才開始補貼?但因為所有人都是從這個時間起算開始補貼,所以並沒有「卡」民眾或侵犯到人民的權益,這就是長期的遊戲規則,大家如果能夠理解,其實就不會有這樣的疑慮;而當你反過來要求時,反而會亂了遊戲規則。

  29. 林委員宜瑾

    我理解像是今年已經到這個階段,昨天有跟營建署討論,如果要回溯的話,你可能確實有難度,只是這是4年計畫,接下來的計畫是不是可以修改?從申請日……

  30. 花次長敬群

    不宜啦!我們的遊戲規則每年都是如此清楚,因為有不同的申請人,這樣做的話,甚至會鼓勵人民造假,其實我覺得不好。

  31. 林委員宜瑾

    沒有、沒有,我的意思是,從申請日、送件日開始,你要審核3個月耶!所以你……

  32. 花次長敬群

    是,跟委員報告,因為申請日的時候,預算在哪裡還不知道,還沒有預算。

  33. 主席

    因為時間的關係,請次長會後補充。

  34. 林委員宜瑾

    好,那……

  35. 花次長敬群

    一定是核定日之後才會有預算,前面是沒有預算的。

  36. 林委員宜瑾

    好,沒關係。因為昨天有跟營建署討論一些比較具體的未來改善方式,我覺得我們對民眾好,就要讓民眾有感到……

  37. 花次長敬群

    我們真的對民眾很好,但是不能太過於鑽牛角尖,這樣就不好了。

  38. 林委員宜瑾

    不好意思,因為時間的關係,請用書面形式的報告,我們來談一下未來的改善計畫。

  39. 主席

    謝謝林委員、謝謝次長,請會後……

  40. 花次長敬群

    好,謝謝委員。

  41. 林委員宜瑾

    但我還是要跟花次長講一句,房租的補貼不是恩惠,我覺得這是觀念上的問題,如果一直認為這是一個恩惠的話,會變成政府給他多少,他就收多少。我認為其實是因為國家在居住權及青年貧窮議題上努力得不夠,因此用租金補貼來補強,應該是這樣的邏輯。

  42. 花次長敬群

    好,謝謝委員。

  43. 主席

    謝謝林委員語重心長的期待,也請次長會後補充必要的資料。

  44. 林委員宜瑾

    謝謝主席。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林宜瑾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