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思瑤於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4次會議

民主進步黨民主進步黨・臺北市第1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總統是否應到立法院做國情報告並接受詢答?主張依憲法增修條文,總統赴立法院是「得」進行國情報告,現行條文沒有詢答「總統「得」依國會邀請或是總統願意來國會,他是進行國情報告,大家去看看職權行使法第十五條之一到第十五條之四,沒有任何「詢答」兩個字」總統是否應到立法院做國情報告並接受詢答?認為將國情報告擴大為即問即答或統問統答是違憲的「要把國情報告擴大延伸,違憲讓它成為是即問即答或是統問統答」

發言紀錄

  1. 吳委員思瑤

    大家有聽到了?(有)各位朋友,非常的遺憾,因為今天在審議的條文完全是由傅崐萁和黃國昌兩個黑箱「喬」出來的,所以目前我並不清楚要被強行表決通過的條文是哪一條,但是如果以我能夠記憶的,現在要進入處理的是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二章之一,即將要進入總統國會國情報告的條文。各位朋友,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十五條之一、第十五條之二、第十五條之三、第十五條之四是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四條第三項所授權,國會得邀請總統至國會進行國情報告,這是憲法增修條文第四條第三項的條文,請注意,第一個是「得」,第二個是「報告」兩個字。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十五條之一到第十五條之四的4個條文就是依據這個憲法增修條文來進行國會內規的修正,所以大家可以再看看現行條文,每一個條文告訴我們的都是總統赴國會國情報告!都是「報告」!4個條文沒有任何一個條文告訴我們是「詢答」!沒有任何一個條文告訴我們是「詢答」!因為不管是美國的總統制或是臺灣現在援引的法國雙首長制,總統在國會國情報告結束都是直接離開。大家可以看看,2023年美國總統拜登在美國國會國情報告結束直接離開;大家可以看看,2017年馬克宏總統在法國國會進行國情報告之後直接離開!因為不管是總統制、雙首長制,尤其以臺灣雙首長制的憲政原理,對國會負責報告、對國會負責任的是行政院長,所以,總統「得」依國會邀請或是總統願意來國會,他是進行國情報告,大家去看看職權行使法第十五條之一到第十五條之四,沒有任何「詢答」兩個字……謝謝。現在國民黨、民眾黨……

  2. 主席

    謝謝吳委員思瑤……

  3. 吳委員思瑤

    要把國情報告擴大延伸,違憲讓它成為是即問即答或是統問統答……

  4. 主席

    謝謝吳委員思瑤,謝謝。

  5. 吳委員思瑤

    完全就逾越了憲法的授權……

  6. 主席

    發言時間已到。

  7. 吳委員思瑤

    等一下要進入表決的是總統赴國會國情報告,請問傅崐萁跟黃國昌,你們是為了誰修這個條文?

  8. 主席

    謝謝吳思瑤委員的發言,謝謝,發言三分鐘已到。報告院會,現有國民黨黨團提議停止討論,請問院會有無異議?(有)有異議……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吳思瑤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