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雲於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4次會議

民主進步黨民主進步黨・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立法院的調查權、調閱權應如何設計?認為第四十八條對法人、團體拒絕或拖延提供調閱資料處以罰鍰的條文是嚴重擴權「我們立法院即將表決的這個第四十八條是一個非常嚴重擴權的法條」立法院的調查權、調閱權應如何設計?質疑「隱匿」等文字定義不清,會讓NGO與公民團體感到害怕,威脅人民團體結社的權益「這種定義不清的文字,為什麼要這樣讓我們的NGO、讓我們的公民團體、讓我們的媽媽土風舞社感到害怕?」立法院的調查權、調閱權應如何設計?質疑「社會上有關係人員」的範圍不明,並有觸犯隱私的問題「而且什麼叫做「社會上有關係人員」?社會上有關係人員是情侶、朋友還是同事?還有觸犯隱私的問題」這次修法的審議程序是否充分?認為這次修法缺乏討論,主張民主需要討論,只有討論多數與少數才有流動的可能「連年輕人都知道,民主需要討論,因為只有討論,多數跟少數才有流動的可能性」

發言紀錄

  1. 范委員雲

    各位關心我們國會黑箱的公民朋友,大家晚安。時間已經很晚了,可是我一定要跟大家報告,我們立法院即將表決的這個第四十八條是一個非常嚴重擴權的法條,它的條文裡面,我唸一段給大家聽:「法人、團體或社會上有關係人員違反本法規定,於立法院調閱文件、資料及檔案時拒絕、拖延或隱匿不提供者,得經立法院院會之決議,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至改正為止。」這也是歐洲商會為什麼跳出來反對,憂心臺灣的國會擴權。可是我今天更憂心的是人民團體結社的權益,為什麼?公司法人還有法務來保障它的權益,我們很多的團體,包含我們的媽媽土風舞社,包含我們的泡茶論政會,包含現在在青島東路發起這麼多的NGO,只要有任何一個立委認為它隱匿資料,跟它調稅籍資料、調財務資料、調會議紀錄,它如果一個禮拜找不出來就是隱匿的話,這種定義不清的文字,為什麼要這樣讓我們的NGO、讓我們的公民團體、讓我們的媽媽土風舞社感到害怕?而且什麼叫做「社會上有關係人員」?社會上有關係人員是情侶、朋友還是同事?還有觸犯隱私的問題,我想藍、白,你們口口聲聲是在平衡行政權,為什麼要如此威脅傷害我們人民團體結社的權益?我剛剛回到辦公室的路上,在天橋上看到年輕人淋著雨,他們拿著牌子說:「我可以淋雨,民主不行」。我想要說,他比這裡藍白的委員還有資格當立法委員,而且他們很多人舉著牌子說,「沒有討論,不是民主」!連年輕人都知道,民主需要討論,因為只有討論,多數跟少數才有流動的可能性,只有討論,真理才能愈辯愈明。臺灣人用半世紀,有了言論的自由、投票的民主、結社的民主,以及討論的民主,立法院扮演關鍵的角色。可是藍、白多數三個月內就沒收了我們討論的民主,而且透過它要傷害人民結社的民主,我們大家一起用行動改變國會黑箱。反對國會擴權,沒有討論,不是民主!謝謝大家一起加油!(沒有討論,不是民主!)

  2. 主席

    報告院會,謝謝范雲委員的發言。現有國民黨黨團提議停止討論。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范雲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