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定宇於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5次會議

民主進步黨民主進步黨・臺南市第6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立法院的調查權、調閱權應如何設計?質疑修法讓立委可以處罰人民「人民一票一票選我們來這裡,是讓我們可以處罰人民嗎?」立法院舉行聽證、要求官員與民間人士到場,應有什麼規範?反對到國會作證者請律師須經主席同意的規定「連犯刑法的殺人犯都能夠請律師,但來國會作證的人,律師竟然要立委、當主席的立委同意才可以!」立法院的調查權、調閱權應如何設計?質疑國會改革變成讓立委擴權「國會改革怎麼會改革到讓立委擴權成這樣子呢?」這次修法的審議程序是否充分?質疑委員會與協商全數保留、二讀每條只給一人三分鐘的審議過程不透明「二讀院會幾乎多數的人登記卻不能發言,每一條只給一個人3分鐘,這樣子叫透明?」

發言紀錄

  1. 王委員定宇

    目前至少有4個條文,國民黨跟民眾黨修法擴權,讓立委可以處罰人民。我的同事們,你們是票選的立委,有的人未來還想當縣市首長,請你仔細看看這些條文,人民一票一票選我們來這裡,是讓我們可以處罰人民嗎?這些條文以後公諸於世,你怎麼跟選民交代?藍、白擴權版第二十五條是有關反質詢,第四十七條有關調資料、文件,第五十條之一有關詢問,第五十九條之五有關聽證,這裡面有政府人員、有部隊、有關係人員,包括法人、公司、社團或個人,這裡面有罰鍰還有一年期的坐牢,連參加詢問程序或聽證程序、要找律師坐在旁邊陪同,都要由立委、主席同意才可以,不能保持緘默,不能拒絕回答,不能不提供資料,否則由立委表決來決定罰鍰或者處罰,或者送去最高一年期的有期徒刑,連犯刑法的殺人犯都能夠請律師,但來國會作證的人,律師竟然要立委、當主席的立委同意才可以!各位,你們都有選民,這個條文可以嗎?這不是藍、綠的問題,國會改革怎麼會改革到讓立委擴權成這樣子呢?討論的過程、法定的程序,委員會百分之百保留,不讓你討論;在黨團協商、逐條協商時,百分之百保留,送到二讀院會;二讀院會幾乎多數的人登記卻不能發言,每一條只給一個人3分鐘,這樣子叫透明?這樣子叫改革?各位區域票選的同事,我不用黨派來訴求你,請你回去看看你的選民,這樣子的修法將來能運作嗎?將來你能說服人嗎?甚至於連反質詢的定義,吳宗憲委員答不出來,黃國昌委員說以後由主席決定。講到偽君子,我就想到金庸小說「笑傲江湖」裡面的岳不羣,他為了練辟邪劍法,揮劍自宮,可是現在有人為了擁抱藍營,閹割的是委員會中心主義,閹割的是透明審查,閹割的是人民可以看到法條怎麼通過的,這樣子的法案、被閹割的法案,只為了成就一個偽君子岳不羣嗎?岳不羣到最後也沒有稱霸江湖啊!這樣的法條請退回重審!退回去好好地審,讓人民看到條文內容,你們的票數夠,好好地審,你們還是多數會贏,為什麼要這樣做?傷害自己的選民,傷害臺灣的民主,外面的人充滿了憤怒,退回重審吧!(退回重審!)

  2. 主席

    謝謝王定宇委員的發言。報告院會,現有國民黨黨團提議停止討論。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王定宇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