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柏毅於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5次會議

民主進步黨民主進步黨・高雄市第3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官員答詢應有哪些規範(例如禁止反質詢)?質疑依第二十五條,國防部官員認為屬秘密的資料是否揭露須由委員會召委決定,認為不合理「如果國防部的官員認為這是秘密,要經過國民黨的召委」

發言紀錄

  1. 李委員柏毅

    各位國人同胞,我一樣很抱歉!在4月的時候,柯建銘總召在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一再的發聲,一再的跟所有民進黨黨團呼籲,委員會正在被沒收,委員會所有的表達都被國民黨沒收;5月17號這一個國會擴權法案進來之後,也在二讀會被沒收;5月17號民進黨用盡所有的力量,想要攻占主席臺,阻止這一場議事,被暴力丟下的沈伯洋委員、邱志偉委員,還有郭國文委員,到現在都還受傷。我們用盡一切的力量,用盡一切的發言,希望在二讀會裡面,可以讓全國民眾瞭解,甚至可以挽回這一個法案的發生,我們盡力了,可是沒有辦法,但是我們得到全國的關注,就是到底發生了什麼法案,到底通過了什麼法案。我舉一個最簡單的法條──第二十五條,未來在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如果國防部的官員認為這是秘密,要經過國民黨的召委,也就是現在中華民國立法院唯一的洩密罪被告來宣告這一項法案是不是秘密,以及國防部的官員需不需要揭露這個資料,合理嗎?國民黨的陽光就是要照亮這一種洩密案的人嗎?臺灣人民,對不起!我們會加油!請大家繼續關注我們。

  2. 主席

    謝謝李柏毅委員的發言。接下來我們請登記第22號王美惠委員發言。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李柏毅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