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沛憶於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5次會議

民主進步黨民主進步黨・臺北市第5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立法院的調查權、調閱權應如何設計?質疑立法委員可要求調閱部隊、團體、社會相關人士資料,不提供就罰鍰並連續處罰「立法委員為什麼要有權力可以要求調閱部隊、團體、社會相關人士的資料,不給就罰十萬,並且連續處罰?」立法院舉行聽證、要求官員與民間人士到場,應有什麼規範?質疑要求民眾到聽證陳述個人隱私與營業秘密、不配合即罰款的規定「立法委員為什麼可以要求民眾來聽證,要講個人隱私,要講營業秘密給立委聽,如果不配合,最高要罰二十萬元?」官員答詢應有哪些規範(例如禁止反質詢)?批評提案人至今未說明反質詢的定義「他從頭到尾還是沒有說明什麼叫做反質詢,難道臺灣人民沒有權利知道藍、白在國會裡面到底通過一個什麼法案嗎?」

發言紀錄

  1. 吳委員沛憶

    剛剛我在臺下,我一直在等待國民黨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召委吳宗憲委員,因為當國際媒體詢問他,國民黨史無前例的提出國會擴權法案,當中的反質詢定義是什麼?當時吳宗憲說等立法通過了,我們會跟人民說明。很遺憾,這4天院會審查的時間,國民黨沒有任何一個人出面說明,民眾黨沒有任何一位出面說明,剛剛在修法通過短短兩分鐘發言的時間……吳宗憲現在又要落跑了。兩分鐘裡面,他從頭到尾還是沒有說明什麼叫做反質詢,難道臺灣人民沒有權利知道藍、白在國會裡面到底通過一個什麼法案嗎?剛剛國民黨的立委發言還在避重就輕,我就請問立法委員為什麼要有權力可以要求調閱部隊、團體、社會相關人士的資料,不給就罰十萬,並且連續處罰?立法委員為什麼可以要求民眾來聽證,要講個人隱私,要講營業秘密給立委聽,如果不配合,最高要罰二十萬元?為什麼國民黨要讓立法院濫權到這個程度?而又為什麼臺灣人至今沒有機會聽到修法的提案人出面來說明?剛剛馬文君還在造謠說10年前反服貿,結果民進黨當時提出來擔心中國對臺灣經濟的衝擊沒有發生,那是因為10年前有這麼多的公民站出來,所以服貿沒有通過,今天臺灣的命運才沒有跟中國一起沉淪,所以我要再次的跟場外的公民朋友說你可以哭泣,但是不要洩氣,我們要持續的把我們的聲音發出來,直到國民黨、民眾黨可以聽見民眾的聲音,直到國民黨可以不只聽見民眾黨的聲音,而是聽見民眾真實的聲音為止。

  2. 主席

    謝謝吳沛憶委員的發言。接下來請登記第59號劉建國委員發言。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吳沛憶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