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孟楷於第11屆第2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

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新北市第1選舉區

發言紀錄

  1. 洪委員孟楷

    主席,麻煩請何部長。

  2. 何部長佩珊

    委員好。

  3. 洪委員孟楷

    部長,今天整天大家都在關心這一次發生在勞動部分署的這個霸凌事件,或是同仁輕生事件。我先請教一下,為什麼我們現在看到的好像是擠牙膏式的,一下說這個分署長要降級,一下又說他要停職,到底你們現在的這個懲戒是依照外界判斷,還是依照你們控管,所以才會一段一段的出來是這樣嗎?我想應該不是吧!剛剛休息5分鐘的時候,您在外面是不是有接到電話?沒有。沒有?所以……

  4. 何部長佩珊

    那是我的決定,就是我的態度。因為考績會也會開會,我必須讓考績會決定,可是我有我的態度。

  5. 洪委員孟楷

    你有你的態度?對。現在大家也都在講,難道這樣子就了事了嗎?部長的部分呢?您自己有沒有政治責任?認不認為這件事情應該要有政務官下臺負責?

  6. 何部長佩珊

    我有政治責任啊!

  7. 洪委員孟楷

    你的政治責任是什麼?

  8. 何部長佩珊

    我可以離開。

  9. 洪委員孟楷

    所以你已經跟院長請辭了嗎?因為現在外傳你跟院長請辭,但是現在說要慰留你,有這個情形嗎?

  10. 何部長佩珊

    沒有這樣子的東西,我根本還沒有跟院長有任何的聯繫。

  11. 洪委員孟楷

    沒有聯繫,也沒有來自院方的壓力或是院方的關心?

  12. 何部長佩珊

    沒有,沒有。

  13. 洪委員孟楷

    但是你說你可以離開。

  14. 何部長佩珊

    這就是我做符合社會期待的責任,我負起這個責任,所以跟委員報告,我可以離開,沒有問題。

  15. 洪委員孟楷

    因為你說禮拜五會帶這位前分署長一起出面,後續國人也要看你負責的態度,看你要用什麼樣的方式負責。我們先看第一頁簡報,這是勞動部目前的官方網站,非常諷刺──熱誠、創新、感動、人盡其才、才盡其用,結果讓一位同仁離開;再來,剛剛勞動部的門牌上面被貼了一個便利貼:「我是公務員,我想好好活著」。部長,你看到這樣子的便利貼,有什麼感想?

  16. 何部長佩珊

    對不起!

  17. 洪委員孟楷

    對不起誰?

  18. 何部長佩珊

    當然對不起我們這廣大的機關裡面所有的公務員。

  19. 洪委員孟楷

    廣大機關的公務員被莫名的壓力被籠罩著。應該是勞工朋友的保護傘、勞工朋友的守護者的勞動部,竟然發生了這樣的霸凌事件,竟然發生了同仁離開的事件,然後被人家寫說「我是公務員,我想好好活著」!什麼時候我們中華民國的公務同仁卑微到做一份工作,到最後居然是要拜託勞動部、拜託長官讓我好好活著?部長,還是要細究一下這一個事件。本席也覺得很遺憾,在國會改革完之後,我們沒有辦法有調查小組,所以很多事情我們是看你們的報告出來,很多的疑點或是很多案件的狀況,我們還是覺得霧裡看花。所以有幾個部分我來直接就教你,請看下一頁。這個在網路上有講,有匿名的爆料,但是這一個帳號也被很多人講到,它講的應該就是同個單位的工作同仁。其中特別講到,11月1號禮拜五這一位輕生離開的公務員被長官退件、被長官大罵,長官要求11月4號禮拜一務必交件。我想請教一下我們的調查小組有沒有查出這個長官是誰?這件事情屬不屬實?它會不會就是壓垮的最後一根稻草?

  20. 何部長佩珊

    我們的調查小組有去調查。

  21. 洪委員孟楷

    然後咧?這個長官是誰?

  22. 何部長佩珊

    根據我掌握的資料,11月1號禮拜五跟他開會的是副分署長。是。副分署長要求他11月4號要交件。

  23. 洪委員孟楷

    所以這個長官是副分署長?

  24. 何部長佩珊

    我不知道,這我沒有……

  25. 洪委員孟楷

    那有沒有被退件、有沒有大罵這個事件?

  26. 何部長佩珊

    這個我們沒有掌握。這個經過調查,沒有得出有沒有大罵的問題。

  27. 洪委員孟楷

    部長,怎麼會沒有得出有沒有大罵的問題?這個才可能是關鍵!

  28. 何部長佩珊

    因為有去……

  29. 洪委員孟楷

    今天不管是分署長或副分署長,即便你們說是副分署長,他有沒有可能會是讓這個同仁輕生的最後一個狀況?

  30. 何部長佩珊

    請人事處過來。在詢問副分署長的時候,他有沒有承認他11月1號對當事人大罵?他有這樣的行為嗎?沒有。他沒有講啊!可是當天跟他開會的就是他,那位長官就是他。

  31. 洪委員孟楷

    當天跟這位同仁開會的……11月1號。11月1號開會?

  32. 何部長佩珊

    是,不是謝分署長,而且謝分署長當天11月1號是請假的,根本不在署裡。

  33. 洪委員孟楷

    我們都知道他請假,但不能說他請假就變成他沒有責任。當然!11月3號晚上家人要到辦公室找這位同仁,被保全阻擋,沒有辦法進辦公室,有沒有這個情況?有這個情況嗎?

  34. 何部長佩珊

    是有的,是因為……點頭?

  35. 洪委員孟楷

    有這個情況?

  36. 何部長佩珊

    這個確實是應該檢討,因為那是行政院聯合辦公大樓,有很多部會在那邊,所以那個保全……

  37. 洪委員孟楷

    家人什麼時候來找他?0052。什麼時間?

  38. 曾主任筱尹

    對不起!就是11月……凌晨。

  39. 洪委員孟楷

    11月4號凌晨已經過12點的52分?

  40. 曾主任筱尹

    我再確認一下,就是大概五十幾分的時候。

  41. 洪委員孟楷

    就是11月4號嘛!等於是禮拜天已經過到禮拜一,也許家人已經聯絡不上他,想要來了解。因為知道這一個同仁很盡責地到辦公室加班,結果到了現場一樓還被保全阻擋,沒有辦法進辦公室。他沒有在現場表達他是他的家人?我相信應該有。

  42. 何部長佩珊

    對,這個問題……

  43. 洪委員孟楷

    如果說保全不讓他上去,可能因為整個機關的保全或是安危,那保全有沒有最基本的合理的懷疑,至少說:「好,你在這邊看一下。你沒有辦法進去,但我幫你去辦公室看看」?

  44. 何部長佩珊

    委員,那不是勞動部的保全,那是中央聯合辦公大樓他們集體請的保全。是。當然我們勞動部有疏失啦!這個保全阻擋,我們沒有及時去跟家屬聯繫,他們也沒有通報我們。好,來!

  45. 洪委員孟楷

    一個一個釐清。你現在不要覺得你們很委屈,說是發生在勞動部……

  46. 何部長佩珊

    沒有、沒有。

  47. 洪委員孟楷

    我只是請教一下,依照現在檢察官的判斷,他是什麼時候輕生?家人在禮拜天的晚上、禮拜一的清晨來的時候,會不會有可能是可以救得到他的?如果讓他看到家人,會不會他可能就不會走上這一條不歸路?因為是11月4號早上7點半,有同仁上班的時候才發覺他已經離開了嘛!換言之,你們的紀錄到現在你們還講不清楚,也不知道檢察官到底確認他是什麼時候離開,是不是?我們辦公室裡面也沒有相關的錄影設備!也沒有。有還是沒有?辦公區有沒有相關錄影設備?走廊。只有走廊?所以換言之,你們也沒有辦法掌握到底裡面的情況如何。這會不會又是一個可能可以挽回他,但到最後沒有辦法的一個機會點?針對這件事情,其實我們要講的是這個同仁有沒有發出求救訊號?我覺得有耶!從今年的2月就有上百封的陳情書,現在是說有給部長、有給相關單位、有給民意代表,結果到11月1號又被大罵,可能變成是壓垮的最後一根稻草。結果11月3號的晚上,家人想要去找他,又不得其門而入,所以11月4號就有憾事發生。我時間真的有限,但是我覺得這個事情不能這樣子私了。請教有沒有這件事情?沒有!有沒有調電梯裡面的影像?來,下一張。它說11月4號早上高層指示貨梯不能用,所以不能用擔架運送死者的遺體。後來電梯不夠大,所以只能用擔架把他折立上來,變成是坐姿的情況離開,而且還下令不准蓋上白布。

  48. 何部長佩珊

    沒有這樣子的事。

  49. 洪委員孟楷

    部長說沒有,有沒有影像?有沒有去看當天電梯的影像?不是!委員……有沒有去看當天的電梯影像?

  50. 何部長佩珊

    沒有所謂高層下令……

  51. 洪委員孟楷

    有沒有去看當天的電梯影像?當天的電梯影像交出來!因為現在很多的同仁都說那天被要求不能蓋上白布,然後送離開……

  52. 何部長佩珊

    也沒有不能蓋上白布的事。

  53. 洪委員孟楷

    也沒有?對。

  54. 何部長佩珊

    委員,我可以跟你解釋……

  55. 洪委員孟楷

    我們現在看到這樣的講法,所以我們現在講的是說不能再遮掩了,不能再變成勞動部……你剛剛提到有走廊的影像,能不能調出當天走廊的影像?

  56. 曾主任筱尹

    我們有去跟管委會申請,但是沒有調到。

  57. 洪委員孟楷

    為什麼沒有調到?也不見了?

  58. 曾主任筱尹

    我們會再去跟他確認。

  59. 何部長佩珊

    不是,委員……

  60. 洪委員孟楷

    部長,給你們兩、三個禮拜的時間,調查小組去調了,結果你剛剛跟我講沒有?先撇清沒有,然後現在告訴我們說其實根本還沒有看到那時候的影像。那你有什麼底氣說沒有?我們現在一件一件事情來談。如果你已經有看過這個影像,而且你也知道確實不是這樣的情況,大可出來說明,大可把影像公布,告訴大家當天確實有尊重死者,死者為大,有蓋上白布。但是你們放任這個新聞已經過兩、三天了,一個影像也拿不出來,那我們怎麼能夠相信你們調查是真的?你們今天的報告提到直接督導的是北分署副分署長跟秘書室主任,因為他直接督導,所以他一併送考績會。可是你們之前怎麼寫的?「謝分署長管理方式雖非同仁離開的直接原因」,你們直接開宗明義幫謝分署長開脫,然後現在你們把這個鍋甩給誰?反而是甩給直接督導資訊小組的北分署副分署長跟秘書室主任。你這樣寫的狀況,以我對你們公務機關的了解,到最後這個鍋是副分署長跟秘書室主任要揹,因為他是直接督導啊!當然依你剛剛所講,如果當天11月1號破口大罵的是副分署長的話,我也認為他有非常嚴重的責任。現在我們要追的就是到底為什麼會有這樣的責任跟破口,讓你們可以到兩個禮拜了還說不清楚!然後好像沒有人負責?今天委員講到現在、唸到現在,你以為我們願意嗎?說實在話,我當然希望沒有任何事情發生,同仁都健康平安,但是就已經有同仁離開了,然後你們還這樣子遮遮掩掩,這才是國人沒有辦法接受的嘛!委員……還有其他委員要詢問,但是我剛剛問的這些問題都是此時此刻你們還回答不清的,都是你們的調查報告裡面沒有寫清楚的,都是我們看完調查報告之後還有產生更多懷疑的。

  61. 何部長佩珊

    委員,抱歉!我……

  62. 洪委員孟楷

    禮拜五你們還會再出面……

  63. 何部長佩珊

    委員,很抱歉!這樣好嗎……

  64. 洪委員孟楷

    我希望禮拜五的時候,你們可以把我剛剛講的這些疑點全部都交代清楚,不要再有任何遮掩。

  65. 何部長佩珊

    我們其實只有10天的時間做這個調查報告,非常、非常、非常急迫……10天?

  66. 洪委員孟楷

    部長,你越講可能會越讓大家更……

  67. 何部長佩珊

    當然委員你們所關心的問題我們會再做……

  68. 洪委員孟楷

    部長,你沒有辦法自圓其說,代表你的時間像……講出來的調查報告就是沒有辦法杜悠悠之口、無法服眾,這才是現在的問題。

  69. 主席

    好,謝謝洪委員,謝謝部長。接續我們請李彥秀委員質詢。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洪孟楷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