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紀錄
- 張委員雅琳
謝謝主席。我們有請主委,謝謝。
- 主席
請李主委。
- 李主任委員進勇
委員好。
- 張委員雅琳
主委好。我想延續剛剛林俊憲委員講的,就是其實照這樣子的提案,罷免票數要超過被罷免者的當選票數,您認為是不是非常難?因為依據投票率來講,這樣子是不是非常難有任何人民可以實施真正所謂的罷免權?是。您的看法也是認同?
- 李主任委員進勇
它的難度是相當高的。
- 張委員雅琳
相當的高。其實因為我們的憲法裡面就有規範了嘛,罷免權是人民的基本權利,也是民主政治的重要機制,所以我認為任何企圖限制或剝奪罷免權的修法都必須要有充分的民意支持基礎,不然其實就是破壞了我們這個民主的體制。我也看到依據大法官釋字第499號的意旨,立法委員應該遵守利益迴避原則,當涉及自身利益的時候,應該要延至下一屆才能夠適用,而且在理由書裡面也明確地記載利益迴避乃是任何公職人員行使職權均應遵守之原則。所以我想請教主委,您認為現在國民黨的修法,加了這個同意票數要超過被罷免人當選票數的時候,是否已經違反了這個行使職權時應遵守的利益迴避原則?
- 李主任委員進勇
我想這不只是所謂迴避的問題,其實它很重要的一點就是一個法制的問題。對。這個選舉、罷免的權利,它的法制規定應該要穩定,不要因為一時政黨之間的對立或者政治環境的波動,那麼用改變我們的法律制度來處理一時的政治波動,其實這個是不應該的。
- 張委員雅琳
我非常認同主委說的,其實不管怎麼樣,保護人民的權利應該都是我們所有立法委員應該要堅守的任務。
- 李主任委員進勇
制度要穩定。
- 張委員雅琳
保護這個制度,讓我們的民主體制可以持續運作。我想回應一下剛剛鄭天財委員講的,他認為一上任就開始進行惡意罷免,我覺得國民黨應該要好好地深自檢討,為什麼人民會產生罷免,因為一開始上個會期(第一會期)才開會3個月就提出了一個國會擴權惡法,是因為你們的所作所為,召喚了我們的民眾要主動出來捍衛這個體制,所以才行使了罷免權。同時現在的國民黨在預算會期裡面,也不審我們國家的預算,還在做這些所謂的政治鬥爭來操弄這些法案,根本就是把政治擺第一,民生法案擺最後,把百姓丟一邊,才會造成今天民眾必須發起罷免。我也認為國民黨如果真的想要好好地避免被罷免,最好的事情就是好好地工作,好好地做事,這樣就不必擔心,也不用再來修這個選罷法,破壞這個體制。最後,我想要請教主委一個問題,2004年以來,其實我們有一條規定,區域立委、直轄市、縣(市)首長的選舉結果,得票數最高與次高的候選人之得票數差距,以及原住民立法委員選舉結果得票第三高和第四高的得票數差距,有效票數在千分之三以內時,次高得票數或第四高得票數之候選人得於投票日後7天內提出驗票。我想請教主委,從2004年以來,我們因為有效票數差距在千分之三以內而提起的重新驗票有6次,有哪一次結果有翻盤?
- 李主任委員進勇
沒有翻盤的。
- 張委員雅琳
對,從來沒有翻盤過,所以如果今天我們將得票數差距從千分之三修正至千分之十的時候,我覺得這就要問國民黨一個問題,如果你有去現場監票的話,你就會知道各黨、各派都會派人去現場監票。而且今天只要有任何異議的話,現場都可以提出暫停並重新審視得票的結果。
- 徐委員巧芯
主席,時間到了。
- 張委員雅琳
我只要再30秒就可以結束了,抱歉,召委再給我30秒。今天如果我們要把得票差距拉高到千分之十的話,有多少公務人員要在現場陪你們玩這件事情?千分之三都沒有成案過了,你今天拉到千分之十的科學根據到底是什麼?今天一天到晚叫公務人員不要加班,但你們現在要做的這件事情就是讓公務人員加班啊!不要這麼荒謬好嗎?國民黨!
- 主席
謝謝張委員。接下來請林思銘書記長。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張雅琳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