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現有核電廠是否應延役?主張核三廠2號機應於5月17日依法除役,反對以公投決定屏東人命運「5月17日該除役就要除役,不能透過一個謬誤的公投就要決定我們屏東人的命運」發言紀錄
- 徐委員富癸
謝謝主席,有請陳主委。
- 主席
有請陳主委。
- 徐委員富癸
主委,我剛剛有聽到主委針對今天的議題一直在答復,我強烈地懷疑主委的態度有沒有依法行政,主委,你認為自己是不是應該當一個依法行政的主委?主委請回答。是。是喔?嗯。那我請教主委,今年5月17日核三廠2號機除役的依據是什麼?
- 陳主任委員明真
是依據核管法,當年核定的使用年限是40年,因為40年到期了。
- 徐委員富癸
對,到今年5月17日是不是40年已經到了?是的。所以是不是要依法除役?
- 陳主任委員明真
是,必須停機除役。
- 徐委員富癸
但是我們很遺憾,包含剛剛在野黨幾位委員提到的部分,我相信所有的行政機關都根據依法行政的態度在處理事情,過去在2002年的時候,國民黨與當時的親民黨立委修法通過了相關的規定,對於1984年興建的核三廠有做一個時間到就必須要管制的措施,但是最近突然又「半暝呷西瓜──反症」,竟然又提出可以延役20年的規定,依目前核三廠相關的設備及核廢料的處理,主委,你認為可以就這樣貿然直接延役20年嗎?
- 陳主任委員明真
不能,要經過評估。
- 徐委員富癸
但是剛剛我很遺憾聽到主委好像並沒有很嚴正地把相關的規範跟態度說得很清楚。
- 陳主任委員明真
好,我現在再講得更清楚一點,40年前當時的原子能委員會核發執照是40年的運轉執照,那是根據40年之內他們研判是安全的。至於40年之後,當時是沒有做任何評估,所以40年以後是不知道,因此,40年以後還要延長使用的話,一定要經過嚴謹的評估。
- 徐委員富癸
好,主委,根據核子反應器設施運轉執照申請審核辦法第十六條,如果核電廠要延役,在執照有效期間屆滿前5年至15年就必須提出相關的評估,對不對?
- 陳主任委員明真
對,是的。
- 徐委員富癸
但是我們並沒有做這樣的評估,是因為我們認為時間到就應該除役,是不是?
- 陳主任委員明真
當初政策是如此。
- 徐委員富癸
現在即使我們要開放,要走向重新啟動,也必須要走相關的程序,是不是?
- 陳主任委員明真
是,要先修法,然後……
- 徐委員富癸
難道可以用一個公投就決定我們屏東人的命運嗎?
- 陳主任委員明真
不是,這必須要經過修法之後,還要台電根據需要提出申請,然後我們核安會才開始處理申請案件。
- 徐委員富癸
主委,我還是要再提醒你一件事情,上個禮拜我在院會有特別強調,包含許多的專家學者,包含臺大的退休教授陳文山都有提到,核三廠目前的所在地有一個恆春斷層,斷層長度高達51公里,一旦發生錯動,可能引發規模7級以上的地震,這樣一個危險的因素,核安會難道不曉得嗎?
- 陳主任委員明真
核安會已經責成台電做成評估,是不是請組長補充一下?
- 高組長斌
跟委員說明,有關於恆春斷層,在日本福島事故後已經要求台電公司要納入評估,也依照評估的結果,針對電廠的安全系統及燃料池等進行評估和強化。
- 徐委員富癸
既然你們都有在做評估,為什麼我剛剛聽到的部分,你們並沒有很義正嚴詞地告訴在野黨委員他們質詢的內容是有問題的?根本不顧我們屏東人的生命安全!請核安會拿出你們的態度,好不好?主委。
- 陳主任委員明真
好,謝謝,會的。
- 徐委員富癸
5月17日該除役就要除役,不能透過一個謬誤的公投就要決定我們屏東人的命運。
- 陳主任委員明真
5月17日一定會停機。
- 徐委員富癸
甚至包含核廢料的處理,我相信都有很多專業的問題要討論,不是今天你一句話講說可以放4年就放4年,說什麼台電的人講的,我們從來沒有聽過這個版本,這樣的錯誤訊息請不要以訛傳訛,好不好?我們一切都依法行政。
- 陳主任委員明真
對,我們會依法行政。
- 徐委員富癸
請核安會拿出你們應有的態度,好不好?謝謝。
- 陳主任委員明真
好,謝謝。
- 主席
謝謝徐富癸委員,主委請回。接下來請蘇清泉委員、蘇清泉、蘇清泉委員不在。請高金素梅委員、高金素梅、高金素梅委員不在。請何欣純委員、何欣純、何欣純委員不在。請翁曉玲委員。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徐富癸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