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現有核電廠是否應延役?主張不要以立法架空核安的專業「不要再用立法架空核安的專業」現有核電廠是否應延役?主張不可忽略專業審查與社會對話,須重視程序正義「拜託不要忽略專業的審查、社會的對話,程序正義一定要重視」現有核電廠是否應延役?認為在核安、核廢料等問題未解決前討論延役或重啟是不負責任的「如果在這些問題都沒有解決的狀況之下,要討論延役或者是重啟,完全不負責任!」發言紀錄
- 郭委員昱晴
主席、各位同仁,大家好。我想再次強調,不要再用立法架空核安的專業。1985年興建的核三廠2號機到現在已經40年了,我想要問的是,老舊機組到底還能不能夠撐?我們的風險評估到底在哪裡?目前光是台電估算,未來就算要重啟或者要延役,經過所謂的安全檢查程序至少也要經過三年半,但臺灣其實沒有重啟的相關經驗,包含地震也是不定數的影響,以及老舊設備能否更新,這在在都是問題。剛剛張啓楷委員一直提到國外的例子,如60年、80年,說核能是全世界的趨勢,我再次強調,昨天過水的協商,我已經講過了,就算是美國的NRC,也是階段性的審查,但我們現在卻要用立法的程序直接開綠燈,到底把核安放在哪裡?如果你要再用立法架空核安的專業,拜託不要忽略專業的審查、社會的對話,程序正義一定要重視。大家還記得嗎?之前沒多久緬甸發生規模8.3的大地震,相當於177顆原子彈的威力,也有專家在示警,因為板塊的推擠,有可能臺灣也會出現地震,我們要罔顧核安的管制安全,把風險轉嫁給下一代嗎?再來,像昨天的協商,如果連經濟部都已經出來講了,在核三廠2號機要除役之前,已經有了接續的支援電力,包含大潭7號機、興達新燃氣1號機及2號機,以及臺中新燃氣1號機,總共481.3萬瓩,遠遠超過核三廠2號機的95.1萬瓩,將近是5倍。而目前為止,臺灣的6部機組,要不就是過期,要不就是5月17號即將要除役,如果還是要用這種巨嬰式的修法,拿全臺灣人的安全開玩笑。剛剛張啓楷委員一直提到的,到底那個民調在哪裡?我們到現在沒有看到一個確實的數字。另外,核廢料到底又要放在哪裡?難道又要強迫弱勢地區承擔風險嗎?有問過屏東的鄉親嗎?有問過我們新北市民嗎?如果在這些問題都沒有解決的狀況之下,要討論延役或者是重啟,完全不負責任!
- 主席
謝謝郭昱晴委員的發言。接下來我們請王鴻薇委員發言,劉書彬委員請準備。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郭昱晴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