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已除役核電廠是否可能重啟?主張若無法確保發電安全無虞,就不應貿然使用核電「若沒有辦法確保發電安全無虞,就不應該貿然使用核電」已除役核電廠是否可能重啟?主張須在核安無虞、核廢有解、社會有高度共識三原則釐清後才能認同使用核電「我們還是強調核安無虞、核廢有解、社會有高度共識三個原則,在上述這三個原則釐清之後,我們才能夠認同」已除役核電廠是否可能重啟?表示現階段無法支持重啟老舊核電,堅決反對重啟核三公投「所以現階段我們無法支持重啟老舊的核電,因此我們堅決反對如此粗糙的重啟核三公投」發言紀錄
- 陳委員俊宇
主席、各位同仁。經過上週的核管法之後,今天我們再次針對核電議題進行討論,核三廠在2023年通過除役計畫之後,一號機在去年7月已正式停機,而二號機也在上週六5月17日正式依法停機,結束了四十年的運轉任務,臺灣正式進入非核家園時代。「您是否同意第三核能發電廠經通過整體安全評估後,恢復繼續運轉?」各位,屏東還有南臺灣的鄉親好不容易剛走出核安憂慮,現在卻要透過全國性公投來重啟一個老舊的核電廠,我們是不是該更負責任的審慎討論安全的問題,而不應該淪為草率的政治問題?如同賴清德總統在今天的記者會上所說的,面對核電議題,有兩個必須、三個原則,除了在程序上針對安全評估外,更要依據核安無虞、核廢有解以及社會共識三個原則來審慎應對。我想當我們討論到核電的使用,安全一定是擺在第一,若沒有辦法確保發電安全無虞,就不應該貿然使用核電。臺灣人口眾多、土地狹小,以及鄰近斷層帶的這個先天地理條件之下,一旦發生天災、人禍,如同2011年日本福島核災,後果是我們無法承擔的,所以必須要用最嚴謹的標準來檢視核安。另外,若要延役,也必然要面對核廢料的相關問題,但核廢料的處理一直沒有解方,而要達成社會共識,更應該仰賴與社會進行公開、透明的政策評估與溝通,而我們今天在政策上的選擇,更要由世世代代的臺灣人來共同承擔,所以我們還是強調核安無虞、核廢有解、社會有高度共識三個原則,在上述這三個原則釐清之後,我們才能夠認同,所以現階段我們無法支持重啟老舊的核電,因此我們堅決反對如此粗糙的重啟核三公投。
- 主席
好,謝謝陳俊宇委員的發言。接下來請陳瑩委員發言,黃國昌委員請準備。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陳俊宇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