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已除役的核電機組是否應重啟?要求核安會改進核三廠運轉執照換發說明會的溝通方式,將難讀懂的專業報告術語製成短影音,放在臉書並轉發至在地群組。「所以我要再增加一個提醒,我甚至覺得你們為什麼不把這一些很難讀懂的專業報告術語製作成短影音?不僅僅是放在你們的臉書,你們可以轉發給在地的群組,這個都是很好的服務嘛!」已除役的核電機組是否應重啟?主張重啟核電不應僅是技術的審查,也應是民主治理的展現,要求確保安全的對話空間,並公開資訊、不同意見與決策理由,以破除不友善及黑箱「我希望重啟核電不僅僅是技術的審查,也是一種民主治理的展現,希望我們能夠破除所謂的不友善及所謂的黑箱,好不好?」核電廠的安全監管與核災應變應如何確保?質疑現行核子損害賠償上限相較於福島核災已賠償臺幣5.22兆的金額過低,並追問能否以日本、德國、瑞士的無上限賠償制度為目標。「好,我們來看一下福島的核災截至目前所賠償的金額是臺幣5.22兆,我們還在那邊一直吵,擋軍購,1.25兆是多可怕、會妨害民生、妨害很多國家的事務,可是福島核災截至目前已經賠償了5.22兆臺幣,主委,您覺得如何? 好,您說會大幅提升,像日本、德國、瑞士是無上限,就是賠到滿意,我們可以符合這個目標嗎?」核電廠的安全監管與核災應變應如何確保?主張核子損害賠償法關於重大天然災害免責的部分該修就修,認為核安會面對戰爭與可能發生的天然災害責無旁貸,要求在兩個禮拜內提出修法方向「我想如果這個部分該修,我們就修,現在大家真的是希望非核,但是因為修法已經三讀通過了,那我們也只能往這個方向前進。但是我覺得該做的,特別是核安會,面對戰爭、面對可能發生的天然災害,我想核安會責無旁貸,是不是可以在兩個禮拜內讓我知道修法的方向?」發言紀錄
-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
謝謝主席,有請主委。
- 主席
請主委。
-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
主委好。
- 陳主任委員明真
委員好。
-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
去年5月我們修了核管法,也等同過去非核家園的目標被迫重新開門、重啟核電,面對這樣的修法結果,我們看到針對核三廠,核安會也開始在進行審查運轉執照換發的說明會,好幾位委員都有提到4月28日那一場說明會,我不知道下一場預定在什麼時候?
- 高組長斌
跟委員說明,再運轉計畫現在還在審查,按照規劃要等到審查快要告一個段落,我們才會召開,目前還不確定召開時間。
-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
所以完全沒有辦法預估下一次。好幾位委員針對4月28日這場說明會有幫各位做檢討,檢討就是希望改進,改進就是希望下一次能夠聽到比較少的民怨。各位也都知道,其實民怨很簡單,就是覺得怎麼有的人知道,但是我不知道;怎麼有的人被邀,但是我沒有被邀?民怨就是為什麼不配合我方便的時間,偏偏要找我很不方便的時間?那一天好幾個單位的專家出席,例如地球公民基金會、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又或者像中山大學研究能源的教授等等,他們指出來需要反省檢討的部分其實非常一致,一致什麼呢?第一個是頁數很多,總共有708頁;另外一個是內容很難,都是專業的術語。所以一整個感覺包括民怨就是三個字,感受就是「不友善」!我想召開說明會就是要進行溝通,像上次我有提醒,不要只有邀請恆春、滿州的民眾,還要記得邀請牡丹、車城的民眾,這個有改進了,但是針對今天講的這些問題,我們希望能夠再一次改進,包括事前意見的彙整,這個也非常重要,這樣你才能去準備嘛!我想要請教一下,核安會有沒有自己專屬的臉書粉絲專頁?有的。叫什麼?
- 高組長斌
輻務小站。
-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
好,核安會的輻務小站,另外還有沒有?沒有。我看你們還有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啊!
- 陳主任委員明真
那是核安會監督的研究單位,是一個法人。
-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
4月28日的說明會他們有沒有參加?這個單位有沒有參加?沒有。沒有參加?有還是沒有?沒有。沒有的原因是什麼?不相干?
- 高組長斌
它是行政法人,所以這是由核安會自己來主辦的。
-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
我特別進去看你們這兩個臉書,我特別去看有沒有4月28日的資訊,結果沒有看到;說明會開完之後有沒有相關報導?結果也沒有看到。我們的意思是要溝通,我們不斷地講針對核安,其實社會的溝通非常重要,所以我要再增加一個提醒,我甚至覺得你們為什麼不把這一些很難讀懂的專業報告術語製作成短影音?不僅僅是放在你們的臉書,你們可以轉發給在地的群組,這個都是很好的服務嘛!主委,我講的這一些下一次會改進嗎?
- 陳主任委員明真
會的,我們也會滾動式檢討,這些是我們要重點改進的部分。
-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
我真的覺得你們要多做一點短影音,趕快發一發,因為這是一個社會溝通非常好的管道可以嗎?好。我只是要提醒地方的參與不是所謂的政策宣導,我希望這個部分一定要確保安全的對話空間,然後你們提供出來的資訊一定要公開,而且還要有不同意見的公開、決策理由的公開。我希望重啟核電不僅僅是技術的審查,也是一種民主治理的展現,希望我們能夠破除所謂的不友善及所謂的黑箱,好不好?好的。好,謝謝。另外,我還很關心一個議題,既然我們已經三讀通過,我們也就開啟了,已經把門打開了,本來是非核家園,我們現在要重啟核電,我們還是要回去談一個問題,就是核子損害賠償法,我知道這是在民國60年公布的,最近一次的修正是在民國86年(1997年),在民國105年(2016年)行政院曾經也有提出修正條文,我想請教一下主委,行政院在105年提出的修正條文主要是關心什麼?
- 陳主任委員明真
我們覺得就是需要修正,我們會朝檢討免責事由、其次是損害賠償責任金額以及延長請求權時效這三大方向,依照國際公約,做為未來修法的參考。
-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
好,現在是115年,距離你們上一次想要修法的時間已經有10年了,對不對?對。據我所知,在民國60年第一次公布的時候,事故的賠償上限是7,000萬,在1997年(民國86年)有修正為42億,那我不知道你們在105年所提修正條文的內容,現在已經是115年,你覺得要怎麼修正?
- 陳主任委員明真
我們現在還在檢討之中,會比上次的42億增加很大的幅度。
-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
好,我們來看一下福島的核災截至目前所賠償的金額是臺幣5.22兆,我們還在那邊一直吵,擋軍購,1.25兆是多可怕、會妨害民生、妨害很多國家的事務,可是福島核災截至目前已經賠償了5.22兆臺幣,主委,您覺得如何?
- 陳主任委員明真
是,我們上次訂的數目以現在來說是偏低了,所以一定會大幅提升。
-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
好,您說會大幅提升,像日本、德國、瑞士是無上限,就是賠到滿意,我們可以符合這個目標嗎?
- 陳主任委員明真
現在很多國家都是這樣做,就是有一個上限,不夠的部分由國家來賠償。
-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
所以我們沒有辦法像日本、德國、瑞士一樣無上限,我們是有上限,他們是無上限。你看這個數據,美國是5,216億臺幣;還有芬蘭,我們都知道現在芬蘭應該是全世界唯一有在做高階核廢料的國家,芬蘭賠償的上限是406億;英國的賠償上限是385億臺幣。關於這個部分,依核賠法第十八條規定,如果是國際武裝衝突造成的,就是免責、免罰,我們知道這是國際的共識。但是重大天然災害所造成的,在過去是免罰,我們要不要修法?你剛剛有說啊!重大天然災害這個部分要不要修法?要的。要嘛?對。所以現在行政院是要修法嘛?對。像新版的巴黎公約,他們認為重大天然災害應該是可以預防、因應的,就是在天災發生的範圍內,對不對?是。我想如果這個部分該修,我們就修,現在大家真的是希望非核,但是因為修法已經三讀通過了,那我們也只能往這個方向前進。但是我覺得該做的,特別是核安會,面對戰爭、面對可能發生的天然災害,我想核安會責無旁貸,是不是可以在兩個禮拜內讓我知道修法的方向?可以。好,謝謝主委,謝謝主席。
- 陳主任委員明真
謝謝委員。
- 主席
謝謝伍麗華召委的質詢,主委請回座。
- 主席(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
接下來我們有請蔡春綢委員進行詢答。
對話紀錄沒有收錄的發言
這場會議很長,上面的對話紀錄只保留了一部分。以下是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在同一段發言裡、上面沒有出現的話,逐字取自公報,但看不到前後其他人說了什麼;需要完整脈絡請看公報原文。
- 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
謝謝主席,有請主委。主委好。去年5月我們修了核管法,也等同過去非核家園的目標被迫重新開門、重啟核電,面對這樣的修法結果,我們看到針對核三廠,核安會也開始在進行審查運轉執照換發的說明會,好幾位委員都有提到4月28日那一場說明會,我不知道下一場預定在什麼時候?
- 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
我真的覺得你們要多做一點短影音,趕快發一發,因為這是一個社會溝通非常好的管道可以嗎?好。我只是要提醒地方的參與不是所謂的政策宣導,我希望這個部分一定要確保安全的對話空間,然後你們提供出來的資訊一定要公開,而且還要有不同意見的公開、決策理由的公開。我希望重啟核電不僅僅是技術的審查,也是一種民主治理的展現,希望我們能夠破除所謂的不友善及所謂的黑箱,好不好?好的。好,謝謝。另外,我還很關心一個議題,既然我們已經三讀通過,我們也就開啟了,已經把門打開了,本來是非核家園,我們現在要重啟核電,我們還是要回去談一個問題,就是核子損害賠償法,我知道這是在民國60年公布的,最近一次的修正是在民國86年(1997年),在民國105年(2016年)行政院曾經也有提出修正條文,我想請教一下主委,行政院在105年提出的修正條文主要是關心什麼?好,現在是115年,距離你們上一次想要修法的時間已經有10年了,對不對?對。據我所知,在民國60年第一次公布的時候,事故的賠償上限是7,000萬,在1997年(民國86年)有修正為42億,那我不知道你們在105年所提修正條文的內容,現在已經是115年,你覺得要怎麼修正?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