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為依憲法第六十七條邀請社會人士到會備詢沒有問題,但社會人士沒有備詢權、質詢權及言論免責權,若發言逾越法律限制須受法律制裁。

中國國民黨呂學樟・中國國民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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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句與證據

「第一,陳為廷同學不是政府官員,所以,他沒有備詢權。第二,他也不是立法委員,所以也沒有質詢權。換言之,依照憲法第六十七條規定,可以邀請他來沒有問題,但是如果他的發言有逾越法律限制,他是沒有言論免責權。」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會議舉行「如何落實憲法第67條『立法院各種委員會得邀請政府人員及社會上有關係人員到會備詢』,以健全國會職…公報 ↗完整上下文 →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表示依憲法第六十七條邀請社會人士沒有問題,但其沒有備詢權、質詢權及言論免責權,主張忠於原意且屬於聽證受邀對象的範圍。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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