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麼,社會上有關係人員是要透過公聽還是聽證程序參與,從立法層次上來看,我認為應該都可行。」
認為社會上有關係人員透過公聽或聽證程序參與,從立法層次上來看都可行,都符合憲法第六十七條第二項,不必然要在法案審議時同時邀請政府人員及社會上有關係人員到會才符合憲法意旨
顧立雄・民主進步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表示公聽或聽證皆可行且符合憲法第六十七條第二項,主張忠實反映原意且屬於聽證程序範疇。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
顧立雄・民主進步黨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表示公聽或聽證皆可行且符合憲法第六十七條第二項,主張忠實反映原意且屬於聽證程序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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