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現行條文是「應」,就應該維持。剛剛司長表示之所以要修改是要賦予地方政府有一定的彈性,這樣修改的結果會發生什麼事?原本自願退休的人,因為已無心繼續服公職,就應該讓他走,假設改成「得」的話,會變成要自願退休的人都要找人關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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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張自願退休應維持現行以「應」准的規定,質疑改為「得」會使自願退休者須找人關說。
曾銘宗・中國國民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主張自願退休維持以「應」核准,並提出改為「得」恐助長關說的理由,內容具體且符合請領條件的範圍。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