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藐視國會」應否處罰?如何處罰?

認為立法院沒有權力對不到立法院的人民處以罰鍰,此規定嚴重違憲

民主進步黨賴瑞隆・民主進步黨・AI 整理、以原句驗證・AI 審核通過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

AI 審核通過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認為規定人民不到立法院就要罰10萬元是嚴重違憲,主張與原句一致。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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