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要有四週彈性工時,即可連續工作12天,現在開始必須要有個研究計畫來進行大數據分析,等到你們公告六個月後、開始實施之前,實施前的這段時間就是你的對照組,實施之後就是開始用新法的時候,可以連續工作12天,比照現在七休一的情況下,如果過勞人數增加,一年後是不是可以提出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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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衛福部就四週彈性工時可連續工作12天是否造成過勞進行大數據分析,並於實施一年後提出檢討
陳宜民・中國國民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要求衛福部以大數據分析連續工作十二天與七休一的過勞差異並於一年後檢討,主張忠於原意且符合例假與休息日之七休一例外範圍。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