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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張未休完的特別休假應讓勞工擁有選擇權,可選擇遞延至下年度終了或契約終止前休完,若仍未休完再折換工資

中國國民黨蔣萬安・中國國民黨

原句與證據

「希望勞工朋友在特別休假累積到年度終了或契約終了時,能擁有選擇權。原則上應換給工資,若沒有休完,則勞工朋友可選擇遞延至下年度終了或契約終止前,讓勞工朋友可以把剩下沒有休完的特別休假休完。如果這樣還是沒休完,就應折換工資。」

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會議一、邀請勞動部部長、內政部營建署副署長、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就「調整《危險性工作場…公報 ↗完整上下文 →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為提案人說明未休完特休可選擇遞延或折發工資的修法內容,主張忠於原意且符合特別休假未休完處理的範圍。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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