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憲法第六十七條規定立法院要成立各委員會,委員會得邀請政府官員及社會人士相關人等到會備詢。」
主張立法院委員會依憲法可邀請政府官員及社會人士相關人等到會備詢,行政調查的相關行政人員都要到立法院接受備詢
柯建銘・民主進步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及同次發言均主張委員會得邀請相關人員到會備詢,且行政調查相關人員應到院備詢,內容與歸類均相符。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
柯建銘・民主進步黨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及同次發言均主張委員會得邀請相關人員到會備詢,且行政調查相關人員應到院備詢,內容與歸類均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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