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為行使監察委員人事同意權時,最起碼應查察被提名人品德操守等消極條件,包括民事糾紛、刑事或行政處分紀錄、有無出入不當場所或與爭議人物不法互動,不符合者任何政黨不應護航,並應透過審查程序查證外界傳聞是否屬實使其公諸於世

中國國民黨王廷升・中國國民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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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句與證據

「立法委員在行使人事同意權時,最起碼應該要去查察上述條件,乃至於如果在這方面有任何基本條件不符合的話,任何政黨當然也不應該為之護航。另外,像這樣子的基本條件,事實上,在這段期間有相當多的流言流語,關於民間或報章媒體所刊登的內容是否屬實,也是要透過整個立法委員人事同意權行使之審查程序,使其公諸於世。」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要求透過人事同意權審查程序查察被提名人品德操守並公開查證傳聞,與主張內容一致且屬於人事同意權程序問題。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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