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題
國會職權修法
2024 年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等國會職權相關修法的討論,包括調查權、聽證、藐視國會、總統國情報告、人事同意權、質詢規範,以及憲法法庭判決後的處理。
收錄到 2026 年 7 月 23 日 的發言
訂閱新主張把這個連結加進 RSS 閱讀器(例如 Feedly、Inoreader、NetNewsWire),這個議題有新整理出的主張時,閱讀器就會收到,不必回來查。Atom/RSS下載全部主張一則主張一列的表格:立委、發言當屆的政黨、日期、會議、主張、逐字原句、所屬意見群組,以及公報與影片連結。可以用 Excel、Numbers 或 Google 試算表打開;包含全部屆期。CSV列印這個問題的摘要「立法院行使人事同意權應有哪些程序?」的一頁式摘要,適合印出來或存成 PDF(備課、開會用):每種意見附最近的幾句原句與出處,每位立委最多一句,只依時間選取。列印版
資料以 CC BY 4.0 釋出,使用時請標示 Acta.tw、立法院與 OpenFun。
共同點持不同意見的立委都提到的
- 立法院對被提名人有不同意見時,可以經過審查後投下反對票。
- 人事案應儘速完成提名與審查,避免職位長期懸缺。
這次修法的院會表決採舉手表決,公報沒有個別委員的投票紀錄,因此這裡只呈現發言。
這是怎麼整理的?
AI 從立委在立法院的發言抽出主張,每則都附逐字原句,並由另一個 AI 對照原文審核;再依主張內容分群,分群時 AI 看不到姓名與政黨。人名依筆畫排序,同一人可能出現在不同群。一切以原句為準。完整方法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