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小型的SMR,就30萬瓩以下的核能發電業者,未來他基本上可能只要申請許可並經過核安會同意就可以了,這樣才能夠鬆綁。現在大家希望未來如果新建小型的核能發電廠,可以由一般企業自己有能力籌資去做,這樣就不會一直把負擔都放在台電身上」
主張其所提電業法修正案方向為讓30萬瓩以下的小型SMR核能發電業者只要申請許可並經核安會同意即可,以鬆綁讓一般企業自行籌資興建小型核電廠,不把負擔都放在台電身上。
翁曉玲・中國國民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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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係說明其所提電業法修正案放寬小型SMR設置程序及理由,忠於原意且符合興建新機組範圍。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