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題
核能政策
與核能發電、核電廠延役、重啟、新建及核廢料處置相關的政策討論。
收錄到 2026 年 7 月 20 日 的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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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以 CC BY 4.0 釋出,使用時請標示 Acta.tw、立法院與 OpenFun。
問題 02 / 06
是否應興建新的核電機組?
屆別
現在只看第 11 屆。首頁與議題列表上的數字是全部屆期合計:7,083 則主張、240 位立委。
共同點持不同意見的立委都提到的
- 核電必須以安全為第一:無論主張儘速運轉、設條件續建、檢討工程或討論公投時機,都認為核安應先確保,不能為趕進度而犧牲。
- 政府、台電與原能會應公開核四的安全、地質與成本等完整資訊,讓民眾與國會得以判斷。
- 核四不論停建、封存或續建,政府都應說明供電、電價與替代方案的配套並預作準備。
- 停工封存不應成為拖延的手段,核四去留應有明確的決定。
6 種意見看法不同的地方,點開看是誰說的
核安風險無法排除,應停建或不重啟核四1 位
認為核災風險、廠址地質與施工品質等安全問題無法排除,臺灣承受不起核災,因此主張核四立即停建、廢止或不再重啟,並朝非核家園推進;其中也有人認為封存只是拖延,應直接停建。
核四重啟或新建核電廠在現實上已難實現1 位
不從安全或成本評價核電,而是認為在燃料已運回、民意與社會氛圍不支持、時程與技術限制等情況下,核四重啟、續建或另覓廠址興建新核電廠(含SMR)實際上已難以做到。
要求查明核四工程、預算與監督缺失1 位
未直接表態是否興建,主要質疑核四施工、設計變更、安檢與預算執行的問題,以及主管機關的監督能力,要求全面檢查、公開資料、調查並追究責任。
安全、核廢料與疏散有解才能續建或運轉1 位
多以條件立論而非直接表態停建或續建:須先通過安全檢查與認證、提出核廢料最終處置與核災疏散計畫,才同意核四續建、裝填燃料或運轉;其中不少人指出目前條件尚未具備,也有人認為條件未達成前應先停建。
這是怎麼整理的?
AI 從立委在立法院的發言抽出主張,每則都附逐字原句,並由另一個 AI 對照原文審核;再依主張內容分群,分群時 AI 看不到姓名與政黨。人名依筆畫排序,同一人可能出現在不同群。一切以原句為準。完整方法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