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的調查權、調閱權應如何設計?

認為第五條規定四分之一出席即可開會並非完全沒有根據,有助於保障少數黨國會調查權落實,否則只要有一黨完全不出席,委員會就無法運作。

民主進步黨尤美女・民主進步黨・AI 整理、以原句驗證・AI 審核修正後發布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

AI 審核修正後發布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僅說四分之一門檻並非完全沒有根據,待審主張將其強化為應如此規定,程度有所放大。

  1. 原始版本第五條應規定四分之一出席即得開會,以保障少數黨國會調查權能夠落實,否則只要有一黨完全不出席,委員會就完全沒有辦法運作。
  2. AI 審核・發布認為第五條規定四分之一出席即可開會並非完全沒有根據,有助於保障少數黨國會調查權落實,否則只要有一黨完全不出席,委員會就無法運作。理由:原句僅說四分之一門檻並非完全沒有根據,待審主張將其強化為應如此規定,程度有所放大。
這則整理有錯?回報給我們
哪裡有問題
不需要留下任何個人資料。主張只是輔助閱讀,一切以原句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