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我們根據國際慣例規定10年,但應該加個但書,規定一旦發生狀況,就應該進行全面的檢視」
核電廠的安全監管與核災應變應如何確保?
主張核子反應器定期安全檢視雖依國際慣例為10年,但應加但書,一旦發生狀況即全面檢視
李桐豪・親民黨・AI 整理、以原句驗證・AI 審核修正後發布
在這個問題下,這則主張被分在應因應老化、地震及外部威脅強化安全評估分群由 AI 依主張內容判斷,可能有誤。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
AI 審核修正後發布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該主張談的是定期安全檢視維持10年並加但書,與安全監管有關,而非現有核電廠是否延役,應改歸核安議題。
- 原始版本主張核子反應器定期安全檢視雖依國際慣例為10年,但應加但書,一旦發生狀況即全面檢視(現有核電廠是否應延役?)
- AI 審核・退回主張核子反應器定期安全檢視雖依國際慣例為10年,但應加但書,一旦發生狀況即全面檢視(現有核電廠是否應延役?)理由:原句討論的是反應器定期安全檢視年限與但書設計,屬安全管制法規的修法意見,未對延役與否表達主張。
- AI 審核・發布主張核子反應器定期安全檢視雖依國際慣例為10年,但應加但書,一旦發生狀況即全面檢視理由:該主張談的是定期安全檢視維持10年並加但書,與安全監管有關,而非現有核電廠是否延役,應改歸核安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