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如果是誹謗罪,就沒有辦法了喔!我們這一次要修法的意義就沒有了,因為查不到IP,講了老半天都是白努力,就會落入瓶頸。」
認為冠名不實性影像若只能以誹謗罪處理,因未達最重本刑三年以上而無法依通訊保障及監察法調查IP,將使這次修法失去意義。
江永昌・民主進步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已明確提出僅構成誹謗罪將因查不到IP而使修法失去意義,主張忠實反映原意且屬於對生成內容刑責的質疑。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
江永昌・民主進步黨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已明確提出僅構成誹謗罪將因查不到IP而使修法失去意義,主張忠實反映原意且屬於對生成內容刑責的質疑。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