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須要是他用誰的聲音來告訴大家他是這個人,而且從事社會的犯罪活動,這兩個要件加起來才會構成犯罪,並不是他用AI生成某個聲音去講一個社會事實或者科學上的依據就構成犯罪」
認為僅以AI生成與某人相像的聲音來講述社會事實或科學依據並不構成犯罪,主張必須同時符合冒用特定人之名義使人以為是該本人,以及從事社會犯罪活動兩項要件加起來才會構成犯罪
吳宗憲・中國國民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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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提出兩項犯罪構成要件,主張忠實轉述原意且屬於生成內容刑責範圍。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