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題
人工智慧基本法
與《人工智慧基本法》立法及人工智慧治理相關的討論,包括主管機關、風險分級與管理、個人資料與著作權、勞動權益、生成內容的標示,以及產業發展與政府機關的使用規範。
收錄到 2026 年 7 月 29 日 的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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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以 CC BY 4.0 釋出,使用時請標示 Acta.tw、立法院與 OpenFun。
問題 05 / 08
人工智慧生成的內容(含深度偽造)應如何標示或規範?
屆別
現在只看第 11 屆。首頁與議題列表上的數字是全部屆期合計:758 則主張、92 位立委。
共同點持不同意見的立委都提到的
- 支持儘快制定深偽規範的主張,與主張修法範圍應明確的主張,都認為立法須思考完整、能實際執行,否則效果有限。
- 主張發展辨識工具的一方與主張公開說明的一方,都認為應即時辨識並向民眾澄清深偽假訊息。
- 主張標示揭露的一方與主張即時下架的一方,都認為平台對AI生成的廣告或影像負有責任。
9 種意見看法不同的地方,點開看是誰說的
深偽性影像應入罪並加重散布刑責1 位
主張應處罰未經同意製造或散布深偽性私密影像,對散布、營利、販賣加重刑責。也主張放寬性私密影像的定義、補齊兒少合成影像的處罰規定,並儘快補上法律漏洞。
深偽修法範圍應明確並避免過度處罰1 位
認為修法範圍應明確且可執行,並兼顧比例原則與言論自由。他們擔心處罰散布讓民眾無所適從、影響影音與電玩產業,也擔心與著作權法重疊導致刑責過重;另有人認為「不實」的定義需滾動調整。
應即時下架並停止對被害人的傷害1 位
主張重點在停止對被害人的持續傷害。具體做法包括由網路與電信業者先行移除深偽不雅影片並通報、平台事前審查AI虛偽廣告、即時處理民眾檢舉,以及擴大被害人保護範圍。
應公開說明深偽案件與影音真偽1 位
主張查獲的深偽案件、涉及元首或選舉的影音真偽應向國人公開說明,或設立公開平台澄清假訊息。其中有人認為,若影片為真,可考慮當事人意願而不一定說明。
這是怎麼整理的?
AI 從立委在立法院的發言抽出主張,每則都附逐字原句,並由另一個 AI 對照原文審核;再依主張內容分群,分群時 AI 看不到姓名與政黨。人名依筆畫排序,同一人可能出現在不同群。一切以原句為準。完整方法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