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慧生成的內容(含深度偽造)應如何標示或規範?

認為歐盟AI法以風險分級管理為重點,其中低風險如與消費者互動的聊天機器人屬於資訊提供,但須公開透明讓互動者知道是與機器人互動,若是Deepfake則必須揭露為Deepfake

民主進步黨范雲・民主進步黨・AI 整理、以原句驗證・AI 審核修正後發布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

AI 審核修正後發布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是在介紹歐盟AI法對低風險應用的透明化要求,須保留歐盟脈絡,且內容核心為生成內容標示,故調整文字並更正歸類。

  1. 原始版本風險低的如跟消費者互動的聊天機器人屬於資訊提供,但也要公開透明讓互動的人知道是跟機器人互動,如果是Deepfake就必須要揭露這是Deepfake(人工智慧應如何依風險分級管理?)
  2. AI 審核・發布認為歐盟AI法以風險分級管理為重點,其中低風險如與消費者互動的聊天機器人屬於資訊提供,但須公開透明讓互動者知道是與機器人互動,若是Deepfake則必須揭露為Deepfake理由:原句是在介紹歐盟AI法對低風險應用的透明化要求,須保留歐盟脈絡,且內容核心為生成內容標示,故調整文字並更正歸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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