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總統的提名與立法院同意權行使欠缺莊嚴與嚴謹,而且常常匆促而急就章。本席認為,憲法裡有很多關於總統的實質權力,未來應該將總統的這些實質權力做一個程序的規定,也就是將提名與同意權行使的程序制定「提名與同意權行使法」,或者透過「總統職權行使法」來作為總統執行提名的程序,或透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來作為同意權更嚴謹行使的程序,但目前都付之闕如,這部分有必要儘速來制定。」
認為總統提名與立法院同意權行使欠缺莊嚴與嚴謹且常匆促急就章,主張應儘速制定「提名與同意權行使法」,或以「總統職權行使法」規範總統執行提名的程序、以「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使同意權行使更嚴謹。
周陳秀霞・親民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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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句與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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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確實指出提名與同意權行使欠缺嚴謹並主張儘速立法規範程序,主張忠實反映原意且符合人事同意權程序的討論範圍。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